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对于民主制度颇有另类解释,认为中国古代成功的农民起义领导人都具有民心和民意基础,所以那些开国朝代的第一代都属于民主政权。这是对于民主的片面肤浅的诠释。 我们知道,美国的政府的构成并不仅仅是白宫,而是由国会、行政部门和法院三个部分组成。总统辖下的国务院行政部门只是其中之一。一个民主政府,不仅仅体现在政府主要行政官员必须有民意基础、由人民所选,而且法律(契约)由人民制定(国会立法权),执政由人民监督(司法独立权),这才是一个完整的民主政权,才是“人民作主”。这种体制常令独裁政权的统治者大祸不解,邓小平就曾抱怨美国民主制有啥好,到底是总统、 国会还是法院说了算都拎不清。中国政府到现在还以为施压加拿大行政部门就可以促使赖昌星被引渡遣返。 如果我们不理解这一点,以为民主就只是单纯的选举最高领导人,就会得出一个谬论: 像毛泽东或朱元璋那样的拥有民心(先假设如此)的帝王即使是通过数人头也是会当选的,所以中共和历代封建王朝的第一代都属于民主政权。真正的民主制度不仅仅体现在领导人代表民意,而且领导人必须奉行的是由民意制定的法律国策,以及领导行政体系受民意监督。其中,法律由民意制定是最根本的,其它两者都是执行和保障体现民意的法律。所以有民意基础的领导人只是其一个次要方面而已,其他两面都是专制政权完全不具备的。 但即使仅是反映民意基础的领导人一个方面,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怎么知道毛泽东和朱元璋果真受万民由衷拥戴?这不能仅仅是通过个人的经验或观察,否则许多人都可以如此宣称。科学公正的方法还是要通过数人头。今天我们认为毛泽东当年肯定比蒋介石得民心,这很大程度就是谣言制造机几十年造神运动的后遗症,当年国民党在许多地区比共产党得民心。谎言重复几千遍就成了公理。 同时,爱戴与否一定要在人民免于恐惧的时候才有真实的表达。如果有人用枪指着另一人:“你爱我吗?”,另一人肯定说:“爱”。当夺权者拿着大刀和枪杆到处杀人立威时,谁敢不山呼万岁? 并且,如何尽量避免人民爱错人选错人?所以还必须要有言论自由。不同的候选人都有自由发表政见,攻击对方的错误和人格缺陷,这些观点要能够畅通地传达给人民。假如,中共土改和肃反的灭绝人性、延安的思想辖制和镇压青年、陕北边区的广植鸦片等都被媒体揭露出来,共产党真的就万众归心? 所以,没有言论自由和数人头,不可能代表真正的民意民心。 即使如此,还是不能避免人民被巧舌如簧的陈水扁那样的奸贼欺骗,所以还要有任期制,定期重选。由此看来,现行的西方民主固然不完美,但它尽人的努力完善制度以体现最真实的民意,岂是简单的政权领导人是否被老百姓认同可以等同的? 社会契约论是讲一个理想的社会是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很奇怪现在有人老把它讲成人民与政府的契约。如果契约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的,那首先要问这个政府凭什么有资格与人民订立契约?这个政府哪来的?合法吗?理论上,人与人之间订立契约而后大家共同把一定的自由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意志,现实中,这公共意志通过民选的民意代表(议员)来表达,人民再委任代理人(民选政府官员)来执行这公共意志(公权力),这代理人就是行政执行政府和司法部门。所以,非民选政府制定的宪法也好、法律也好,都是一厢情愿的自作主张,都不构是民主契约关系。专制就是专制,跟民主政权挨不上边。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只是一种文官选拔制度,就是比赛选最会写文章的去管事。实际上,作文与做事是两码事,作文与做人也是两码事,所以,科举出来的大多或很多是书呆子、庸官、昏官、贪官。这些会写文章的能代表民意吗?就因为老百姓认为会舞文弄墨的就该当官所以就是代表民意了?老百姓的想法首先只是反映了他们对现实体制的认识,并不是说明那体制是合理的。而且,会舞文弄墨的多了去了,老百姓若有选择,也希望从中挑一个有清望的、品德良好的、脑筋活络的来当官吧?他们会选那中举的范进吗?美国的议员们有多少博士或博士后的、有比学历的吗?美国的议员选举时要到处拜访选民、握手、沟通、允诺和拜托,这样被选出来的才有可能说自己是代表了选民。 所以,科举制与民主更是风马牛不相及。这种说法大约是为了证明今日的公务员考试和选拔属于民主制度吧? 一定程度的分权和权力制衡在任何体制下都会存在。皇帝独裁不等于皇帝有精力和能力管理一切事务,但正常的皇权体制下皇帝有最终决定权。历史上有不怕打板子的大臣,在皇帝杀几个后他们都老实了。今天中共内部的所谓团派和太子党之争或相互制肘都不是真正体现民意或代表民意,尽管他们有时会以某项具体的民意作为斗争的筹码或道义的制高点。专制下的分权只是政治分赃,它的制衡是派系争权或统治者为维持专制体制的有效运作而玩弄的平衡术。比如明朝的东厂和西厂特务机构是用来监督官员的,这是民主体制吗? 民主制度下的分权和权力制衡则是为了保证代理人(政府)在有效监督下忠实地代行公权力或实现人民的公共意志。它们可能都是为了维持各自体制健康运作的一种机制,但两种体制的基础不同,也决定了他们运作机制的性质不同。 单纯地以一个政权具备民意基础的领袖就断定它属于民主政权,就像看到牛的角说牛就是鹿。所以才得出朱元璋政权、皇太极政权、毛泽东政权等都属于民主政权这种咄咄怪论。专制政权偶尔也拥有民主政权类似的民意基础或拥有权力制衡等特点,但两种政体的本质完全不同。一叶障目、见木不见林,才会把专制政权论证成具有民意基础而后成为民主政权。 这种变魔法式的学说实在是匪夷所思,不禁令人对这学说创立者的用意“想入非非”。中国人老喜欢考证说我们几百几千年前就有了西方现在的啥东东等,这也是一种对西方文明中华“古已有之”的论证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