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risham 是我喜歡的一位美國作家。John Grisham, 一個建築工人的兒子,從小就夢想成為一名職業棒球運動員。 當他意識到自身條件不可能成為職業棒球手時,於是就讀於密西西比州立大學會計專業。 1981法學院畢業後從事刑事辯護、 人身傷害訴訟。John Grisham剛開始在一家小公司工作時,每周工作六,七十小時,但仍然堅持在工作之餘寫作。他每天早上五點鐘起來寫作,用了三年寫完了《A Time to Kill 》。 一開始 John 四處碰壁,出版商們都不願意出他的書。一家出版商打印了5000份於一九八八年六月發表。 從那開始,John 一發不可收拾,他的第二部小說《The Firm》登上了1991年紐約時報暢銷小說名單上的第一位。他也從此轉成了職業作家。之後他又以一年一部的速度相繼發表了多部長篇(都堆在下面了)。 從九三年以來,他的小說我基本上是出來一部讀一部。原因上他的作品不僅僅是節奏緊促,引人入勝,而且語言詼諧,對事件發生地的風土人情的描寫也非常仔細。他的作品大多是關於現代法律的驚險小說,涉及法庭內外,法律公司,FBI,政府部門等等。 但也有一些例外。比如《Playing for Pizza》 講的就是一個美國職業橄欖球隊員 Rick Dockery,在超級盃(Super Bowl)領先17分穩贏的情況下,連出臭手,辜負眾望,成了全州人民的敵人,以至於被球迷打傷後在本州沒有醫院願意收治。在美國橄欖球界也無法混下去,於是經紀人給他找了一個意大利的小鎮橄欖球隊當教練,那是一支由屠夫,水管工,小店老闆們,和一個Pizza店老闆組成的隊,如果還能叫個隊的話。這本書讀起來就像是讀相聲段子。非常有意思。另外一部《A Painted House》 則描述了美國南方農民收棉花的生活片段,從那裡我們可以看到美國的貧下中農以及地主階級的生活狀況,還有墨西哥農民工的待遇也有所描寫。作者基本上是用直描的手法,從一個孩子嘴裡講述了在短短的時間裡發生的一連串的事件。不過這本沒有Pizza那本好玩,有點嚇人。 最近剛剛讀完了他的《The Associate》。 像John的其它作品一樣,這本書一開始就抓住了我的眼球。二十五歲的Kyle McAvoy,耶魯法學院法律雜誌主編(法學院學生的High Honor),再過三個月就要畢業了,手裡攥着紐約的最大的法律公司 Scully & Pershing 的 Offer,前途一片光明。在離畢業三個月時,Kyle 突然 遭到一些身份不明的人恐嚇。這些人利用 Kyle 大學期間的一件不願意讓人知道的秘密,要求 Kyle 畢業後進入紐約的那家法律公司工作,盜出重要國防情報資料。這不僅僅打破了 Kyle 原打算畢業後,先做幾年社區服務,再到大法律公司去工作的計劃,還讓Kyle 處於違反職業道德的困境,導致今後可能被取消律師資格的嚴重後果。而如果 Kyle 不照做的話,就有可能面對醜聞,甚至有生命危險。以後的幾個月裡,Kyle 的電話被錄音,公寓被裝上了攝像頭,處處被跟蹤。至於年輕的 Kyle 如何面對一幫職業罪犯,最後擺脫困境,反敗為勝。。。答案請到書裡找。 《The Associate》 雖然故事情節緊張,但由於語言幽默,可讀性很強。沿着故事主線,這本書還比較詳細地介紹了年輕的新律師們的工作,生活情況以及紐約的大法律公司的階梯制度。還有對紐約城市生活的描寫也能引起一些聯想。由於老是想拿着這本書與兒子的生活對比,有時候還拿起電話向兒子求證,“兒子,你需要帶睡袋上班嗎?”以至於我家的 Associate 最後鄭重地告訴他老媽:“媽媽,那是寫書呢,小說,小說,You Know?小說能是真的嗎?” “不是嗎? 那我怎麼老覺得。。。Bye,I Love You,兒子!” 不好意思,第一次介紹書籍,囉里囉唆寫了半天,自己也不得要領了。要知詳情,還是請看以下鏈接: http://en.wikipedia.org/wiki/John_Grisham
瞧,就是這一堆。我,全讀過。至於記不記得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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