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中国社会存在三个基本大法:王法,党法,国法。
王法中的“王”字是“胜者为王”的王。王法是共产党内高层权力斗争的最终胜利者所立下的规矩,是几个人或十几个人为统治党和国家为维护自身地位所定的规则。王法到了地方(省部市县乡)就体现为“老子有权老子说了算”的封建权贵思想。
党法是实行一党独裁统治的行动纲领与党内斗争的游戏规则,是党内权力斗争胜利者统领全党的方针政策。
国法,包括宪法和各种法律,则是为进行各类活动(包括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等活动)、维护党国安定、管辖庶民百姓、处理社会各阶层间的利益关系而制定的一个规则体系。
这三个基本大法之间存在下列不等式关系:
王法 > 党法 > 国法
由于上述关系,党纪国法遭到践踏、权大于法、以权谋私的事情时有发生。有鉴于此,“依法治国”在中国其实是一个十分笼统的概念。当依照“国法”治事与党法王法发生冲突时,治事者必需立即修正自身的行为,与党法王法保持高度一致,否则将会受到严厉惩处或遭到清洗。与此同时,国法将根据党法王法的需求不断被修改。
可惜由于党内延绵不绝的权力斗争,胜者有如“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相应的党法国法因此一直随时间发生剧烈变化。这就是为什么《党章》《宪法》在过去几十年来有多种截然不同的版本。在这种情况下,依国法治事就一个字,难!
韫栋砳
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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