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節,不可忘記的一件事 :(第二稿) 大家不可忘記乘坐“五月花號船上的清教徒……正是那份: 《五月花號公約》一美國立國之本。 耶穌生後1620年又11月又11日。 船上有102名歐洲乘客,其中大部是清教徒著名領袖布雷德福召集的清教徒及其眷屬。他們的目的地本是哈德遜河口地區,但由於海上風浪險惡,他們偏離了航線,錯過了目標地,他們本來曾與倫敦的弗吉尼亞殖公司達成一項協議,該公司授權他們在該公司管轄的美洲土地上,任選一塊地方定居並管理自己。 經過簡短的商議,41名男乘客達成“合則或存,分則必亡”的共識,遂在下船之前立下了這份公約(當時婦女還沒有議事權,何論兒童)。這份公約里,簽署人在沒有任何機構的監管下,自願立誓約定放棄各自的部分權利,交給即將創立的一個自治管理團體,這個管理團體是得到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自願自治,依法管理,簽署人服從其約束,同時也擁有監督的權力。 《五月花號公約》 “以上帝的名義,阿門。 吾等簽約人,信仰之捍衛者,蒙上帝恩佑的大不列顛,法蘭西及愛爾蘭國王詹姆斯陛下的忠順臣民 為了上帝的榮耀,為了吾王與基督信仰和榮譽的增進,吾等越海揚帆,以在弗吉尼亞北部開拓最初之殖民地,因此在上帝面前共同莊嚴立誓簽約,自願結為一民眾自治團體。為使上述目的得以順利進行,維持並發展,亦為將來能隨時制定和實施有益於本殖民地總體利益的一應公正法律、法規、條令、憲章與公職,吾等全體保證遵守與服從。 據此於耶穌公元1620元10月11日,吾王英格蘭、法蘭西、愛爾蘭第十八世暨蘇格蘭第五十四世君主陛下在位之年,在科德角簽署姓名如下,以資證明。 這個公約不過區區的三百多個字。然而,它卻在整個人類發展史上,閃耀着永不磨滅的光輝,其意義與英國的《大憲章》、美國的《獨立宣言》和法國的《人權宣言》等巨獻相比,也毫不遜色,遑讓半分! 這些清教徒在身心疲憊,生死茫茫之際,卻不知不覺地揮寫了美國歷史的點睛之筆。這並不是因為船本身有什麼特殊,而是它採用社會契約的方式,經平等、公平和協商,確立了一個管理內部關係的制度。它是一份“經由民眾同意而行使統治”的政治契約,預兆了民主政治的諸多理念,肇始了偉大的民主思想,繼而成了美國幾百年賴以立國的開國根基。 五月花號公約如黃鐘大呂,振聾發聵地喊出了信仰,自願,自治,法律和法規,這些關鍵詞幾乎涵蓋了美國立國的基本原則,同時也命中注定地充滿了宗教色彩。 未了的話:。在這感恩的日子裡,讓我們重溫,林肯總統在1863年:感恩宣言的一段話:“建立依靠全能上帝之心 和謙卑痛悔之靈,是每個國家和個人當盡的責任。每一個人,應當存在着這樣 ,一個堅定的盼望,真正的懺悔將代來憐憫和寬恕。每一個人應當認識,一個至高的真理,那就是尊崇上帝的國家必蒙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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