幾乎在所有地方,1640年代都是王室的夢魘。反對專制者的叛亂使法國陷於癱瘓;在英國,國會和一意孤行的國王開戰,並砍了他的頭。那帶來了難以收拾的局面;如果神一般的國王也可以被審判和處死,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可能是自從古代雅典人以來的第一次,民主思想變得越來越強烈。“在英國,最貧窮的人應該過上和最偉大的人同樣的生活”,國會軍的一個上校堅稱,“生活在政府統治下的每個人首先應當自己同意把自己置於那個政府的統治之下。”
在十七世紀,這是激烈的話;然而英國激進分子裡分裂出來的小派別甚至更加狂熱。一個派別自稱為平均派成員(Leveller),則摒棄所有的社會差別。“沒有人背負馬鞍降生於世”,他們指出,“也沒有任何穿靴子的和有靴刺之人去騎着他。”而且,如果等級是反自然的,財產當然也是一樣。國王被處決之後不到一年,自稱為“真正平均派”的一個團體分裂出來,創立了十個群居村(commune)。另外一個分裂出來的小派別,喧囂派教徒(Ranter),將上帝稱為“那個偉大的平均主義者”,而且宣傳永遠革命——“推翻,推翻,推翻……一切均須公有,否則天罰將會讓你擁有的一切爛掉、毀滅。”
平等這一思想的時機來臨了。例如,1644年關於平均派成員的報告這樣記述他們:
把他們的鋤磨尖成刀劍,給自己冠以“平等王”的稱號,宣稱他們在消除主人和農奴、貴族和卑微者、富人和窮人的差別。佃戶占有了主人最好的衣服……他們會命令主人跪下,給他們倒酒。他們會摑主人的耳光,說“我們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你有什麼權利把我們叫做奴隸?”
不過,這些進行平等的軍閥不是英國人;實際上,他們正在中國的東海岸橫衝直撞。在東方和西方,之前討論到的對現行等級的激進挑戰——例如1490年代在中國王陽明對朱熹思想、1510年代在歐洲馬丁·路德對天主教的挑戰——和國家失敗一起,產生了人的平等的新觀念。然而,就象我們將會看到的,這些思想在十八世紀有着迥然相異的結局。
在中國,明朝因為破產和宗派活動而陷於癱瘓,而且當饑荒——大災變的第三個騎士——在1628年掙脫之時,皇帝們似乎失去了天命。叛亂者們越發覺得任何行為也不過分。國家在1630年代分裂成了軍閥統治;1644年北京陷落。明朝末代皇帝在皇宮後面一棵孤零零的樹上上吊死了。“朕涼德藐躬,上干天咎”,他在袍服上寫道。“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屍,勿傷百姓一人!”
他在浪費他的遺言。軍閥們並不比歐洲的君主、土耳其的蘇丹、或者明朝皇帝自己有更多的錢付給膨脹的軍隊,因此他們放縱軍隊從平民索得付款。自從戰爭開始以來,軍隊已在劫掠無辜者,或許很早就想出了各種可能的暴行,而且在隨後的恐怖年代,他們只是在驚人的補足辦法里重複了這些暴行。但是,在嚴酷的十七世紀,遍及歐亞大陸,憤怒、貪婪、驚恐的士兵極度殘忍。折磨、大規模處決、輪姦充斥着我們的原始資料。當北京陷落時,平民
(歸)則用慘刑拷索銀物,有夾至三四不止者,有牽引株連累及平民十百餘家者……人始無生趣矣。(劉尚友《定思小記》)
要說有區別的話,國家失敗在西方放縱出的暴力甚至更糟。1618至1648年間,歐洲的宗教戰爭在德國到了一個可怕的頂點。龐大的軍隊出現在基督教世界各地;即使有軍餉,也是不穩定的,他們靠當地供應給養,勒索能搞到的任何東西。留存下來的原始資料充斥着暴行和野蠻。小鎮貝利茨(Beelitz,在德國——譯註)很不幸地位於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軍隊在1637年的行軍路線上,和任何城鎮一樣是個好(或壞)樣本。一個海關官員寫道,在圍捕當地人之後,
強盜和謀殺犯拿了一截木頭,沿着可憐的人們的喉嚨插下去,攪着它,灌水,再加上沙子或者甚至人的糞便,可鄙地折磨這個人要錢,就象在貝利茨一個叫做戴維·奧特爾(Örtel)身上得知的那樣,他後來很快因為這個死掉了。
另外一夥士兵把一個貝利茨人吊在火上烤,直到他帶他們找到自己的積蓄;這只是讓另一夥士兵把他又弄到火上烤,因為他們聽說同伴用烤焦這個人的辦法弄到了錢,他們把他的臉按在火里“那麼長時間,這個人因此死亡,他的皮膚甚至象宰掉的鵝那樣掉了下來。”
長期以來歷史學家假定象這些的故事是宗教宣傳,過於可怕,不會是真的,但是新近的研究表明並非如此。超過兩百萬人死於暴力(直到二十世紀的世界大戰才比得上這些數目),而且可能那些的十倍之多則死於戰爭帶來的饑荒和疾病——第三和第四個騎士。中國和中歐的人口下降了大概三分之一,就象一場人造的黑死病。
這個瘟疫以更猛烈的新症狀捲土重來,也自有影響。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在事情五十年後編成了虛構的《大疫年紀事》(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生動地描述了1665年橫掃倫敦的流言、恐慌和苦難;中國醫生的報告也幾乎同樣生動。“(其為病也,)或時眾人發頤;或時眾人頭面浮腫”,1642年一個醫生在長江流域記載道;或者“或時眾人瘧痢;或為痹氣,或為痘瘡,或為斑疹,或為瘡疥疔。”(吳有性《瘟疫論》)
大災變五騎士中的四個在精神抖擻地馳騁;然而,如圖9.1所示,並沒有出現十七世紀的崩潰。社會發展持續上升,東方在1710年(取決於指數的準確性,增加或減去二十五年)、西方在1723年(同樣,在那附近)超過了四十三分,這是羅馬帝國和宋朝都曾經達到的高峰。到了1800年,東西方都接近了五十分。我們不得不詢問,為什麼發展是反歷史潮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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