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幾天,在萬維的新聞上看到上海打擊黑車的新聞,不由地想起了05年夏天在北京的一段遭遇。這事想起來十分可笑,特地寫出來與大家分享,但決沒有對首都人民不敬的意思。 那是05年夏天, 女兒的好朋友一家要到西安,我也要帶女兒回鄉。於是就約好了一起在北京停幾天,給孩子們一個了解中國偉大首都的機會。回國以前,北京的朋友說要出差,不能接機,但是電告在京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1)不准隨便跟人換人民幣;2)不准隨便上車,一定要上正規出租車, 記住要發票;3)小洋鬼子們不准大聲說英語。。。 由於不是一趟飛機,我們先到北京就直接去預定的賓館住下了。到了晚上九點多,聽說他們到了,就去於他們會合好商量第二天的行程。 誰知見面第一句話就聽見女士急急問到:“你們從機場到這兒多少錢?” 雖然是朋友也覺得問得有點唐突,還是實言相告:“七十五, 有發票。” 聽者一驚: “啊?我們的是三百!” “三百?!” 這次是我一驚。 “發票呢,找他!”我義憤填膺。 “咳,沒有發票,他開走了。” “那,記不記得是哪家出租車公司?” “ 那車上沒牌。天黑了,又下雨,他到機場裡面要我們跟他到停車場。。。” 耳邊馬上響起了“革命軍人個個要牢記,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得,第一天就來了個下機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