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未归正之前的总结 罪人中的“罪魁” 〈读经随笔 未归正之前,保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认为自己是在为“神的律法”、“祖宗遗传”,大发热心。是一个拒绝弥塞亚救恩的法利赛人……他在提前一13节说到自己以往的过去:“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并且无情的残害教会……他却认为自己是一位敬䖍的人,真心在服侍神,这就是未归正之前,保罗所覆行的“责任”。相关经文如下:。 徒八13 九1——2。 二十六9——11。 加一13, 徒二十三1。 二十六9, 保罗在未归正之前,对待犹太教的信仰,是一位狂热的宗教份子,他对神的子民所犯的罪行之严重,其结果:他自己称为“罪魁”。相关经文如下: 林前十五9。 提前一15是保罗说明自己,在未归正之前,所犯严重罪行的原因“……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侯而作的”。 感謝神 保罗面对着大马色的异象, 他坚信不疑基督就是那位㢱赛亚,保罗面对着复活主的责备,他降服了,在神极大的怜悯和忍耐中有机会悔改归信基督为主(徒九丨——19)。他对以往的总结是: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给后来信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的人做了榜样。从此因“责任的转换(旧造的扫罗死了新造的保罗活了),我们在圣经里看到一个,被基督生命更新的新人,被圣灵充满了大有能力的人……他做了基督的执事,成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成了外邦人的使徒——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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