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与“那人”一经文分享 经文:路18:9-14 这段经文中的两个人,他们在神面前的光景不一样,结果也不一样。这里耶稣对“仗着自己是义人”的设了一个比喻(路18:9-10)。 一个是法利赛人:到圣殿去不是为了要向神祷告,而是要向周围的人宣扬自己的好行为; 一个是税吏:到圣殿去是要认罪和求怜悯。 一.不同的站着(路18:11-13) 耶稣在这个比喻中,一直用对比的方法进行描述,清晰可见两个不同的人的境况。两个人同样在主面前站立,但是态度全然不同。站着的位置不同,也带出不同的生命光景。 法利赛人:他站着在“自言自语”;表白自己,自负。——身体站在主面前,却是实实在在的假冒伪善,心里思索的是律法,不是上帝的恩典和怜悯。站在自己的功德和优势面前。圈在旧约的律法称义中。 税吏:“远远地”站着,站在敬畏神和痛悔自己的罪上。——实实在在站在主面前,面对着自己的过犯和亏欠,仰望耶稣怜悯和赦免的新约恩典中。 法利赛人有祷告的动作,但实际上却不是跟神说话,而是自言自语;反而是夸赞自己道德和宗教上的成就,重复说“我”——自负和妄自尊大。 税吏将自己摆在上帝面前,满了亏欠——谦卑在主的面前 不同的态度站在不同的位置,不同的位置显出不同的生命,耶稣的真理在此实实在在的彰显出来,印证出来。法利赛人和税吏自己选择了自己的位置。 你的位置擺放在那里? 什么是上帝所喜悦的,什么是上帝所恨恶地——税吏站了他所要的位置,也是耶稣救恩要敞开的位置,因为主说:我来不是要召义人,乃是要召罪人。为要让人从祂得满足,为要让人从祂得永远生命。当人的心站准了位置,主的救恩、主的更新、主的赏赐、主的祝福就会临到他。 税吏跟法利赛人形成一个强烈的对比。税吏站在神面前,感到自己完全的不配。谦卑至极,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向神呼求怜悯:“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税吏没有看自己只是众多罪人中的一个,而看自己是那个不配从神得到任何东西的罪人。 我们经常为别人听道,去衡量别人,却没有把眼睛注目在自己身上。 二.不同的祷告(路18:11-13 法利赛人的祷告一控告他人 “神啊,我感谢你”——如果我们停在这里,他的祷告没有问题,但这不是从心底里发出的感恩——有口无心的称谢; “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是控告而非祷告,在定别人的罪;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十分之一”——站在神的位置上,代替神看自己比别人强。 他指责别人、控告别人,毛遂自荐,告诉主我可以被称为义,他完全没有将荣耀归给神,反而与神辩论,不知不觉中成了撒但的差役。 在你祷告中是否因某一件事存在着责备中的控告,在愤怒中审判他人。 税吏的祷告一认罪悔改 “神啊”——发自内心的呼求,对拯救灵魂的神,发出恳切的祈求; “开恩”——祈求一点点的怜悯,求主赦免、饶恕; “可怜我这个罪人”——站在罪人的位置上,承认只有耶稣才可以赦免、只有耶稣才有怜悯、只有耶稣才使人脱离罪的辖制 祷告需要敬畏神之心,你的心思意念是否有敬畏神的情操? 三.不同的结果(路18:14) “这人”与那人”。 耶稣的结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一”。 “这人”是税吏:他虽然是“远远地站着”,心却被主看重,被主接纳,被主称为“这人”——离耶稣很近的人。因为他自己站在罪人卑微的地位之上,倒空自己一切所有的自义,认为自己一无是处,在罪人中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是真心悔改在耶稣里面,是被主得着的人,上帝所要救得正是这样的人——因着渴慕真道而有的结果。 “那人”是法利赛人:他虽站在主的眼前,却是骄傲、控告、自大、自义,以至于抢夺神的荣耀,用撒但的声音向主说话,却是在告诉主:我是该称为义的。“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 不一样的人:这人与那人,谁被神得着? 四.劝勉: 上帝接纳真心悔改的人因为:“〈神所要的祭,就是破碎的灵; 神啊!破碎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篇五十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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