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應當維持聖潔的性質 ——林前五章查經綱要之一 ,、 教會不可容忍淫亂的事 兼致“彩虹之約”版主 1.要把行淫的人趕出去(1~3節) 2.目的是為使他的靈魂可以得救(4~5節) 3.教會是新團,應當持守無酵的性質(6~8節) 明顯地,信徒中間已廣泛地風聞哥林多教會有人犯了淫亂。這罪極為嚴重,連不信的外邦人中也沒有。具體地說,就是有人與他的繼母有亂倫的一關係。這人的母親已死,父親再娶。因此,他有繼母。婦人大概不是信徒,因為並沒有提到要向她採取行動。教會沒有管轄她的權力。 哥林多信徒對此有何反應呢? 他們不但沒有感到深切的憂傷,反丿而是驕傲、自以為是。或許他們自以為沒有處分犯罪者是寬容,也引以為傲。 又或許他們因教會有這樣豐富的屬靈恩賜,感到十分光榮,以致對所發生的事並不用心。 又或許他們更重視的,是數字而不是聖潔。他們對罪沒有充分的厭惡。 基督徒所犯一切的罪,都是在身體之外,惟獨犯淫亂的罪,乃是得罪自己的身體;而我們的身體乃是聖靈的殿,所以淫亂是直接冒犯聖靈的(參林前六18~19)。 信徒的私生活,如果影響到教會聖潔的見證,就不再是信徒個人的事,而必須有正常的反應。 教會對信徒靈性的墮落應當有憂戚悲痛的感覺;身上任何一個肢體若有殘缺病痛,其它的肢體理當受到影響(參林前十二26)。 一個真正愛主、愛教會的人,必定會關心別的信徒的表現,並且對別人的墮落,也必定會懷着一顆哀痛沉重的心。 當一個信徒墮落到完全屬肉體的地步,犯罪而毫無悔意,不肯認罪回頭,教會就必須和他斷絕交通來往,一面叫他自覺羞愧(參帖後三14),一面免使教會的見證受到虧損。自高自大(“puffed up”見四6),自視超人一等,以致行動高傲自大,而不是以信徒謙遜敦厚作行事的態度。這是因為他們以為信了主就有自由,無論做什麼都有所倚恃,說哀痛的結果,就會把犯事的人除去。也可能等於命令式,“把他趕出去。 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這句話的意思是,假如眾信徒曾在主面前抱應有的謙卑態度,神就早已親自行動,對犯罪的人進行處分了。歐德曼說: 他們應曉得,教會真正的榮耀並不在於擁有能言善辯和充滿恩賜的教師,而是在於有純淨的道德操守,以及會眾都有堪作典範的生活。 五3 與哥林多信徒無動於衷相反,保羅聲言雖然他不在哥林多,但卻像身處他們中間一樣,已經判斷了這事。 五4 他構想教會聚集,處治犯罪的人。雖然他個人並沒有與他們在一起,但當他們奉我們主耶穌的名聚會時,他的心卻與他們在一起。主耶穌已將權柄賦予教會和使徒,讓他們可以在這一切事上執行紀律。因此,保羅說他會行使主耶穌的權能(或權柄)。 〔文意批註〕“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本節說明了教會對付犯罪的弟兄所該有的手續。 第一,當單獨或兩三個人無法使他認罪回頭時,應該由教會全體一致來處理(參太十八15~18),而教會全體乃是有形有體的出現在聚會中,所以保羅在這裡特別提到‘聚會’。 “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第三,要藉我們主耶穌的‘權能’,亦即祂的能力。主的能力勝過一切黑暗的勢力,且是借着祂的話語和聖靈顯出來的(參路四14,36)。 (一)為着保護許多無知的信徒,凡是重大犯罪案件,不宜私下悄悄地處理,而應在聚會中宣布周知。如此作法,也能讓其餘的人懼怕(參提前五20)。 (二)任何教會的行動,主的同在與權能至關重要,否則會流於形式,而不能收到屬靈的實際效果。所以教會的長執同工們,要在行動以先,擺上充分徹底的禱告。 (三)教會的興旺,不是出於人的作為,而是出於主的同在和聖靈的作為。 五5 他採取的行動是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評註家對這句說話的解釋,意見不一。有認為這是指將犯罪者逐出地方教會。教會以外的範圍,就是撒但的勢力範圍(約壹五19)。因此,將某人交給撒但,就是把他逐出地方教會。其它則認為將人交給撒但的權柄,是特別賜給使徒的,這權柄今天已不復存在。 “敗壞他的肉體,”這與十字架治死他的肉體不同。十字架的治死是為着加增基督的成分;‘敗壞他的肉體’是將他那受情慾控制的身體放棄,任由撒但指揮、轄制並摧殘(參可五5),其結果甚至可能引起病痛(參林後十二7;路十三16)以至於身亡。這種情形可以收到兩方面的功效: (1)對於別的信徒,可以作為鑑戒(參林前十5~11)。 (2)對於犯罪者自己,可能會令他幡然悔悟(參林後二6~8)。 “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主耶穌的日子’指主再來的日子;‘可以得救’這句話再次證明,信徒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參約十28~29);信徒的肉體可以被撒但敗壞,但他那重生的靈命,仍舊是屬於神的,那是神聖的種子,罪惡不能敗壞它(參約壹五9)。不過,這個得救,乃是僅僅得救,必將遭致主的懲罰。 本節說出一個原則:當裡面的實際正常時,神也保全外面的形體;當光景反常時,神為要保全裡面的實際,甚至不惜犧牲外面的形體,任憑仇敵來破壞。以色列人中歷代約櫃的被擄,帳幕的廢棄,聖殿的被拆,聖城的被焚;以及今日教會外表的混亂、荒涼,都是這個原則。我們在此該有甚麼態度呢? 教會不可以給肉體無限制的庇護與保障,以免擴散並污染其它的肢體,所以必要時需要施行‘截肢手術’,以保全整個身體。 其實,許多時候‘消極’的對付,也可能帶來‘積極’的果效。今天有許多基督徒極力避免談到或摸到消極的事,以為只要積極地供應基督和生命,難處自然會過去。但這是‘駝鳥’的策略,一遇敵襲,便把牠的頭藏在沙坑裡,龐大的身軀卻露在外面。聖經中至少約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篇幅,提到消極方面的事,我們信徒非得正視它們不可。 在某種意義上,連撒但竟也被利用來為教會‘效力’,清除廢棄物――敗壞他的肉體,卻無法敗壞他的靈魂,這也是間接地幫助教會維持聖潔,可見終究‘邪不勝正’。 無論如何,我們應謹記,對信徒進行處分的用意,始終都是要將他們挽回過來,使他們可以恢復與主的相交。逐出教會的行動,從來都不是目標,而是達成目標的手段而已。最終的目的是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換句話說,是絕對無意要這人永遠沈淪。這人在今生因犯了罪而受到主紀律處分,但他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五6 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因為他們自誇。他們也許藉詞說,這事只發生了一次而已。但他們理應知道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這裡用面酵來比喻道德上的罪。保羅的意思是,如果他們容忍在教會中有少量敗德的罪,這罪很快便會滋長擴大,直至整個相交聚會深受影響。要維持教會的素質,就必須採取公義敬虔的紀律行動。 自誇是不好的,”意指哥林多教會不該對問題的存在毫不在意因為這個問題會破壞教會的見證。 “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面酵’表徵罪惡;‘全團’表徵全教會;‘發起來’表徵敗壞教會那聖潔的性質。一點點罪惡會導致全教會失去聖潔的見證。 一點點隱藏的罪能敗壞全人,甚至能影響全教會;所以我們對絲毫的罪惡,也不可容讓;不可因為罪小,就輕忽放過。 罪惡具有擴散、傳染的特性,千萬不要認為基督徒具有免疫力,因此不必對它特別小心在意;許多基督徒失敗的事例,提醒我們仍須防備。 五7 因此,保羅命令他們應當把舊酵除淨。換句話說,他們應採取嚴厲的行動對付罪惡;這樣,他們才可以成為新的、純淨的麵團。保羅又說:你們既是無酵的面。神看他們在基督里都是聖潔的、公義的、純淨的。保羅於是勸他們,他們實際的情況要與他們的身分相稱。從身分地位上說,他們是無酵的。至於行為操守方面,他們也應當是無酵的。他們的本質應與名聲相稱,他們的品行也應與他們的信念相配。 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當保羅想到無酵的面時,他就回想到逾越節:在過節第一天的前夕,猶太人必須除掉房舍內所有的酵。他會到揉面槽那裡,把它洗刷乾淨。他會將存放面酵的地方清洗妥當,直至不留一點面酵的痕跡。他會點起燈,遍看房舍各處,以確保沒有遺漏。然後,他會向主高舉雙手並說,“神啊,我已將房舍內的所有面酵都除掉了,如果有半點面酵存留,是我所不知道的,我從心底里把這酵除去。”這說出了今天的基督徒,蒙召從罪惡中分別出來。 宰殺逾越節的羔羊,是象徵或預表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新約聖經有不少經節確立了象徵教訓的原則,這裡是其中一節。意思是指舊約聖經中的人物和事件,是將來事情的象徵或影兒。其中很多是直接指着日後主耶穌的來臨,獻上自己以除去我們的罪。 五8 守這節並不是指守逾越節或守主餐,而是泛指信徒的整個人生。我們的一生就像喜慶的節期一樣,而我們不可用有罪的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來慶祝。我們在基督里喜樂時,一定不可以對其他人心存惡念。從這一點可見,使徒保羅所指並不是物質上的酵,例如在製造麵餅過程中的酵母;乃是從屬靈的角度借用酵的特質,說明凡與罪接觸的都會被玷污。我們要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來過生活。 全節意指我們基督徒的一生,乃是過除酵節的生活,不可以殘留任何老舊肉體的罪,而應追求達到純潔、真實的地步。 (一)教會應以‘純潔’和‘真誠’,去取代‘惡毒’和‘邪惡’。 (二)只有基督才是那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我們越享受祂,就越能聖潔自守,遠離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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