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悦悦的悲剧,网上讨论了很多。我就凑两句,揣度一下那麻木不仁的18位过路人的心理,可能大约有几种: 1. “如果我去救人,被人讹为肇事者怎么办?” 有一些朋友呼吁中国也要有“好撒玛利亚人”法,其实这是无济于事的。好撒玛利亚人法是豁免施救者在救助过程中的疏失责任,如果救助者被诬(误)为肇事者,是不能运用该法律的。许多人把问题归咎于彭宇案的恶例,该案如果确实是错误,那是错在彭宇被诬蔑为肇事者,而不是彭宇施救不当的问题。 彭宇案这种东郭先生救狼的故事毕竟只是少数,属于例外,国外也会发生这种事。问题是中国人精明过头,绝不想为他人冒任何风险,特例成为了他们脑海里长鸣的警钟。 彭宇案的主要荒谬在于法官的逻辑:“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救她?”这种质疑从另一个角度体现了中国社会的缺德:救助一个不相干的人不是人之常情、 甚至令人费解。不久前北京法院判处维权人士王荔蕻寻衅滋事罪,检察官的一个逻辑也是:“福建三网民与你非亲非故,你为何要为他们呐喊?”这一个法官,和这一个检察官的潜台词都是:“一个人只应该管自己的事情,不可能无缘无故去帮助他人”。 而见义勇为,甚至可以算“寻衅滋事”了。 当庸俗的自私自利是社会的共识和常理、扶危救难行为令人不解,确实说明了社会整体风气的败坏。难怪人们不敢轻易行善了,“如今还有好人吗?”,你说自己是好人别人不信呀。 2. “别人都不敢管的事,我怎么敢管?” 这是一位过路人的原话。也是很典型的一种心理。中国人教育是缺乏个性的,或者说专制的体制就是要磨灭个性抹杀独立思维的。 许多中国人做事没有个人的原则,从众随大流最安全。 这是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总结出来的智慧。大伙一起干,法不责众;独自干的,怎知道就是好事?政治运动中运动不起来的人,就是落后分子、异己分子。而胆敢特立独行的,往往也是领导的眼中钉。 3. “可怜的孩子,怎么这么不小心,她的父母怎么不看好她?” 好像还确实有人发了博文说,主要责任人不是那见死不救的18个路人,而是小悦悦的父母监管不利。为什么这孩子当时不是在课堂上?为什么她独自外出? 是啊。但是我们不是在追究法律责任,而是谈该事故折射出的冷漠的人性。18个路人中,可能也有人发出这种感叹,他们可能认为自己应该从这事故汲取教训,或者庆幸自己教子更周到,但并不认为躺在路上的女孩关乎自己的责任。 4. “我要赶路,现在没空救人”。 救人?那景象太恐怖了,我受不了。打个119? 要费时的,不知道警察多快能到,而且警察还要找我调查等等。我忙,要赶路的!让别人去报警吧! 许多人的心理,何曾不知道是非?但是,各种各样微不足道的理由,就可以让他们推卸掉自己良心的责任。或者,非亲非故的他人利益,即使是天大的利益,也及不上自己的蝇头小利。 中国人号称是儒家文化,但许多时候更像都是“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的杨朱门生。 那18个过路人的表现,不能说没有代表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置身于彼处,是否会有一样的冷漠和畏缩?如果我们没有为王荔蕻的入狱而愤慨呐喊、如果我们尚不知道正在升级中的山东盲人陈光诚事件、如果我们漠视政府对上访者的非人对待…… 我们就很可能犹如那18个路人一样,不会对一个躺在身旁的女孩伸出援手。前日有消息说,对于北京守望教会被关闭事件,海外非华人基督徒签署的呼吁信有四千多,而海外华人基督徒签署的只有四百多。这又说明了什么? 有网友提到国人的冷漠和一盘散沙的国民劣根性的关系。 我相信中华文化并非本来如此。但是,长期的专制,造就了国民的冷漠。专制的统治基础,就是暴力和谎言。专制的敌人就是人的良知和勇气。长期的野蛮专制统治,必然摧毁一个民族的良知和勇气。当专制政权的谎言破产以后,社会必然会陷入犬儒状态和一盘散沙的离心离德。所以,有人以为中国国民性是一盘散沙、必须用专制来救治,这是倒果为因,饮鸩止渴。这里就不展开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