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没有别的本事,窃以为只有一个特点就是较真,无论是做学问还是为人处世。最近看了很多关于习老大反腐的讨论。依我看都没有谈到根子上。做科学研究首先要把概念的定义搞准确了,不要象中国政客那样信口开河,说些模棱两可颠三倒四的话。这当然是喜欢忽悠人的政客们的强项,比如谁也说不清楚毛泽东思想到底是啥东西,三个代表的那三句话是祈使句还是陈述句,和谐社会到底是怎样的社会。咱不希望被忽悠,就喜欢把概念明确化,哪怕被人驳斥到衣不蔽体的地步。
腐败这个词太常用了,以至于大家谁都懂似的。就像谁都敢用“时间”这个词,但伟大如圣奥古斯丁却说:时间,当我不说它的时候,我似乎懂得;但我一准备谈论它,却不知道如何说起了。“腐败”这个词,绝对没有“时间”这个词来得更高深,因此大家不要害怕俺继续闲聊,呵呵。
腐败,我给一个定义,那就是“公共权力的私有化”。我把这个定义撂在这,用方舟子那厮的话就叫“立此存照”。如果有人为了捍卫中国文化,就可以拿这个当靶子。如果你能有理有据地否定掉这个定义,我主动认错,这就是波普尔的所谓“科学精神”。如果你能给出一个更准确的定义,俺佩服你到五体投地的地步。
比如,纽约市长拿到自己的薪水去嫖娼了,这叫不叫腐败?这叫个人操守有问题,不叫腐败。人家的薪水是人家劳动所得。纽约市长如何使用个人的薪水,是个人自由不涉及公权力。如果他嫖娼后,开了发票报销了,这百分百是腐败了。
再比如,中国马列文献局的衣局长与手下的博士后发生私情遭曝光威胁,给女博士后私了费用一百万。这算不算腐败?这个情况稍微复杂点。如果衣局长许诺给女博士后留在文献局的工作机会,那就是腐败了。文献局的工作职位涉及到公共权力,不是衣局长个人所有却被私有化,因此就是腐败。如果没有这样的许诺,只是两情相悦,那就不是腐败,只是个人操守问题。中国人只盯着人家的操守,而不关心公权力,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么多国人都这样注意个人操守而忽视公权力的私有化,其根源就是“腐败乃中国文化的本质特征”。公权力的私有化,大家见怪不怪了。什么时候,中国人开始盯着衣局长给女博士后的一百万是如何取得的,要求公开衣局长的合法收入,那才变得成熟点。衣局长和那个女人睡觉,关俺屁事?衣局长把纳税人的公共财政私有化为个人所有,才是我这个纳税人最关心的,因为直接伤害了我们每个人的公共福利。
政府乃公共权力的行使者。腐败乃公共权力的私有化,因此最大的腐败就是政府的私有化。中国文化的本质特征是专制,是“家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如果你打心眼里承认这一点是对的,你就是一个奴性的人,是一个被中国文化格式化的人。那么,你的腐败定义恐怕就是:“腐败,将皇帝的权力私有化的行为”。在这种意识下,中国乃是皇帝的中国,所有中国人都是皇帝的奴才。你没有个人财产,也没有个人权力。一切都是“王”的。
及至今日,多少傻的可爱的中国人还是唱“打江山,坐江山”,还说什么“我们的江山是三千万英烈抛头颅撒热血换来的”。这些人谈腐败,怎么可能谈到点子上?既然整个国家都是党的,党的最高领导层就代表了党。衣局长用公款去讨好女人,为自己谋点乐子,怎么叫腐败呢?那是党该给他的福利而已。
在承认“党天下”合理的前提下谈论腐败,是越讲越浆糊的。照我的定义,党天下是最大的腐败。公权力被党的领袖私相授予,难道不是最大的腐败吗?许多人怀念毛时代,说那个时代不腐败。这是胡说八道啊。毛泽东选定接班人,这个举动本身就是最大的腐败!谁来领导这个国家,理应由拥有这个国家的主人来决定。毛泽东敢说“中国是我的私人财产”的吗?不是他的私人财产,他怎么有权利来给予别人?不是自己的,却给了别人,那是盗贼的行为啊。古代皇帝有一套理论支持他的专制,承认他有资格拥有整个江山社稷。但共党的理论不支持古代皇帝权力的合法性啊。邓指定胡锦涛接班,也是最大的腐败分子。政府乃公共权力,不可私相授予。
如此说来,只有民主制度才是不腐败的。在民主制度下,公共权力每隔几年由全体选民公开授权给某个党或者某个人,而不是某个党或者某个人私相授予。中国文化不支撑民主制度,而数千年直到今天的“打江山坐江山”,都表明“腐败乃中国文化的本质特征”。
如果没有明确地制定的公共权力的范围与传承,没有对个人自由范围的法律界定和保护,谈论什么腐败,我看着都很好笑,也很幼稚的捣浆糊。当然,捣浆糊有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两种。我希望无意识捣浆糊的清醒一点,希望更多的人不要被有意识捣浆糊的人忽悠到热血沸腾的地步。最后再说一句,中国大多数人不是反对腐败,而是反对自己没有腐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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