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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義”——經文思考
經文 : 路18:9 ——14:“耶穌向那些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戒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例證與默想。 〈來源〉 “擷花集 - 采自清教徒花園的芬芳”
繩捆綁的小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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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繩捆綁的鳥似乎比籠中的鳥有更大的自由;它上下撲騰翻飛,然而卻是被牢牢捆着”
當,一個人以為他已經脫離普遍的罪的捆綁,卻很明顯仍在某樣他所鍾愛私慾的權勢之下時,他對他靈性自由的判斷就是不幸地錯了。他可以誇口已經離開了牢籠,但很肯定繩子還是綁在他的腿上。那說他的枷鎖已經被掙脫,只是剩下一條鏈子的人,依然還是囚徒一個。“不許什麼罪孽轄制我”,這是一個很好,很有智慧的祈求;因為一件被縱容的罪能殺死靈魂,肯定正如一劑的毒藥可以殺滅身體一樣。客旅不需要被幾條毒蛇咬着,一條眼鏡蛇的牙齒就足以保證讓他毀滅。一件罪,像一根火柴一樣,可以點燃靈魂里的地獄之火。
這個真理的實際應用應當用在那作酗酒,或貪婪,或情慾的奴隸的宗教徒身上。如果任何這些鎖鏈中的一條仍然緊緊捆綁着你,你怎麼可能是自由的呢? 我們曾遇見一些口頭承認相信的人,他們傲慢,蔑視他人;驕傲仍然包圍着他們,他們怎麼可能是主的自由人呢? 在意志上,在動機上,我們必須打碎所有罪的捆綁,我們必須敬畏耶和華,成全聖潔,否則我們就不能指望子已經使我們成為了自由。哦,你這讓人自由的靈,我懇求你擊破一切罪的捆綁。
題外話: 人一旦有這樣的自義,他就會忽略對自己的責備及修剪及生命的建造。以至於深深地䧟入了“律法主義”的泥潭,不能自撥。他們從自信、自負、而來的自義,又從自義的標準去定他人的罪。為此,主耶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對他們進行了嚴厲的譴責與攻擊,並直言不諱的指岀了“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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