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9 民国时期由清朝遗民编纂的《清史稿》对清军入关前后的屠城或大规模屠杀暴行,由于其立场限制,大多采取了隐讳、淡化、缩减人数或改换措辞的处理方式,例如对扬州屠城,只字未提。但在部分篇章中,依然留下了部分大屠杀的蛛丝马迹。例如《清史稿·卷234·列传二十一》的《靖南王耿仲明传》,对顺治七年(1650年)以汉人尚可喜(1604-1676)和、耿仲明(1604-1649)的儿子耿继茂(?-1671)统领下的清军攻破广州城后的暴行,就留下了如下记载: 其字面含义,就是靖南王耿继茂与平南王尚可喜攻陷广州后,愤怒于广州城内军民进行了长达10个月的顽强死守,导致清军伤亡惨重。作为报复,他们下令将城内的丁壮(青壮年,实际演变为无差别屠杀)全部杀绝。这是民国时期编纂的《清史稿》中,关于清军攻陷广州后大规模杀戮行为的一条明确记载。 再如《清史稿·卷234·列传二十一》《平南王尚可喜传》记载的,虽然也是轻描淡写,但仍然血迹斑斑:斩六千馀级,逐馀众迫海滨,溺死者甚众。 这基本上就是平南王尚可喜和靖南王子耿繼茂上清廷《恭報恢克廣省事》題本中的说法:
时人釋今釋(金堡,1614 - 1680)撰定,尹源進、李棲鳳校訂的为尚可喜歌功颂德的《平南王元功垂範》中,也是如此说:
考虑到尚可喜占据广州之后一直修庙礼佛的心理,这个杀人六千的死亡数据应该是被打了很大折扣的,至少平民老百姓,是没有计算在内的。

平南王尚可喜
清初人钮琇(1644-1704)在其笔记小说《觚賸》中,就没有那么客气了,直接就说广州围城后,被真修和尚在城外成堆焚化的死难者残骸堆积得如同山丘,惊天动地泣鬼神,最后形成了令后人无比悲痛的大墓共冢:
嗚呼! 一治一亂,維天有道。 一死一生,維人有數。 在昔尉陀,南土翼翼。 迄于盧循,降割邦域。 殺人盈城,屍填溝洫。 甲申更姓,七年討殛。 何辜生民,再遭六極。 血濺天街,螻蟻聚食。 饑鳥啄腸,飛上城北。 北風牛溲,堆積骷髏。 或如寶塔,或如山丘。 便房已朽,項門未枯。 欲奪其妻,先殺其夫。 男多於女,野火模糊。 羸老就戮,少者為奴。 老多於少,野火轆轤。 五行共盡,無智無愚。 無賤無貴,同為一區。 豈無同姓,鬼食嫌疑。 生妻在傍,冥漠未知。 兒尚繈褓,母已生離。 骨無人收,兒在背饑。 亦有弱婦,倉卒入房。 暮昏晨別,未拜姑嫜。 斷肌委塵,粉骨埋香。 生不相見,良友巾幗。 如何墓門,不遠咫尺。 嗟乎,悲哉! 浩浩黃雲,瀟瀟暮雨。 誰斂魂魄,而聚比戶。 野狐鄰穴,野葵塞路。 崢嶸荒馗,白楊蓑衣。 大小號呼,同歸鄉土。 回首西天,勿生劫道。 江南庾信,傷心作賦。 因而大招,夫寧無禱。 乃招曰:欲開兮天門,蕪城荒兮隴樹寒。 有年月兮無瓦棺,誰之哀兮露漫漫。 往復兮新壙未乾,狹茲窀穸兮相安。

靖南王耿继茂
顺治七年(1650)的庚寅之劫給明遗民番禺诗人屈大钧(1630 - 1696年)留下了一生的痛苦和記憶。1690 年(康熙二十九年)初冬,已入晚年的屈大均攜諸子至廣州北郊尚氏墓堂,作《感懷往事》長詩,既有對清軍攻城過程的回顧,也有對尚、耿二藩的怒斥:
地脉从衡岳,南盘粤秀开。 城池熊海抱,井邑凤山回。 少帝方迁国,名王遽筑台。 冲梯朝鼓舞,笳吹暮喧豗。 喷药飞天炮,穿沙震地雷。 力悲诸将惫,心恨一人灰。 要垒西关卖,坚围北面摧。 频令朱鸟塞,顿化白龙堆。 律负通天罪,陵辜报汉才。 穹闾连五岭,髦宿掩三台。 犀兕难烧尾,鱼龙易曝鳃。 肝为蛟蜃脍,发作夜叉䰄。 六角先戎首,三藩即祸胎。 种人俄痿弱,征马渐虺隤。 士卒思剸刃,僮奴总利财。 盗争红玉象,宫夺赤珠𤨛。 反覆真非策,荒淫实不材。 主恩徒荡荡,天道故恢恢。 赐爵劳丹券,临戎枉墨缞。 牲将贰师用,剑使属镂裁。 颈血无人吮,脐膏祗自灾。 填倾虚石椁,道坏失金锤。 殿瓦鸳鸯碎,楼碑屃赑颓。 火腾多宝焰,烟落众香煤。 飒飒馀营柳,青青失苑槐。 凶残因父子,夭枉及舆儓。 豚犬生何益,贪狼死不回。 刍荛谁踯躅,熠耀自低徊。 鬼祝阴阳食,魂招大小哀。 漆头消怨毒,饴胆为渠魁。 事已当年慰,情犹此日慛。 惟须伤彼狡,未暇笑于䰄。 往极行应复,倾终势必栽。 经纶屯始见,左右泰方来。 骥伏吾奚老,鹰扬尔尚孩。 乘时虽晼晚,佐运岂涓埃。 凛戾寒初中,暄和暖早催。 杀机庚午尽,生气上元培。 猎猎随风末,韸韸向水隈。 英餐蒲涧菊,蕊嗅竹园梅。 并骑欢驰逐,联舟厌溯洄。 放鹞除短旋,牵捉上重鋂。 莽密防猪箭,花深怕雉媒。 长歌蒿里曲,每奠国殇杯。 酥酪沾黄土,氍毹遍绿苔。 射休加虓虎,鞭只与驽骀。 觱篥持双叶,琵琶挟一枚。 归乘娥月出,坐引客星陪。 王霸凭尊酒,君臣问草莱。 定知需羽翼,相助似瓶罍。
那么,平南王尚可喜和靖南王的广州围城,具体死了多少人呢?明遗民戴耘野即戴笠(1614-1682)在《行在阳秋》中说屠之,百万人民尽死于内:
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出版的《广州市志·卷十六·宗教志》和1996年8月由广州市宗教志编纂委员会单独成册出版的《广州宗教志》中关于1650年庚寅之劫(清军广州大屠杀)的记载如下:
如果说,这个数据还不足信,那么曾担任番禺知县的任果,和进士檀萃(1725-1801)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主持纂修的《番禺县志》卷十八《事记》上的说法,应该比较接近了。
如果再不相信,那么在此之前的孔興璉修、彭演、薛起蛟、陈阿平纂康熙二十五年(1686)版《番禺县志》卷十四《事记》中,有更详细的注解:
这本康熙二十五年版的《番禺县志》,是在已经遗失的清李文浩修、康熙二十年(1681年)撰成的《番禺县志》基础上编纂的,现存北京图书馆。这两版《番禺县志》的成书年代与广州屠城的年代相隔不远,而且孔兴琏也是番禺知县,编纂者中有本地人参与。当时就秉笔直书,写下这样的话,妄议朝廷,要冒很大的政治风险,所以只能以注释的形式隐藏在字里行间。
所以,这些资料应该是真实可信的,也是经得起时代检验的。如果说这两版地方志记载的数字还需要进一步考证,那么,康熙二十五年和乾隆三十九年的《番禺县志》至少说明,死者七十万人,民居遂空这一说法,在清初就已经出现,并为后来被官方所背书的地方志所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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