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船艦隊向南和向西至少航行了九千英里(約一萬四千四百公里),然而有些研究者認為這只是起點。帶着他們的羅盤和海圖、裝滿飲用水的水船以及儲存的大量食物,鄭和的船能夠到達想去的任何地方。前潛艇艇長加文·孟席斯(Gavin Menzies)在他的暢銷書《1421:中國發現美洲》(1421: The Year China Discovered America)里斷言,那正是鄭和的船隻所做的事情。孟席斯說,鄭和的副使周滿一頭進入了未知的太平洋,於1423年夏發現了俄勒岡州的陸地,然後沿着美國西海岸航行。孟席斯表明,儘管在聖弗蘭西斯科灣損失了一艘船,周滿仍鍥而不捨,在墨西哥海岸靠岸,一直到達秘魯,隨後乘風加速穿越太平洋返航。1423年十月,在四個月的迂迴之後,周滿安全回到南京。
我得承認,我站在懷疑論者的一邊。我認為,孟席斯的《1421》一書和馮·丹尼肯的《天外來客》(Chariots of the Gods?,或《眾神的戰車》)很相似。但是,就象馮·丹尼肯的猜測一樣,或者,就此來說,就象本書前言中的艾伯特親王在北京的情節一樣,《1421》一書的功績在於,迫使我們探求事情的發生為什麼沒有按照這種方式。這是一個關鍵的問題,因為如果事情就象孟席斯所說的那樣發生,西方現在很可能就不會處於統治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