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前夕,一网友发博文,以爱情为背景讲述了年轻时雪夜无闸开车的一段故事,且称为L文。随即有另一网友发表了两篇意见相左的博文,且称M1文和M2文。M1文就L文中的非安全行车事件从道德文明的高度进行了抨击,而M2文就网友对于M1文的批判(M2文称其为“抱团取暖”和“群殴”)进行了反击。个人认为,M1文M2文中有些词语不大恰当,但赞同其安全行车的观点,因此留下评论如下: 在M1文后的评论 作者:韫栋砳 留言时间:2016-02-14 16:30:10 完全支持博主的批判精神。 一部分驾车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尊重,自以为是,爱耍小聪明,他们在驾车中的行为不够文明,很少遵循基本的社会规范(social norm and courtesy),对社会大众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或影响。而其中有些人竟不以此为耻,反以为荣,得意洋洋,更从道德标准上自觉不自觉地将自身定义于较低一级的群体,确实可悲。 在M2文后的评论 作者:韫栋砳 留言时间:2016-02-16 08:59:30 当听到国内广场舞者不顾他人休息而喧闹,老侨们总会撇撇嘴:素质低。 然而当有人说起“一缸油一小时一停车场”的故事,总能云集附和赞赏的声音,却鲜有自我审慎的态度。 看来跳“小苹果”的基因都在身体内,只不过有“土豪”与“洋毫”的区别罢了。 我的这两个评论为即兴发言,针对一般现象,而非特指某一两个人。 随后本人出差一星期。昨日回来发现网上就《雪夜无闸行车》闹成一锅粥。经过快速补习后,形成自己对此事件几点粗浅的意见表述如下,重点在于对网争行为的讨论,不一定对。必须说明的是,本人不能也不敢以观察者的身份来评论此事,毕竟之前我也参与了评论,本属“是非之人”。 (一)从言论自由的角度看,发表L文与随后的M1、M2文都没有错。一般来说,对文章的某一描述、含义或观点进行批判,并非一定就是对作者的人身攻击。而这种批判,无论对错,除非用了污秽和不恰当词语,都属于言论自由范畴。既然发帖子,就应准备有不同意见出现。不同意者可以发帖发评论反驳,也可以置之不理。至于争论升级后产生的相互谩骂,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二)就安全行车和对人对己尊重而言,一些人对“雪夜无闸行车”之行为的抨击,无论当事者是否已经检讨自省,都无可厚非。这些“刺耳”的声音可能煞风景,引起一些人不快,恼怒之下,他们将抨击者形容为“心理阴暗”“用心险恶”,尽管不妥,似乎也可以理解。遗憾的是,很少有人对抨击者的言论进行理性的讨论,更没有人对如何遵循社会规范进行反思。 (三)也许有人认为自己驾车的技术不错,平时也非常小心,很少或根本未曾吃过罚单。但这并不表明在网上讨论行车安全、遵守规范毫无必要。就在前年除夕夜,一对60岁左右的华人夫妇在儿子媳妇家吃完团聚饭后驾车回家时,在离其住宅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受到一辆闯红灯的车冲撞而双双身亡。此事就发生在本人居住的城市。警方说:那对夫妇并没有错,错在那个23岁的肇事者(恰巧是一位华人海二代)。 (四)现在网上辩论有一个误区:先以高教育、高知识甚至高薪占领辩论的“制高点”,然后依此居高临下地训斥他人。此等做派通常引发了一些与辩论题目毫不相干的举动,包括抓话把,挑语病,炫耀知识,鄙视他人的教育程度、职业与经济状况,等等,显得十分幼稚可笑。如果你曾在美国法庭参加过较大刑事案件的陪审团,就会知道,其中相当一部成员必须来自较低教育程度与较低收入的群体。高知识高学位高薪水之人虽然有时能够明事理,却因其“三高”比较自负,具有优越感,很容易带有先入为主的观点,并往往缺乏自我反思的精神。 (五)不少人在网上辩论时对意见相左的人不够尊重,喜欢用贬义的和带侮辱性质的绰号,有的绰号甚至是从前次或前前次的网争谩骂中得来的。这样非常不好。自开博以来,有几位网友对本人的博文大多时都持批评态度。我告诉自己,要对这些人保持足够的尊重。批判的语言,只要不带污秽不是恶意攻击,都应仔细学习,认真回答。其实我对一些“反对者”也十分钦佩,因为他们的不少评论是独立思考的结果,其中不乏可借鉴之处。 韫栋砳 2016-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