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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义”——经文思考
经文 : 路18:9 ——14:“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 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 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戒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例证与默想。 〈来源〉 “撷花集 - 采自清教徒花园的芬芳”
绳捆绑的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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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绳捆绑的鸟似乎比笼中的鸟有更大的自由;它上下扑腾翻飞,然而却是被牢牢捆着”
当,一个人以为他已经脱离普遍的罪的捆绑,却很明显仍在某样他所钟爱私欲的权势之下时,他对他灵性自由的判断就是不幸地错了。他可以夸口已经离开了牢笼,但很肯定绳子还是绑在他的腿上。那说他的枷锁已经被挣脱,只是剩下一条链子的人,依然还是囚徒一个。“不许什么罪孽辖制我”,这是一个很好,很有智慧的祈求;因为一件被纵容的罪能杀死灵魂,肯定正如一剂的毒药可以杀灭身体一样。客旅不需要被几条毒蛇咬着,一条眼镜蛇的牙齿就足以保证让他毁灭。一件罪,像一根火柴一样,可以点燃灵魂里的地狱之火。
这个真理的实际应用应当用在那作酗酒,或贪婪,或情欲的奴隶的宗教徒身上。如果任何这些锁链中的一条仍然紧紧捆绑着你,你怎么可能是自由的呢? 我们曾遇见一些口头承认相信的人,他们傲慢,蔑视他人;骄傲仍然包围着他们,他们怎么可能是主的自由人呢? 在意志上,在动机上,我们必须打碎所有罪的捆绑,我们必须敬畏耶和华,成全圣洁,否则我们就不能指望子已经使我们成为了自由。哦,你这让人自由的灵,我恳求你击破一切罪的捆绑。
题外话: 人一旦有这样的自义,他就会忽略对自己的责备及修剪及生命的建造。以至于深深地䧟入了“律法主义”的泥潭,不能自拨。他们从自信、自负、而来的自义,又从自义的标准去定他人的罪。为此,主耶在马太福音二十三章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谴责与攻击,並直言不諱的指岀了“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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