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清算恩怨情仇,人就容易激动感性。如果是一对怨偶或世仇,这恩恩怨怨就更扯不清了,每一方都可以依据某个事件或某段历史理直气壮地来谴责对方。只有跳出孤立的事件看历史,才可以更理性公允。但极端的如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纠葛,恐怕得从3500年前谈起,光听他们各自版本的来龙去脉就足够令人脑细胞缺氧、丧失判断能力的。中美两国的关系一贯是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好在中美两国交往的历史不长,恩怨还是厘得清的。厘清了这段历史,就能帮助我们弄清楚中美究竟是不是敌人,如何变成了敌人,谁把谁当作了敌人等等问题。 中美两国之间的第一件不开心的事件该算1844年的《中美望厦条约》。由于条约是清廷心不甘情不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伤了中国人的心。但是如何才不伤中国人的心呢?清廷满心希望继续关起门来作天朝大国。无奈世道变了,不可能了。条约没有割地赔款,主旨要保障中美间的自由贸易。所以要五口通商口岸的对美开放;要求统一关税税则。那时满清的关税多少是由各个海关关员随意敲定的,无章可循。每个口岸的关税不一样;同一个口岸的关税每天也可以不一样。税官类似于承包商,除了上缴朝廷的定额,其余就归他自己,是个大肥差,通常由皇亲国戚担任。用现在的眼光看这根本就不成体统,对于贸易商来说无法预计成本并增加风险。统一了关税还不能令美方放心:统一是统一了,假如清廷任意暴涨关税,那么开放贸易也就名存实亡。所以有点霸道地要求变更关税要与美方协商。但这些举措对比中共改革开放以后设立的经济特区和现在参加的WTO等,简直是九牛一毛。如果当年也有世贸组织,可能也可以要求把关税纠纷提交世贸组织裁决了。当然,条约也衔带了领事裁判权这样的先进文明对于落后文明的歧视条款,算是“践踏中国的司法和主权”。这种歧视也是有来由的。当时清廷的司法还很原始,是没有刑法民法区分的。任何案件进了衙门,即使是民事或商务纠纷,都是用板子和夹棍伺候,可不讲究啥程序正义的。这对欧美人看来很原始野蛮,他们不能让自己的商人、传教士和外交人员们上这种法庭,所以要求领事裁判权。若说这是侵犯中国的司法和主权,人家还真有理由侵犯。谁叫中国的司法太原始落后了?今日中国政府镇压六四、 关刘晓波、关一切的政治异议人士,对于外来的批评不就是一句“尊重中国的内政和主权”?当然,领事裁判权就难免会发生外国领事偏袒包庇自己的侨民。所以,〈中美望厦条约〉对于清廷虽然不是一个平等自愿的条约,但不算太过份,矛盾的本质还是两个迥然不同层次的文明的碰撞冲突。 之后几十年,中美基本相安无事。直到义和团和八国联军。义和团以野蛮愚昧的方式排外,不仅杀害外国人,也杀害了大量中国人。清廷利用义和团攻打东交民巷,招来八国联军入侵解救。美军是八国联军里比较文明的一支,最后还把一半赔款的钱还给清廷(美国带动下导致其它各交战国于一战后也多少豁免或退还了部分赔款,惟有日本分文不少),不像沙俄或日本那样是真正的“侵略”, 入侵后还要顺便占领土地等等。在美国要求下,清廷把部分退款办了预备留美学校的“游美学务处”,这是清华大学的前身(清华大学今天还像是一所“预备留美学校”)。美国入侵保护侨民,从中国的角度看是侵略,但从美国的角度则是政府的职之所在,义不容辞。美国如果不出兵干涉才是一个不合格的政府。这对比中国政府面对缅甸排华、柬埔寨排华、越南排华、印尼排华系列事件中的一贯事不关己的“君子态度”,哪一种才是人民的政府、代表民族利益的政府?这一段恩怨也可以勾销了。 美国对中国抗日战争的支持就不必赘述了。当年如果没有美国的对日战争,中国必彻底亡于日本。虽然说美国支持中国的抗战本身就是其对日战争的一部分,但是,日本为什么轰炸珍珠港挑起与美国的战争?美国不满日本在亚洲的侵略和扩张,对日本实施经济制裁和石油禁运。没有了石油飞机上不了天、军舰跑不了海。日本受不了,铤而走险,终招灭亡。所以,可以说美国是为了中国而卷入了对日战争。抗战历史这一段,美国是中国的大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