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9
說起來六億神州盡舜堯,無限忠於。說起來爹親娘親,不如毛的恩情親。說起來萬壽無疆,萬歲萬萬歲。
一轉眼,毛潤東歸西五十年。
說起來夠可憐,那麼多的小粉紅,那麼多的忠字舞和文革愛好者,那麼多的中央大員和毛制度的既得利益者,幾乎沒人因毛之死而殉死,或者試圖去殉死?
當初沒有,如今更沒有。
康生、朱德、周恩來?那是無奈,那是被迫,和當年光緒死在老佛爺歸西的前夜一樣,誰給誰殉,還真的不大好說。
先看看前清:
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於1895年2月12日在威海衛之戰中服毒自殺,兩年後的1897年2月11日晚(大清2月12日晨),有曾任北洋海軍洋員及鎮遠號教官的美國人馬吉芬(Philo Norton McGiffin)於丁汝昌殉國兩周年紀念日開槍自盡,身穿北洋水師軍服入殮,棺槨上覆蓋大清黃龍旗。

馬吉芬當然不能算給丁汝昌殉死,他畢竟是美國人,沒有那樣偉大的傳統文化,也沒有這樣的政治義務。但一個美國人,在甲午戰爭結束兩年後仍以北洋水師軍服入殮,這份個人感情,倒是頗值得玩味。
再看看大明: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明太祖朱元璋崩,葬入孝陵。《明史·后妃傳》載: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明朝小史》卷三亦載,朱元璋死後,伺寢宮人盡數殉葬。到明亡之際,也確實出現了規模巨大的殉國現象。崇禎自縊之後,從宮廷太監、皇親國戚、高級官員到士紳、文人,乃至普通百姓,都有以死殉明者。究竟有多少人,則因統計口徑不同而數字懸殊;但有一點沒有什麼疑問:崇禎並不是孤零零一個人走的。
俗話說,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毛曾自比小和尚,殺人不眨眼,連打傘都可以無法無天。可是晚景淒涼,崩後的歷史回聲和殉死規模,別說趕不上朱元璋,就是和重重孫子的崇禎相比,也實在是相去甚遠。
當然,朱元璋死後有人死,不等於他們比毛時代的人更忠誠;因為那裡面相當一部分人,根本沒有選擇生和死的權力。但是崇禎的時候不一樣了,一是人殉制度在明英宗朱祁鎮臨死前(1464年)已經被明令廢止,二是處於新舊王朝更替時期,至少王公大臣們有選擇生死的自由了。
最後看一看日本:
1912年7月30日明治天皇(睦仁)在東京因為尿毒症去世,在天皇出殯的當天晚上(1912年9月13日),讓大清國民聞風喪膽的日本戰神和台灣總督日本陸軍大將乃木希典與其妻子靜子在家中雙雙自殺,以極其傳統的武士道儀式為天皇殉死。

這才是與萬歲萬歲萬萬歲最直接的對照。
這些事清當然不能簡單拿來證明洋人重義、國人重利,更不能把複雜的歷史歸結成幾個民族性格的標籤。但如果把問題限定在政治忠誠的實際兌現上,對比確實有些刺眼:
嘴上可以萬歲萬歲萬萬歲,可以說爹親娘親,不如毛的恩情親;可到了領袖真正死去的時候,卻幾乎沒有人願意用自己的生命來兌現當年的誓言。這未必說明誰比誰更高尚,卻至少說明一個問題:口頭上的忠誠,和真正拿生命兌現的忠誠,原來可以是兩回事。
毛活着的時候,萬歲可以喊到震天響;毛死了以後,紅歌照唱,口號照喊,忠字舞照跳,但至今為止,舉國上下、網上網下、國內國外,至少沒有出現一個能夠與毛生前個人崇拜相匹配的、公開以毛之死為由的殉死者。
這大概才是就近五十年,最有意思的歷史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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