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8 都説汪精衛是近代最大的漢奸,因爲比他地位更高的溥儀皇帝是滿族人,算不得漢奸。汪精衛之前,應該是寫日本刀歌的那幾位,包括秋瑾和司馬光在内。按照小粉紅的邏輯,這幾位即便不是漢奸,也應該都是精日分子了。而在古代,最大的漢奸應該是漢光武帝劉秀。

以收藏于日本福冈市博物馆的国宝金印为原型的漢倭奴國王金印
劉秀曾賜給倭奴國王一枚金印,可人家漢光武帝是皇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別説送一枚印章,就是送半個中國給日本,按照這個標準,也算不得是漢奸。漢之前是徐福東渡的傳説,也是中國人東渡日本最著名的早期記載。《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八年記載: 但是徐福也不能算是漢奸,因爲徐福是秦朝人,比漢朝還早,怎麽能稱是漢奸呢?那麽,真正的漢奸,就只能從隋唐和宋明幾個漢人王朝裏面找了。可是要説最早的漢奸,《日本書記》和《續日本紀》這兩部日本史書還正好就派上了用場。例如在一塊和刻版《續日本紀》第九卷中,就清楚地記載了唐代一位叫王元仲的工程技術人員,在养老六年,也就是公元722年,或唐玄宗开元十年,幫日本製造飛舟,並得到天皇嘉獎、在日本做官的故事:

這件事,比馬可·波羅在元朝做官早了至少五百年。在王元仲之前,公元660年,唐與百濟發生戰爭。一部分唐軍成了俘虜,後來被轉送到日本。續守言、薩弘恪就是其中的兩位。他們後來在日本擔任音博士等職,並參與了日本早期的文化與制度建設,包括幫助日本改國號倭為日本。《日本書紀》持統天皇五年(691年)九月條載:

慶長15年古活字版《日本書紀》巻第三十 国立国会図書館藏書
如果按照今天某些人的標準,唐朝軍人跑到日本去做官、替日本傳授文字音韻,那當然也是妥妥的漢奸。而在他們之前,還有唐朝派往日本的使節高表仁(632年)、郭務悰(644年)、劉德高(665年)、司馬法聰(667年)、李守真(671年)等人,事跡都見於《日本書紀》:
這個倭漢沙門知由,如果也套用今天的標準,恐怕連內奸和工賊的帽子都跑不了了。而在公元650年前後,唐朝使者出使新羅、日本途中,還發生過一場慘劇。《太平廣記》卷四八一《蠻夷二》記載,唐使在海上遇風漂流,登岸後被當地人捕獲,其中五十多人被殺而食,最後在被擄婦人的幫助下逃脫: 這一段記載是真是假,且另當別論;至少可以看出,唐代東亞海上交通的環境遠不像今天這樣太平,而中日之間的往來,也遠比一句漢奸所能概括的複雜。再往後,就是王元仲之後的陳懷玉和袁晉卿。公元734 - 735年,二人先後跟隨回國復命的日本遣唐使來到了日本。陳懷玉被天皇賜姓千代連。三十年後,他的後人千代連玉足又因功獲授外從五位下,踏進了日本貴族的門檻: 而袁晉卿則更不得了,他在日本擔任音博士,前後爲官五十年,還在日本娶妻生子,被賜姓清村宿禰,還曾出任安房守,成了中日文化交流史上一個相當有代表性的人物。《續日本紀》第三十五卷記載: 晚清外交家黄遵宪《日本国志》卷四《邻交志》也记载: 如果袁晉卿活在今天,恐怕不但漢奸的帽子跑不了,還得加上一條文化漢奸。然後就是赴日的技術官員李元懷、皇甫東朝、沈惟岳、袁常照、張道光、徐公卿、孟惠芝、盧如津、李自然等人。其中袁常照本是唐朝官員,因安史之亂滯留日本,後來還成了袁晉卿的女婿。李自然則是一名女子,與日本遣唐使淨足結婚,後來在日本受到朝廷授位,其他人也各有封賞。例如《續日本紀》卷十八《孝謙紀》天平勝寶二年(750年)二月條載: 這些人如果都要按照今天的漢奸標準來清算,那麼唐代赴日的技術人員、學者、僧人、使節,恐怕一個也跑不了。再就是唐僧道榮(729年)、道璿(736年)、崇道(754年)、鑒真(754年)、法進、惠雲、良暇、靈暇、思託、曇靜、法載、義靜等大和尚及其弟子們了。《續日本紀》卷十九《孝謙紀》天平勝寶六年(754年)正月條載: 鑒真東渡日本,傳戒授律,並參與唐招提寺的營建,使唐代寺院建築與佛教文化在日本得到具體傳承。今天去奈良,唐招提寺依然屹立在那裏。按照現在某些人的標準,鑒真大師恐怕也要被扣上一頂漢奸的帽子。還有《續日本紀》裏大量關於中日交往的記載,尤其是日本寶龜元年(公元770年)五月接待唐使孫興進、秦怤期等人的描述,更是有意思。其中有一段寫道: 臨別時,日本朝廷甚至專門造了兩艘船,派人攜帶信物送唐使回國。唐使孫興進等人在日本朝廷的正式外交場合中自稱臣。比起一千年後英國特使覲見乾隆時因拒絕行跪拜禮而成為外交爭議,這種民族氣節的標準,倒真是頗有意思。按照現在某些人的邏輯,這恐怕更是漢奸的確鑿證據了。

可是問題就在這裏。唐人到日本做官,是不是漢奸?唐人娶日本妻子,是不是漢奸?唐人接受日本賜姓,是不是漢奸?唐人替日本造船、造飛舟,是不是漢奸?唐僧到日本傳佛法,是不是漢奸?唐朝使臣在日本朝廷稱臣,是不是漢奸?如果把近代民族主义语境中的汉奸概念机械地投射到古代,那么中国与日本数千年的人员、技术、宗教和文化交流,几乎必然会被人为地制造出一部荒诞無比的《汉奸列傳》。 而如果把這個標準繼續往後推,朱舜水、孫中山、周作人兄弟、郭沫若、潘漢年等等,又何嘗不是一個比一個精彩?問題其實不在於這些人到底是不是漢奸,而在於漢奸本來就是一個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政治概念。拿一個近代民族國家的政治標籤,去衡量秦漢唐宋時代的人,甚至拿它去衡量古代的外交使節、僧人、技術人員和文化交流者,本身就是一種歷史錯置。如果什麽人只要去了日本、在日本做過官、娶過日本老婆、讀過日本動漫、接受過日本朝廷封賞,甚至替日本造過東西、誇過日本文化、吃過日本大餐、穿過日本和服、用過日本電器、與日本人同臺競技、同日本首相合過影、甚至感謝皇軍入侵,就可以被扣上漢奸或者精日分子的帽子,尤其是把這當作一種國家行爲和輿論的主流,那麽最後得到的結果恐怕不是在歷史和現實中找出了多少漢奸,抓到多少特務,而是證明了一件事:中國歷史上的文化交流,本身就是一部漢奸史。

如此説來,從徐福、王元仲、續守言、袁晉卿到鑒真,再到後來的朱舜水、孫中山、周作人、郭沫若、潘漢年,。。。。這部《漢奸列傳》,還真是越寫越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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