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非基督徒人士说:中国政府是依法拆除超过批准面积的浙江省三江基督教堂;也有基督徒说:拆除违法超过建筑面积的教堂应该,而且” 教会应该做顺服权柄的榜样,叫人可以将荣耀归给上帝”。
第一,我承认中国政府有权力而且应该依法治国。既然中国的人大制定了法律,中国政府要尊重人大通过的法律,并且要严格执行。第二,作为基督徒要尊重法律。遵守惩恶扬善的法律就是尊重上帝赋予政府的权柄,就是尊重上帝的戒命。即使是一个恶法,我们也要尽量用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去努力采取正常的渠道去改变恶法。在改变恶法之前,我们可以本着上帝给予我们的良心,不遵守这个恶法,但接受因此受到的政府的惩罚。(这是我对于圣经教导的理解,可以商榷)。
那么,这教堂是该拆还是不该拆?我认为中国政府可以因为教会违法超过批准的建筑面积而拆除教堂,但是必须证明它是真心要严格执法、公平地依法治国的。怎么证明呢?管理三江教堂的政府部门有没有因为监管教堂建筑不力而被追究责任呢?目前,根据报道我没有看到一个政府官员因为渎职而被撤职或者向公众道歉。
政府部门在教堂建设过程中没有及时监管审核建筑面积是否符合审批标准,是管理不力;发现违法没有采取措施强制停工,是执法不严。当地政府,有没有一个官员因为耗资三千万的教堂被拆而被撤职、处分的?没有!
如果教会违法,受到拆除耗资三千万的教堂是一个惩罚。那么,任凭这个违法事件发生几年的某一级政府部门或官员难道不该负点责任吗?韩国总理因为沉船事件而引咎辞职,中国的官员就这么只捞好处不负任何管理不力的责任吗?
有人说了,这三千万是信徒的捐款,不是国家财政拨款,损失就损失了,官员不该为这笔巨款负责。那么,中国政府是否该有点智慧来统治这个国家呢?信徒捐献了三千万巨款建了一个教堂。也许,超过了审批标准应该拆除。但是,能不能和教会谈判用罚款来解决这个纠纷呢?为什么一定要伤害这么多信徒的感情非要拆除呢?如果政府要依法拆除教堂,是否给教会一个法律程序来申诉,通过法庭调解和审判来最终裁决教会违法呢?
中国政府单单以执法为名拆除教堂,却不追究任何管理不力的责任官员;中国政府坚决拆除教堂,不提供任何别的既维护法律尊严又安抚人心的解决方案;中国政府说教会违法,为什么不经过法律程序由法院来裁决违法呢?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中国政府所谓的执法不过是一个幌子。
如果你中国政府一边惩处管理不力的官员,一边惩处违法的教会,我对中国政府举双手拥护了;如果你中国政府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需要惩处违法的教会,但考虑到信徒三千万捐款的不易,用追加罚款来补偿扩建的面积,并且将罚款用来兴建更多的中小学,那么我对中国政府既要严格执法,又顾及民众心理诉求而五体佩服、坚决拥护!我会大声地说:中国政府,我爱你!如果中国政府给教会一个法庭申辩机会,通过合理的司法过程裁定教会违法,那么我心甘情愿地支持中国政府坚决支持拆除这个教堂。
现在,中国政府强行拆除教堂,号称以法律的名义。岂不知这是又一次伤害了中国政府所剩不多的公信力?中国政府以贪腐名义来惩处官员,有脑子的人都认为那是权力斗争而不是执公正之法。中国政府以生活作风为由败坏网络大V们的名声,大家都知道那不是中国政府关心道德,而是因为这些网络名嘴们说了些中共不爱听的话。中国政府说监狱中的王丹需要保外就医,大家都知道不是中国政府有人道主义,也知道王丹没有非要到美国才可治的病。什么时候中国政府尊重过法律,真心地执行过法律?对于中共,法律是为了统治民众的手段而不是为了约束自己的框子。法律在中共手中是漂亮的外衣,用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样一个说一套做一套的政府有什么信用可言吗?
我认为中国政府有权力拆毁违法的教堂,但是中国政府的官员们你们要清楚:不要滥用上帝赐给你们本来用来惩恶扬善、行公义的权柄去行上帝眼中邪恶的淫威。上帝可以随时让这个世界作恶多端的帝国倾覆。我再说一次:那无形的力量超过任何有形的军队。
鄙视五分:拆除三江教堂是依法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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