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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我喜欢还是不喜欢,最近我还是被“代表”了,而且还是广义的和狭义的都没被放过! 先说说广义的吧。就是被那个所谓的 “中国”虎妈代表了一把。我把“中国”打上引号,是因为作为一个“菲律宾华人的后裔”,她根本就不能算是“中国”人,连华侨都很难算上。现在的中国妈妈们至少都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等地的学校读过书,上过学。再不济的,中国妈妈们的父母也在中国生活过。
就这么个没在中国生活过一天,长大成人后,连个中国血统的老公都没嫁的女人,凭什么就把我们全给代表了呢?要知道她把 “中国”这个标签贴在自己脸上的时候,其实是把所有的中国妈妈都妖魔化了,让别人觉得我们简直就是一群不通人性,不讲情理的“母老虎”。 不过也可以看出她的用心,试想,现如今这世界上的妈妈们,还能有谁比中国妈妈更吸引眼球呢?菲律宾妈妈,泰国妈妈,柬埔寨妈妈?
子女教育是个永远的话题。 可以说一万个人就会有一万种想法,却有十万种做法。原因是,你的孩子在变,你的生活环境在变,你的教育方法就得不停地变。老大身上用的,老二身上就可能不合适。男孩,女孩面临的问题不一样,你能用同样的方法对待他们吗? 最让我想不通的是,这位名校教授居然还会叫自己的女儿 “垃圾”,据说是在女儿们极不尊重她的时候。幸运的是,我到现在还没碰到过这种时候。 因为我相信如果我尊重他们,他们自然会尊重我。 我对孩子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就是尊重他人,依自己愿意被对待的方式去对待他人。
那么这种 “极不尊重”的时候产生在什么前提下呢?这些孩子没得到她们应得的尊重。其实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复杂的,是大半生,大半世的事。成功的标准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我认为,父母无非是子女生活旅程中的一段时间内的伙伴。生活的路还是靠他们自己走。人生是一场马拉松,某一阶段的成功并不代表一生都成功。
狭义的“ 被代表”只涉及我自己,说来也有点意思。 在万维开博后不久,就听说我写的一篇文章被国内一家网站转贴了,但是没注明是转贴。我妹妹偶然看到了,问我是不是我写的。我说是啊,但是我没贴到别处去啊。 后来又有几次听别人说在万维以外看到了我的帖子,闹得我心里诚惶诚恐的。因为一直都觉得是写着好玩,也知道自己的斤两尺寸,那就叫狗肉包子---上不得正席的。这些人费劲巴拉的转贴,总要好好挑一挑才好啊。我写的这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有什么好转的? 前两天下雪出不了门,于是决定去调查一下,结果呢? 嗨,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不但是贴子被人转到别的网站,还正经地帮我开了个那什么,“春阳@生活通讯”。 再点进去看看,嗬!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是春阳她自己开的呢。 当然别人也有权利叫春阳,可这春阳她抄春阳的帖子抄得不够全,倒还比较及时。基本上是第二天就见“通讯”了。 其实我不反对别人转贴,特别是关于申请大学这类的,盼着对别人有帮助才好呢。可是这个“通讯”就让我有点觉得过分了。知道的还好,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那春阳在抄袭这春阳呢。
更糟糕的是,我还越看心越虚,越看越觉得她是真的,我是假的。嘿嘿。。。 请看,好玩吧?周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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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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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春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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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30 10:4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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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蛮夷: 我也同意。吩咐替身先练上,到时候好用。新春快乐!
令狐冲: “同意幸福剧团的说法,许多东南亚华裔的中国认同是很强的,马来亚华人对中华传统的保持似乎更是强于我们。”说的也是,他们没有经过文革啊。 也祝你全家兔年吉祥,新春愉快! 五彩: 没上火,哈哈。要过年了呢。也祝老妹儿全家春节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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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春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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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30 10:4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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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剧团: “中国是亚洲文化的主流状态,对周边国家影响自古就深,特别是华侨,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强大,这样的认同感会越来越强。”这话很对。要是她自称菲律宾妈妈,那书就卖不了这么火啦。 哈哈。 “麻婆豆腐”被盗记,好素材呀。:-) 新春快乐! 莺歌燕语: “我在给真春阳留言还是在给假春阳留言呢?”这也是我最害怕的事啊,唉! 新春快乐! 晓竹: 是有点哭笑不得。那个Link是活的,会动的。一点就进去了。新春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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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春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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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30 10: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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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子: 谢谢你喜欢。我知道我没法认同虎妈的做法。我一直不认为人的命运是人为的因素可以改变的。新春快乐! 昭君: 我知道你的博文被转贴的很多。你开博时间长,而且你的题目涉及范围广,是会引起很多人注意的。不过网络就这样,就怕哪天真的出现“真假美猴王”就好玩了。新春快乐! 鱼米: “饿地审呀!”握手,握手。同志,我总算找到你啦!:-) 椰子: 谢谢。“高兴点,”高兴很多呢。 我一直觉得挺冤的。就那十不准,我一条也做不到,却活活被她把“中国妈妈”给占了。记得雨露没办法,只好说自己是“美国”妈妈。转贴没关系,开空间我是有点吃惊,所以要写出来声明一下,到现在为止,我还是那个真春阳。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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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春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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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30 10: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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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阳光: “改天见到你还要请你给俺签下你的大名呢!”行,我这就吩咐我的替身去练着。 哈哈。新春快乐! 在水一方: 高兴,高兴。不动手就有人替你把活儿干了。来句时尚的,“站着就把钱给挣了”,多好。:-) 新春快乐! 牛北村: 哈哈,这可不行,俺可不敢冒充别人。:-) 新春快乐! 雨露滋润: 只是博文被转,应该高兴。帮你开了空间,有点可怕。不过这年头,什么人都有,哈哈。还是高兴最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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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春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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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30 09:5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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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草园: 春阳分店?哈哈,你太有柴咧。不过我估计,百草园分店也早就开张了。你碰到的那个更牛啊。
华欢笑: 哈哈。谢谢。不过不用安慰我,我只是写出来玩的,也提醒大家去找一找,乐一乐罢了。谢谢。新年快乐! 老冬儿: “什么版权所有之类的规则都只能适用于君子。”有道理,我把公告里的那句话改了。 琴韵: “俺确信经常跟俺交流的是真春阳,自豪一下。”呀,你吓我一跳,万一哪天还有个春阳去你那儿乱说一气,你可千万别当是我啊。:-) 祝你全家新年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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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春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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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30 09:4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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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悠: 笑话俺,是吧?转贴也无所谓,开个什么空间,我就有点吃惊了。写来玩玩。新年快乐。 米笑: 是,我还记得你的博文被别人直接拿去了。对,有人喜欢就行,偷着乐吧。 北雁高飞: “俺也被"代表"过,”。看样子是不可避免的哈。 老木: 恭喜你。我看几乎这里的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你也是名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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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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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21:3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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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姨: 俺喜欢你写的虎妈那一段,别上火,网络就是这样,啥人都有。咱还得高高兴兴过节,祝全家春节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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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令狐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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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20: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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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山寨了,更证明了“春阳”是名牌。
同意幸福剧团的说法,许多东南亚华裔的中国认同是很强的,马来亚华人对中华传统的保持似乎更是强于我们。
祝春阳姐兔年吉祥,新春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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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又一蛮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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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19:5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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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阳光的主意好,春阳赶快把扔下多年的毛笔字捡起来,等给大家伙签名时在露一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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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晓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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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19: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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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让人有点哭笑不得呢,加个 @ 就变成“代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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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莺歌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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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19: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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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幸福剧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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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15: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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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原来你是这样被代表了呀,同情一个。
剧团前段时间也是,文学城把我的麻婆豆腐一帖,直接帖到另外一个地方,我进去也吓了一条,然后告诉那里的编辑,我的博客被人盗了,怎么办?怎么办?
后来编辑回话:不是被盗了,已经将那帖删除了。
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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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幸福剧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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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15: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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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我去亚洲商行买东西,遇见一个从泰国来的老妇人,就在很短暂的摆谈中,她说她的外公从福建移居到泰国的,只讲中国话,她接着说:你来自中国,我们都是一样的,没有特别大的差别,所以,有认同感的还不止虎妈妈一个人。
其实,中国是亚洲文化的主流状态,对周边国家影响自古就深,特别是华侨,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强大,这样的认同感会越来越强。
只是,中国还远远没有象西方国家那样面临各种移民的难题和问题,但是,社会的发展,海纳百川的胸怀值得提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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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椰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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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13:4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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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阳, 高兴点,至少你的名字还在那里,喜欢你的这篇文章,对虎妈的评论很好,对自己被冒名顶替的评论很大气,坦荡,好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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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鱼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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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11: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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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地审呀!
看了你的帖子俺一查,竟发现俺地帖子也被转帖了,俺开博才一个月呀。可笑的是俺的 "鱼米的山寨厨房" 现在叫 "鱼米@美食膳坊"。 给人的感觉是日本风格呀。 俺在别处开了专栏俺都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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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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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05:2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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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春阳这是“墙里开花墙外也香”呀,哈哈。
我也这样被“代表”过,有时还是被人理直气壮地把名字都拿掉当成人家自己的东西贴到其他地方。所以你应该高兴啊,人家至少还保留 了你的名字,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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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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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04:3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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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标准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我认为,父母无非是子女生活旅程中的一段时间内的伙伴。生活的路还是靠他们自己走。人生是一场马拉松,某一阶段的成功并不代表一生都成功。”
言之有理。握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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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雨露滋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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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04:2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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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一下,这种狭义的被代表是很闹心的事。不过了,说明别人爱看你的文章啊!你的名气已冲出万维网,到别的网生根开花了。 (我开博这么短,也听到我弟弟在加拿大看到我那篇写女儿的博文。我也不知该高兴还是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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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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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04: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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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方法可辨别真假 --- 看谁能在龙乡登录,喊一嗓子:“额是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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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水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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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02:2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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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是让人有点高兴不起来的好事。就说是万维的春阳多好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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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ve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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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9 00:1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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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春阳现在不只是万维的名人,也是很多网站的名人,改天见到你还要请你给俺签下你的大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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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琴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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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8 23:5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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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啊!春阳。俺确信经常跟俺交流的是真春阳,自豪一下。 祝春阳一家新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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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冬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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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8 23: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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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是行善了吧。什么版权所有之类的规则都只能适用于君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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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欢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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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8 21:2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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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春阳难辨别了。竟然有这种不劳而获的小人,令人不解。不知如何安慰你。先准备高兴过春节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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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草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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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8 20:4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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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虎妈且不管她,这春阳分店可够吓人的了。唉,没有好办法啊!
前年我贴的“儿子走访名校”。嘿嘿,居然被文学城的一个叫什么“大水”的人物给copy去,而且还给文章换了一个标题,根本一字不提俺百草(那时还叫欣岸),俺在文学城的朋友给此人发了一个悄悄话,告诉他应该说是转帖,你猜咋的,人家干脆把悄悄话打回来,拒收!
春阳,开开心玩吧,别管那些素质低下的人了。
俺先在这儿给春阳拜年,过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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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中国木乃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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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8 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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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ha, this is interesting. I now can proudly say: "I have a lot of famous frien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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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雁高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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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8 20: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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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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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8 19:3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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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阳,被代表也荣幸呀,起码名字还没有改。没有看到有的地方你帖子的名字都变成别人的吗,那更冤枉了。网上真的有愿意传播你思想的志愿者,感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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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转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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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1-28 19: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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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阳是咱万维的名人,有人帮着开论坛,下一步就有人组织成立“春阳粉丝团”了 :-))。。。俺也发现被“代表”过好多回,没精力去跟他们纠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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