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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雲茗語  
西伯利亞是我民族的淵源;中山郡是先人埋骨所在;華夏是文化的土壤; 美利堅是安身立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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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漫談“利用”和“政治利用” 2011-04-23 07:02:30

對於中國人,“利用”這個詞很難聽。“被人利用”的是個冤大頭,很傻很吃虧。“利用別人”就是不道德。這種思維很奇特,怎麼被利用和利用人都不好?這可能跟儒家的“君子不言利”、“何必曰利”等有關。以前把“義”和“利”僵化的對立起來,流風所及,不少中國人的思維方式都扭曲矛盾了。

可是,中國人在生活中不是最會利用的嗎?生活節儉,想方設法地多利用現有物品、變廢為寶;利用資訊,上網下載免費侵權的電影書籍、打聽工作機會;教會傳福音利用免費午餐晚餐吸引聽眾……   所以,利用本身沒有啥不對的,人的生活離不開利用。

如果一個人跟自己鄰居不睦,天天琢磨着不能讓鄰居占了自己的便宜,於是把自己的房子蓋得很難看,自己的花園也不打理,以免得鄰居賞心悅目,這不是很蠢很可笑嗎?

一件東西,如果沒有利用價值,那不是連垃圾都不如?如果一個人,也沒有任何可被利用的,那是個什麼人? 一個宗教信仰,如果也不能被利用,不能用於提高人的公義心和道德勇氣、用於改善社會的道德風俗、用於促進民族的政治進步,這種宗教有啥可自豪的?

對於“利用”這個詞彙的運用,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在看過的六四事件紀錄片中。在鎮壓之前,有人為了勸學生撤退,甚至把中共中央內部的分歧都透露給學生了,要他們配合一下。可是一個學生領袖(好像是柴玲)很清高地說:“我們不能被任何政治勢力所利用”。結果,學生被鎮壓了,趙紫陽也垮台了。這種“不被利用”愚蠢到頂。

被利用要看被誰利用,為啥利用。朋友利用我的專業知識提供決策意見、公司利用我的研發創利、學校利用我的捐款改善設施,這種被利用我都很高興呀。

基督徒喜歡講“不被神所用,就是被魔鬼所用”。許多基督徒很忌諱基督教被政治利用,可是,你不被文明政治利用,就是被野蠻政治所利用。(“政教分離”是另一個層次的意思,我這裡就不展開說了)。

“政治”是什麼?在一個公民社會裡的政治不是“權力”,只是“公共事務的管理”。如果基督教可以被文明政治所利用、促進政治的公平和廉潔,有啥不好?但在中國,共產黨的權威、共產黨的話就是“政治”。儘管你不鼓吹民主、不主張多黨制、不給劉曉波叫好,只要你不聽共產黨的話你就是反對“政治”。

對於今天守望教會的事件,許多基督徒很無辜:“我們對政治沒興趣,我們只是傳福音”。呵呵。在中國, "不聽共產黨的話就是政治上的反對派"。共產黨要你參加三自教會你不去,要你把聚會人數控制在20人以下你不聽,要你更換長執你們不服從,這就是頂撞政治、干預政治了呀!

這些基督徒朋友誤把民主社會裡的政治概念搬到中國去了,本身就犯了一個邏輯的前提錯誤:你們和共產黨對政治的理解不一樣。如果共產黨能把他的“政治”或者權力限制在民主社會的政治概念範圍內,你們自然就會有聚會自由了,你們和政府自然就相安無事了。

我昨晚看CNN 一個牧師講:“權力必須被不斷提醒:它的存在是為了服務公眾”,“權力是為了保護那些沒有能力自我保護的人”。我們這些基督徒朋友對於權力是否也是這麼理解? 所以你們都糊塗了。你們要先讓共產黨也要同樣理解而後再喊冤,否則,你們就永遠沒有信仰自由,你們的信仰永遠是侵犯共產黨的“政治”。

現在還有一些基督徒講:“宗教要離政治遠些”。我告訴你們:在中國,即使宗教想離得政治遠,“政治”也要粘着宗教。

中國的基督徒如何才能服從在上的權柄、不讓信仰被黨的“敵對勢力”或其它政治勢力所利用呢?也很簡單啦:不能反對基督徒入黨、參加黨組織生活;基督徒該學習黨章的仍然要學習,該對黨旗宣誓的仍然要宣誓;堅決擁護計劃生育,該墮胎就墮胎;看見上訪的冤民要繞道走,免得良心受不了;哪裡有地震的,你們就多捐款搞賑災,不可誣衊什麼豆腐渣工程;核電站隨便蓋,你們就多為百姓儲備碘片和防輻射衣……   當然,如果你們的牧師和長執們由宗教局按立委派,那才是徹底的愛黨愛國、不反對“政治”。記住一個原則:永遠不要對黨和政府有異議,否則就是干涉政治、被國內外敵對政治勢力所利用。你們要做這樣的基督徒嗎?

我若夸基督教信仰可以用來增進個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婚姻幸福、工作順利,基督徒們都美得不得了。怎麼說基督教信仰可以促進民主政治,一些基督徒就緊張萬分?如果中國的基督徒們都不想干預那限制宗教自由的政治,就乖乖聽黨的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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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benznj 留言時間:2011-04-25 20:37:28
"希望華人無論在哪,都能過着有尊嚴的生活。"

說的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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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4-25 18:17:59
benznj: 在美國的華人,積極爭取我們的權利;在中國的華人,更要爭取他們的人權。希望華人無論在哪,都能過着有尊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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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nznj 留言時間:2011-04-25 16:30:41
"捍衛他人的權利,就是捍衛自己的權利(這也是這首詩的意思);爭取自己的權利,也是在爭取公眾的權利。" (冠雲)

所以我們反共也好,親共也好,海“龜”也好,海不“龜”也好,但在美國捍衛爭取自己的權利時候,不要做“縮頭龜”。


謝謝冠雲大度,讓我在這裡說了幾句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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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nznj 留言時間:2011-04-25 16:05:06
“華人的問題是賤民太多。”

太對了!

“為什麼二狗子們這麼邪惡呢?因為他們覺得賀家在他們美國主子那破壞了華人的良民形象。”

類似於受到歧視一樣,被罵作“豬”,還在那裡咬文嚼字說不是歧視,請看博文“這是種族歧視嗎?”

http://blog.creaders.net/hupanwenhuo/user_blog_diary.php?did=84077

和我及另一網友的回覆:

http://blog.creaders.net/benznj/user_blog_diary.php?did=84205

華人要得到做主人的權力和認同,就必須努力的,平等的,逆向的爭取,而不能僅靠合作,順從,討好,獻媚來乞望主流的賞賜。(benznj)

“我們要有獨立的思考: 只要有可能,我們要為華人的利益高聲鼓與呼。我們願意吃苦,願意妥協,但我們不願作為他人的附庸。”(莊銳)

“美國的憲法裡,人的定義是一個狹隘定義,並不是說你長得像人就是人。最初的人,只是白種男人。因為這種人最強悍,因此具有人權。那些逆來順受的,屬於社會的落後分子,應該淘汰,其利用價值就是做勞力而已。”(YDX)

很多美國白人仍持這種觀念,所以會毫不猶豫罵華人是“豬”。很多華人被罵習慣了,尤其是很多在北美生活幾十年的人,他們的靈魂已被奴化,以為自己真的是豬了,這是非常悲哀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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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nznj 留言時間:2011-04-25 12:51:54
"如果中國不管用什麼辦法吸引更多的華人“海龜”,那麼我們華人在海外就有可能更受重視!"

Make 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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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4-25 12:36:35
謝謝莊銳、benznj和伊萍的支持。

莊銳兄看來有很多經驗可以分享。希望有機會可以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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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萍 留言時間:2011-04-25 11:23:47
謝謝蘭冠雲努力扳回這些被共產黨曲扭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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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莊銳 留言時間:2011-04-25 09:21:17
"權利總是要去爭取來的。雖然黑人對華人的歧視恐怕甚於白人對華人的歧視,若沒有黑人維權在前,華人今天的地位恐怕更糟。換句話說,如果華人在美國的地位太不堪,我們可能都選擇回國維權去了。"

完全同意蘭先生。不過我加上一點,請各位想一想。除了人權的原因外,是不是還有別的原因呢? 比如整個世界形勢包括共產主義運動;我個人覺得這是迫使美國統治集團讓步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我考慮到這一可能性部分是從1979KKK槍殺4名NCATSU的學生事件(過後KKK成員被法庭無罪釋放);這也可為我的中立立場又一個註解。還有爭奪人才的考慮:如果中國不管用什麼辦法吸引更多的華人“海龜”,那麼我們華人在海外就有可能更受重視! 順便送各位(包括我自己)沃爾特•斯科特一句話:“談話的精髓不在於對大事小事展現自己比他人超越的地方,而是用他人所具有的超過自己的方面來擴展,改進,和糾正自己本來對某件事不怎麼高超的理解。” 還有伽利略•伽利萊的一句話,“測量可測量的東西,將不可測量的打造成可測量的。” 我們要想法理解我們不能看清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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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nznj 留言時間:2011-04-25 09:03:37
"捍衛他人的權利,就是捍衛自己的權利(這也是這首詩的意思);爭取自己的權利,也是在爭取公眾的權利。"

That's right!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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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4-25 07:07:11
補充一下:山眼講“利用“這個詞被妖魔化很準確。利用並不就是不好,只要是合理利用和正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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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4-25 05:23:55
山眼網友: 基督徒如果不關心社會公義或他人權益,恐怕不是“愛人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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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眼 留言時間:2011-04-24 22:03:18
我覺得利用這個詞已經被有意妖魔化了。

蘭先生的理兒是沒錯,不過,對於基督徒來說,傳福音救靈魂是最重要的。有些基督徒比較有公義之心,注重社會關懷,有些基督徒在這方面淡一些,傾向於管好自家的事。神對每個人有不同的呼召,每人也都有不同的特質。

因此,在談論政治這些敏感而容易引起爭執的問題時,基督徒謹慎一些是應該的。當然,也有由於恐懼而迴避的情況。

畢竟,這個世界上不可能實現真正的公義。但上帝自有其審判,有天堂,有地獄,有永生。“申冤在我,我必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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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濟 留言時間:2011-04-24 20:36:59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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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4-24 19:59:05
信夫子為儒學現代化做的實事就是:萬維網以你為坐標原點,每個網友都知道了自己的定位,極左--偏左--偏右--極右 等。謝謝你的貢獻啦。

我一貫承認我是空談,否則中國政府還要盯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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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濟 留言時間:2011-04-24 19:39:44
那麼冠雲兄在簡單的譴責專制暴政和莽撞的鼓吹利用宗教達到政治目的之餘,是不是也稍微關心一下李永案?這個案子的無聊程度與守望教會是接近的。我真希望能幫到她,只是力有不逮,而且我也是一貫不太相信美國的民主的,不過我也已與精於美國法律的方鯤鵬網友聯絡,希望鯤鵬兄能有些辦法。這是很現實的、涉及所有在美華人的事情。

我寫博是做儒家現代化工作,不是空談。您寫博是為了什麼我不太清楚,除了娛樂以外,大約也是為了中國的民主發展和全球華人的人權吧。那麼我就真誠的希望您不止於空談,也做一點不雙重標準的文章出來,與大家分享。當然,這只是建議,您做不了也沒關係,只是希望您不要總是說中國就嘴硬說美國就嘴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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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4-24 19:05:32
信釋兄是稀客。謝謝。

信濟:若不是總有大學究們為專制和暴政做護法,我還真覺得講中國的政治和人權很“無聊”--沒得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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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釋 留言時間:2011-04-24 18:44:43
同意你的引文:“權力必須被不斷提醒:它的存在是為了服務公眾”,“權力是為了保護那些沒有能力自我保護的人”。
另外,‘現在還有一些基督徒講:“宗教要離政治遠些”。我告訴你們:在中國,即使宗教想離得政治遠,“政治”也要粘着宗教’。說得有理。
宗教和政治,從來就很難分離,現代國家實行政教分離的同時,給宗教以自由。
在中國,政教不分離,所以才有信仰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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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濟 留言時間:2011-04-24 18:36:27
無論是什麼皮的書,看來冠雲兄也認為簡單的拿人權說話有時候是很無聊的,這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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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4-24 17:22:06
謝謝莊銳介紹李永案。

我個人經驗里,華人由於語言文化的差異,與其它主流族裔的關係比較容易出問題。歧視問題多少是存在的,雖然未必每個個例都是真實有據的。

我也同意莊銳的說法,美國法律的基本框架是好的。這個框架下,肯定有糊塗的法官、和不公正的法官。陪審團制度也不一定都有效。但是,我們也看到張偉的勝訴,看到李文和的勝訴。

對於華人在美國的維權,我舉雙手同意。 權利總是要去爭取來的。雖然黑人對華人的歧視恐怕甚於白人對華人的歧視,若沒有黑人維權在前,華人今天的地位恐怕更糟。換句話說,如果華人在美國的地位太不堪,我們可能都選擇回國維權去了。

至於信夫子講的如何政治利用一下這李永案,我想可以推薦給中共寫美國人權白皮書用。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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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莊銳 留言時間:2011-04-24 16:49:17
我們不僅要在美加立足,我們還要以主人翁的姿態出現在美加職場還有政治舞台(如果有可能的話)。我們是華裔美國人,我們愛我們的新國家;所以我們要為了新國家為了我們華裔美國人而鼓與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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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莊銳 留言時間:2011-04-24 16:41:01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3/user-271857-message-104026-page-1.html

李永案的實質是她以平起平坐的心態與老外交往--惹禍

李永案的實質是李永一開始就以一種平起平坐的心態與美國人交往,而老外不習慣這種平起平坐的關係,很多華人自己也不習慣這種平起平坐的關係。這就是為什麼李永案只能敗不能勝,也得不到華人的同情。
----------------------------------------------
YDX: 西方社會裡良民就是賤民--從李永案談起
李永第一次上聯邦法院的時候,法官只用半頁紙就把她踢出來了:根據被告的陳述,案子不成立,結案。連這個案子是關於什麼事情都沒有。後來,經過一系列的抗爭 --包括控告法官,她總算得到了巡迴法院的一定的關注。後來,相關的案子還進入了陪審團審判---儘管其大部分控告在前面已經被總結裁判去除,只剩誹謗一條,但總算見到了陪審團。這與當初比,就是一個進步。

很多華人對李永案的反應是一種奴才心理的表現。他們害怕其他華人的抗爭會給他們帶來不良後果,影響他們的良民形象。卻不知,西方社會裡良民就是賤民。排除弱者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需要。
-------------------------------------------------------------


YDX: 華人的問題是賤民太多--再論李永維權案
美國的制度,基本原則是很好的。為什麼出現奴隸制,出現排華法案呢?因為在美國的憲法裡,人的定義是一個狹隘定義,並不是說你長得像人就是人。最初的人,只是白種男人。因為這種人最強悍,因此具有人權。那些逆來順受的,屬於社會的落後分子,應該淘汰,其利用價值就是做勞力而已。從進化論角度,這並沒有錯。人類歷史也是一個物競天擇的歷史。

在賀梅案里,賀家第一次上庭,賀夫婦一聲沒吭,等退庭後,法官將貝克的律師留下,兩人單獨搞了8道命令,包括不准賀探望女兒。賀呢?退庭之後,給法官寫了一封可憐巴巴的信,哭訴其遭遇。殊不知,美國是沒有同情的。法官的回應是那8道禁令。

賀梅案公開後,網上的二狗子們一個勁罵賀家。這麼明擺着的黑暗,為什麼二狗子們這麼邪惡呢?因為他們覺得賀家在他們美國主子那破壞了華人的良民形象。其實恰恰相反,二狗子們才是損害華人形象的賤民。

最後結果不用說了,那些曾經不可一世的法官一個個倒台了,一個個被我們追究。
賀家作為勝者上了ABC 2020 節目。這是美國主流媒體第一次花這麼多篇幅在黃金時間報道華人,而且是作為正面的勝者。節目播出後,感動了很多善良的美國人,更讓大家看到中國人正義的形象。我在ABC對我的採訪中,就一直強調,賀梅案的意義在於增進了文化之間的互相理解,應該選擇合作而不是衝突,選擇共存,而不是一方企圖剝奪另一方的基本權利。

李永的維權案雖然不如賀梅案成功(主要是在程序的最初被法官總結評判結案,因此整個案件屬於彌補性質),但也是華人維權的一個典型案例。從被人粗暴踢出法庭,到贏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這本身就是一個勝利。因為不管怎麼樣,她把那個傷害她的人拖到了法庭,讓對方宣誓作證。可以說,李永的權利還是得到了一定的認同。

Read more: 李永案的實質是她以平起平坐的心態與老外交往--惹禍 - Cannaa的日誌 - 貝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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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莊銳 留言時間:2011-04-24 16:36:32
Sorry, it was from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txfy/details/47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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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莊銳 留言時間:2011-04-24 16:35:02
借鑑李永案,翟田田訴美路途艱險,白人陪審團最糟

李永女士的歧視誹謗案最近在聯邦法院經歷了一場陪審團審。這一過程對翟田田即將對美反訴很有借鑑意義。

李永狀告她的雇主雷神公司歧視騷擾,幾年來屢戰屢敗,屢敗屢戰。公司告完了又告公司聘請的精神科醫生。好不容易碰到一個好法官,安排了陪審團審,無奈陪審團全是白人,他們根本沒有同感,最後李還是敗訴。

為什麼不挑有色人種做陪審團,因為不容易。一開始大概50個候選人,有1/3有色人種。法官問“你們誰告過/抱怨過歧視的請舉手”,這一條把大部分有色人 種篩選下來。法官又問“曾經在雷神工作過的請舉手”,“家裡有人告過醫生的舉手”,等等。幾次篩選後,只剩下三五個有色人種。然後原告被告雙方各有5次機 會不需要理由剔除某一候選人,這樣被告就剔除了所有有色人種。而對李永來說,剔除了白人,剩下的還是白人。李也想到儘量留年青人,留男性,因為老年人思想 保守不同情新移民,白人女性不太同情亞裔女性。最後10個陪審團員全是白人,6個女的,4個男的。除了一個男的大概30歲左右,其他人都在50歲以上。有 幾個明擺着6,70歲,不知道他們是否有耐性聽懂案件陳訴。果然陪審團最後討論只有一個小時就出來了,李敗訴。被告律師喜出望外,他們對李永的律師說他們 以為他們會輸呢。

庭審中間,李女士的好友謝中知先生專程趕來旁聽。謝先生曾經贏過兩個歧視案件,當年轟動麻省,上了各大主流媒體,動了肯尼迪參議員大駕,匯報到克林頓的司法部。司法部派欽差大臣帕翠克來波士頓地鐵局整頓。後來帕翠克居功坐上麻省州長寶座,今年又連任。

謝先生告訴李永陪審團中至少要有兩個黑人才行。當年謝的陪審團里有兩個黑人,其中一個是謝的鄰居的鄰居。多年後這人告訴謝當年陪審團討論時有5個白人非要 說謝告的歧視不成立,而這兩個黑人堅持歧視成立。陪審團爭論了好幾個小時,搞到最後大家煩了,都想回家吃飯,只好裁定歧視成立,謝勝訴。有興趣者可以 google “Che v. MBTA”。

值得指出的是李女士幾年自己打官司,幾乎沒有律師費。直到庭審前一個月才聘請律師。庭審中被告律師幾次向法庭發難,幾乎中斷庭審。李女士,她的律師,還有 岳東曉博士連夜熬戰查尋案例法,好不容易說服法官讓庭審繼續。就這樣最後還是栽倒在白人陪審團手裡。有興趣者可以google “Li v. Reade” 或 “YDX: 華人司法正義之路最新案例:美國聯邦法院的JURY TRIAL”。

翟田田起訴美國本身就是一個壯舉,征途艱險,變數太多,希望能得到全社會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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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濟 留言時間:2011-04-24 15:01:31
不知冠雲兄對李永案有什麼看法。我很希望這個案子也被不雙重標準的“政治利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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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4-23 18:08:01
大夫引述的很好,我也正想找給我們基督徒們看。

捍衛他人的權利,就是捍衛自己的權利(這也是這首詩的意思);爭取自己的權利,也是在爭取公眾的權利。這也是一種“利用”和“被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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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醫言堂 留言時間:2011-04-23 16:35:56
我沒有出聲--(篡改版)

當他們在迫害64學運同學的時候,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學生;
當他們在迫害法輪功成員的時候,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練法輪功;
當他們在迫害上訪苦主的時候,我沒有出聲,因為我無需上訪;
當他們在迫害西藏佛徒的時候,我沒有出聲,因為我是基督徒;
當他們奔我而來的時候,己無人能站起來為我出聲。

---------------------------------------------------------
附:百度信息:

德文原詩為:    
Als die Nazis die Kommunist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Kommunist.    
Als sie die Sozialdemokraten einsperr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Sozialdemokrat.    
Als sie die Gewerkschafter holten,    
habe ich nicht protestiert;    
ich war ja kein Gewerkschafter.    
Als sie mich holten,    
gab es keinen mehr,
der protestieren konnte.   

漢語譯文是:   

他們殺共產黨人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   
當他們殺工會分子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人   
當他們殺猶太人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隨後他們向天主教徒而來我沒說話,因為我是新教徒;    
當他們殺我的時候沒有人說話,因為已經沒有人了   

—— Martin Niemoller, 馬丁·尼默勒,德國新教牧師.1945    

馬丁·尼默勒(Friedrich Gustav Emil Martin Niemoller),1892年1月14日--1984年3月6日,德國著名的反納粹神學者和路德教派牧師。在成為牧師之前,他曾在一戰中指揮過一艘U 型潛艇。也曾在希特勒掌權之前支持過他。實際上,納粹媒體曾因為他在一戰時的表現而將其樹為樣板… [新聞周刊1937年7月10日,32頁]   1933年馬丁·尼默勒組織了牧師緊急同盟,以保護路德宗的牧師免受警察的騷擾。他是1934 年巴門會議的主要組織者之一,這次會議確立了認信教會的神學基礎。儘管受到迫害,認信教會依然成為了德國人反抗希特勒的永恆象徵。1936年奧運會前夕, 在一份以典型的77憲章風格寫就、並被偷運出國境發表的著名宣言中,他與另外9名牧師寫信給希特勒: “我們的人民正努力使神所確立的聯合歸於破裂。那是一種對抗神的人類自負。就此而論,我們必須警告元首,那就是屢屢向他表達的敬意只能歸於神。幾年前,元 首反對將他的照片懸掛於新教的祭壇上。而今天,他的思想不僅成為政治決策的依據,也成為了道德和法律之源。他本人享有着祭司一般的尊嚴,甚至成為了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介… 我們要求給予我們的人民自由,以使他們未來能在基督的十字架標記下獨立自主,免得我們的子孫詛咒他們的長輩,因為他們將孩子們置於一個與上帝的國度相隔絕 的狀態中。”   


在1937年以前,馬丁·尼默勒牧師受到外國媒體和柏林上層有影響的朋友的保護。但最終,他被捕入獄。也許是由於外國壓力,他被判有罪,但剛開始只是緩 刑。然而,在希特勒的直接指示下,他旋即再次被捕。那時候起,直到二戰結束,他被囚禁在薩克森豪森和達豪集中營里。從1937至1945年,馬丁·尼默勒曾被納粹監禁8年之久,險些被迫害致死。他早期對猶太人的態度也曾引起一些爭議,曾被一些人認為是“排猶的”。戰後,馬丁·尼默勒走出牢房,宣講了文章起始處的這段話,並廣為人知。 他幫助起草了斯圖加特悔罪書,在這份聲明中,德國各新教教派的牧師正式承認他們對希特勒統治下的苦難負有連帶責任。自1950年,馬丁·尼默勒成為世界著名的和平主義者和反納粹者。他於1967年獲得 了列寧和平獎,1971年獲得西德大十字獎章。馬丁·尼莫拉於1984年3月6日在西德的威斯巴登去世,享年9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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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目錄
【批毛系列】
· 毛澤東的“人民戰爭”終極狂想曲
· 扁迷和毛粉,誰更蠢?
· 毛澤東才是個二杆子
· 毛澤東讓中國免受侵略只是個神話
· 與信濟網友談為什麼要批毛
· 毛澤東的民主大忽悠
· [轉貼] 毛粉的九大強悍邏輯
· 點評《看到有些人評價毛澤東和文
· 評價毛澤東沒有那麼複雜
【平庸的惡】
· 共濟會陰謀論為哪般?
· 寫信支持:不允許迫害人權的中共
【中共怎麼亡?】
· 中共不倒,文化不會更新
· 腐而不亡將如何?
· 革命和改革,都是假議題
· 被“保命黨”綁架的絕望
【歷史回眸】
· 中美恩怨情仇史(完整版)
· 中美恩怨情仇史(上)
· 感謝越南入侵柬埔寨
· 周總理如此向印度承認“麥克馬洪
· 罄竹難書的中共政治運動
· 陳獨秀之“反科學”誤國
【世事隨想】
· 一條河兩側的人們
· 我的故鄉
· 也談余秋雨的“不幸”
【奇聞怪事】
· 誰是那18位路人?
· 什麼是帶路黨的邏輯?
· 也談華人“愛國賊”
· 我為什麼勸信濟網友“歇一歇”?
· 喜見孔子和平獎
· 怎樣把專制政權論證成民主政權?
· 毛新宇晉升少將的啟示
【基督教與民主】
· 從守望教會事件看“政教分離”
· 漫談“利用”和“政治利用”
· 為什麼宗教自由的門不能開?
· 基督教利用民主?民主利用基督教
· 基督教信仰不能引申出民主概念嗎
· 基督徒、基督教與民主
【誰說中國不能民主?】
· 蘭冠雲的賊子野心錄
· 追求理性從哪裡起步?
· 誰要將中國帶向激進變革?
· 民主、科學、與三峽大壩
· 民主素質從哪裡來?
· 沒有民主,何來的法治?
· 民主不會天下大亂!
· 民主不是為了美帝!
· 我支持王丹、柴玲這般“民運渣滓”
· 目的還是手段? – 看民主在中國的
【中共批判】
· 延安、王實味、和黨的教訓
· 帶路黨、讓路黨、和保路黨
· 恨要有理有節
· 北韓是一面鑒妖鏡
· 中國政府淪為美國的包工頭
【非熱點時事評論】
· 關注李娜,關注何培蓉
· “屁股乾淨”又如何?
· 荒謬的共和國司法:“奴隸主”再獲
· 假如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 中共,一個人格錯置的強盜
· 《建國大業》為哪般?
· 伍主席,你為什麽要道歉?
【普世價值】
· 普世價值: 兼具良知和理性的雙重
· 普世價值將如共產主義一樣滅亡?
· 我們都被普世價值忽悠過!
· 再談孔夫子是普世價值的倡導者
· 孔夫子是普世價值的倡導者
【紀念韓戰】
· 歸還旅順是對抗美援朝的獎賞?
· 一個志願軍戰士換幾斤鋼錠?
· “抗美援朝”就是一場“二杆子”的戰
【熱點新聞】
· 由卡扎菲的死法想到的……
· 屁股不乾淨人士的政治權利
· 國際干預與利比亞的民族自決
· 卡扎菲,人人得而誅之!
· 劉曉波獲獎,中國人的悲哀
【在美生活】
· 回憶遭遇過的幾個“多疑症”病人
· 如何消弭關於同性戀問題的紛爭?
· 中“百萬”大獎的經歷
【怪力亂神】
· 我的鬼神經歷(三)
· 我的鬼神經歷(二)
· 我的鬼神經歷(一)
【美味佳餚】
· 溫哥華大蟹蒸糯米飯
· DIY北京烤鴨全過程
【轉貼文章】
· 關於山月博的指控,我明晚答辯
· 見識一下 五毛的稿酬領取單
· zt: 犬儒病——當代中國的精神危機
· ZT:警察與朋友
· 《柴玲回憶》值得一讀
· 看,這就是帶路黨!
· (轉):尋找硬漢李旺陽
· (轉)發掘和弘揚天安門事件的普
· 台灣那偽自由土地的時代
· 沈志華談抗美援朝(補充)和毛澤
【戲文】
· 對山月歌博主的一些回答
· 報告編輯:莊銳發現萬維網站的Bu
· 李娜,謝謝你給我掙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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