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貫認為,不同政治傾向的人們和平共處是民主社會的一個正常現象與基本概念。網上爭論並不可怕。一般來說,不同政治傾向並不妨礙相互間的了解與交流。不論左派右派、保守激進、親華反共、“叛徒”忠良、“漢奸”憤青,只要不違法、不違背網規,什麼理念都可以宣講。不喜歡的可以不聞不問,想商討辯論甚至批判的也隨君所願,但要有理說理、有話好好說,如果無法說服對方,就應遵循各自表述、理性包容的原則。 然而,網爭中有四類人卻值得注意。 (一)具有犯罪傾向者 這些人在網爭中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 以語言恐嚇網友,甚至以暗示方式威脅網友的生命安全
- 對持不同意見的網友實施刷屏等流氓手段
- 以駭客的形式攻擊他人博客
- 以非法方式在網上公開他人隱私
上述行為實際上已經涉及北美西歐澳洲日本等地的法律。如果證據確鑿,違法者將面臨起訴、經濟懲罰、甚至牢獄之災。 (二)語言暴力者 這些人在網爭中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 以污穢下流的語言謾罵持不同意見的網友
- 對網友的家人甚至往生者諷刺挖苦進行不道德的攻擊
- 對於女性網友或自認為是女性的網友使用下流的語言
- 以群毆或多馬甲的方式攻擊持不同意見的網友
這些人往往打着言論自由的旗號到處肆意排污。殊不知,西方國家的法律中有不少限制言論的條款。例如,美國法律中有18項言論限制條款,其中兩條為:第11條 -- 沒有辱罵他人因而招惹衝突的言論自由;第12條 -- 沒有說下流髒話的自由。 (三)背後煽風點火者 這些人貌似斯文,很少罵髒話,在表面上秉持中立或所謂中間派的立場。其實這類人最為陰險。他們往往抓住有利時機,通過幾句話或是一兩篇博文,在網上挑起新一輪的爭端,隨後又緊密配合或煽動前兩類人(既具有犯罪傾向者與語言暴力者),在網上興風作浪。 (四)網上語言暴力的同路人 這些人就像半導體一樣,有方向性地選擇與保留他們想說而不敢公開說的污穢語言。這些人自身很少發表謾罵詆毀的言論,但只要語言暴力者的觀點與其一致,就喜聞樂見髒話粗話下流話,並對此明里暗裡地大力支持。正是這些語言暴力同路人的行為,使網上暴力語言得於滋生蔓延。這些人在一定條件下有可能會蛻變為前三類人。 上面四類人的行為都是不對的,我們要堅決反對。對於第一第二類人,任何中立而專業的網站都應是零容忍。對於第三類人,要仔細觀其行為背景與目的,採集證據,必要時可向網管舉報,以揭露其本來面目,消除其惡劣影響。對第四類人,目前看來只能以教育為主,不斷以具體事實指出其幼稚與錯誤的地方。 韞棟砳 201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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