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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中國的崛起,中美之間在政治經濟軍事各方面的摩擦逐漸增強。最近中國天津大學教授與美國天普大學華人教授分別被美國司法部以商業間諜罪起訴,代表了兩國之間摩擦的升級。這兩個案子每件都有幾十項指控,只要其中一兩項坐實,被告就可能有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刑期。以後類似案件只會增多,不會減少。
上述案件中的被告人因該觸犯了美國的法律。他們要麼對相關法律條款和行規不大清楚,要麼受利益驅使明知故犯。美國對這些人已跟蹤了相當長的時間,選擇適當時機採取行動,除了有殺一儆百的意圖,也不排除政治因素的考量,而更重要的是藉此樹立範例,以保護美國的商業利益與保持美國科技在世界的領先地位。
那麼美國司法部門是如何網羅證據的?美國雖然有很多自由,包括言論自由與擁有槍支的自由,同時也是一個警察和律師的國家。對於來自共產黨國家的學生和移民,美國相關各部門,如司法部,國稅局,專利局,FBI,CIA,NSA等,長期以來以國家安全為名,嚴格實行監控,從未有一刻鬆懈,只不過在明面上呈現出“鴨子划水”的悠閒景象罷了。這些部門常用下面三種正規手段,是懸在某些海龜海鷗頭上的三把刀。
(1)監聽監錄監視
對美國本土電話電郵與互聯網(包括此萬維博客網)的訊息實行無遺漏存檔,採用海外監聽站電子偵察機核潛艇等設施器件對中國內陸搜集一切可能得到的電訊資料,並通過正常渠道大肆收集國內的報章雜誌、分類後加以電子化。一旦鎖定嫌疑人,則通過特別的軟件在浩瀚的信息庫取證,倘若確鑿,則立即啟動24小時跟蹤監視。對重犯要犯並不急於逮捕,而是放長線釣大魚,力圖查清是否僅為個人行為,還是有上下線及一個完整組織。此外,相關部門對頻繁穿梭與中美之間的人,無論海歸海鷗或是老僑,都十分關注。
(2)商業科技情報監控
美國對商業情報科技情報的非法流通十分敏感,對海外山寨科技的舉動,尤其對與軍事有關的科技與產品的竊取,特別上心,因此設立了許多法律條款。例如,一個在美國公司學校科研機構的研究者並不能完全擁有自己的發明創造,在離開原單位後企圖以此進行商業活動將受到時間地域、知識產權條款與美國國家安全的種種限制。其實,美國對中國國內舉行的海外學子創業周、海外高層次人才交流洽談會之類的活動特別留意。自911恐怖襲擊後,FBI以反恐合作為目的在中國設立了辦公機構。此舉是否同時還負有其他使命,尚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FBI在中國的辦公機構在允許的範圍內可以正大光明地收集到一些重要情報。
(3)海外資產稽查
從理論上講,海外資產稽查適用於每一個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並不是專門針對任何一個族裔的。由於很多回國創業者都保留在美國的身份(所謂“海鷗”的既是),這些人的繳稅情況與資產的變化,對研判是否有違法行為都能提供一些重要線索。當然,只要及時申報繳稅並能說明來源,擁有海外資產絕對是合法的。今年年初,美國與香港達成協議,駐港的中國銀行必須向美國提供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在港的存款情況。此措施估計以後將會向中國大陸擴展。
上述三種手段不是最近才有的,只是因中國的崛起,它們的作用才逐漸浮出水面。說這三種手段是“三把刀”,是對違法者和明知故犯者而言。在美華人只要弄清相關法律條款,依法行事,光明正大走正當程序,就可以在海外任何地方工作經商和創業,那三把刀也就不具任何效用了。
韞棟砳
2015-06-05
http://blog.creaders.net/Yundongl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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