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美的第一个感恩节大约18年前,尽管还不懂美国文化,却过了一个典型的美式感恩节。那时一个人先来美国独闯江山,周末或节日有点寂寞。幸好有位善良而友好的老兄PAUL(保尔)在我们实验室工作,他的父辈是移民美国的波兰人。保尔在我初来乍到时给予了极大的帮助,让我至今深深不忘。保尔个头较高,身体略胖,对人热情洋溢,脾气也很好,他先是教我开车,一点不担心我会不会把他的日产车撞在树上。 有时做完实验,我们会去酒吧小喝两杯,尽管我酒量不大我还是接受这种社交方式。美国人比起英国人的酒瘾,只能是小巫见大巫。英国人素有PUBCRAWL(一个个爬着酒吧喝),而美国人鲜有BAR HOPPER(跳着酒吧喝)。因此许多美国的风土人情的知识,都是从保尔那里学来的。此外,有空还请我去他家做客。 当传统的火鸡节如期而至时,我根本没有搞清楚它是一个什么节日。反正街上溜达一阵看不到一个行人,只是偶尔看到一辆汽车急促行使,大概也是急着赶回家去过节与家人团聚。也记得第一次来美找工作,晚上在街上走动,就没有见到几个人。后来想起真是后怕不已呢。如今我们村似乎也起了些变化,今天晚上回家见到的车,比以往几年见到的总和还要多。 那一顿火鸡饭吃得名不副实,火鸡没有吃多少,倒是像中国丰盛的年餐。其实吃的什么都有些记不起来了。反正比书上报纸上讲到的传统感恩节吃的东西复杂多了。除了火鸡,还有很多的其他菜肴。记得清楚的比如,中西部地区流行的绿豆砂锅(CASSEROLE)和玉米砂锅就非常地道,是压轴戏。而且经过60年的考验,绿豆砂锅现在已经成为感恩节的家庭团聚宴会上必不可少的一道亮丽风景。此外,驰名的波兰“可巴沙香肠”就是在这位朋友家里首次吃得。以至于后来印象深刻,产生了对它的喜欢,屡试不爽。当年刚来美国,有些节约的革命传统,平时说不上饥肠辘辘,但是不会大吃大喝。所以我做了一个爽吃的客人,吃得很舒服。 酒足饭饱,一场酣畅淋漓的美式足球必然是例行的预定节目之一。我当时根本不懂也没有兴趣,不过陪伴主人看球那是一定要完成的任务。俗话说得好,吃了人家的手软。不过后来当地的橄榄球队变得强大起来,全是因为一个巨星一般的四分位的结果,因此我后来还从英式足球迷,慢慢地迷上了美式足球。 遗憾的是,保尔不是一个勤奋的科学家,最好的时期曾拿到NIH的第一研究基金。实际上是逮到学术生涯的第一桶金。如果认真努力,发表一些重量级论文,并找个独立职位,不说光宗耀祖,至少可以达到小康水平,保障基本工资,养家糊口,教子成龙。可惜的是,他后来懒惰尤佳,被老板冠上“好吃懒做--不勤奋”的罪名,除名了(炒了鱿鱼)。而且文章不咋的,不仅没有找到教工(FACULTY)位置,连博士后职位也没谋上。幸好有点技术找了个技术员的职位,天天纯化蛋白质和脂肪,和柱子打起交道。 他身处逆境,仍然不思进取,加之他的那位老板没钱了,于是技术员饭碗也被吊销。惨了,堂堂五尺男子,只得在家待业,由在政府部门当公务员的老婆养起来,夫人尽管比较贤慧,不过吃软饭的他,有时也得看别人的脸色。每每回忆我人生中的一个好友落得如此下场,由于不能帮忙,心中不免有些歉然。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火鸡节先于美国的诞生,因为是英国人的西漂带来了文明的物质基础,技术,文化和管理方式。1620年9月,著名的“五月花”号轮船满载受英国宗教迫害的清教徒102人离开普利茅斯港辗转荷兰的海港启航。在大洋中漂泊了65天,在马萨诸塞州科德角顶的普洛文斯敦港靠岸。尔后继续航行发现了普利茅斯港口,并且找到了一个可以立足的渔港,终就成为英国移民在美洲的第二块永久居留地(第一块是维吉尼亚州)。由于出发于普利茅斯,后来他们把登岸的一块大礁石命名为普利茅斯石。 没有房屋,环境恶劣,而且抵抗力差,近一半的移民死于饥寒交迫中。后来幸得当地土著居民--印第安人的大力帮助,度过难关,次年获得丰收。
在1621年的第一个感恩节这天,帮助了清教徒们的马萨索德酋长带领90名印第安人来到普利茅斯村,和移民们欢聚一堂,在黎明时鸣放礼炮,行宗教仪式向上帝表达谢意。接着点起篝火举行盛大宴会。酒足饭饱,余兴未尽,第二天和第三天又举行了摔跤、赛跑、唱歌、跳舞等各项文体活动。
感恩节的日子是星光斗移,从最早庆祝的秋天到后来的初冬,几经改变。最后1941年国会通过了决定,感恩节为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四。法律通过后经罗斯福总统签署生效,从1942年开始实行,直至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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