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18牧“獨立調查報告”如此說:
自發出給遠牧師的信件至今,已經五天,調查委員會沒有收到從遠牧師來的任何回應。我們所委託協助敦促遠牧師回應的謝文杰弟兄和徐志秋牧師,也沒有任何回應。我們只能認為:遠志明自願放棄了申辯的權利,默認了針對他的全部或部分指控。
要害是“默認”這是18牧的結論,從司法程序角度完全可以說是缺席審判。
然而這“沉默”的背後是否能從聖經立場來看 ,“沉默”並非是對罪的抵賴,“耶和華若是究察人的罪孽,誰能站立得住呢?
換位思考經上這樣說:
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主啊,如今我等什麽呢?我的指望在乎你!〈詩篇三十九9〉
詩篇62:5-8說:“我的心哪,你當默默無聲,專等候上帝,因為我的盼望是從他而來。唯獨他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他是我的高台,我必不動搖。我的拯救,我的榮耀,都在乎上帝;我力量的磐石,我的避難所,都在乎上帝。
對於遠牧的“沉默”如何去解讀,但願“遠牧”能反思自己,向神交帳,對北美華人教會眾聖徒有所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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