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自誇”——靈修隨筆 “自誇”是一種罪人的本性,時時在人心中冒出來,從嘴中滑出去,顯示自己的優點。神起初造人時候是沒有這樣的性格缺陷的,這又是魔鬼在作怪,它把這自誇的本性嫁接、遺傳放在人心裡,這種人本性的情慾就是“今生的驕傲”。人的鬥爭、賭博等都是從自誇產生出來的。 魔鬼是罪惡的根源,以賽亞書說自誇與高傲這對孿生的姐妹都是從魔鬼而來的:“ 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 ”(賽 14:13-14 )。從這裡看到,魔鬼在天庭就因為自誇而犯罪,被上帝逐出天庭到地球上來,它“如同吼叫的獅子隨處尋找可吞吃的人”,引誘、迷惑人陷入它的網羅。 聖經告訴我們要提防自誇背後那個惡者:“ 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沈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 ”(帖後 2:3-4 )。地上的沉淪之子與天庭里墜落的叛逆神的魔鬼是一模一樣的。末後要顯現的沉淪之子,主耶穌用口中的氣滅絕它:“ 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 ”(帖後 2:8 )。 所以我們要格外警醒,自己有自高、自大、自誇的毛病千萬不要放過,免得落得沉淪之子的下場。讓我們來看看使徒保羅如何看自己: “ 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我認得一個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到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夸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 (林後 12:1-9 ) 自誇固然無益,無益定然有損,精明的保羅不夸自己的長處,反而自誇自己的軟弱,好叫神的恩典覆蔽他。神的旨意是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林前 1:28-29 )。 “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 ”(林前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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