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朋友告訴我北京警方進步了,對朱令案未破表示遺憾和道歉。當時很忙,沒有來得及細看,覺得中國政府能回應朱令案而不是封鎖,很不錯了。今天有點空,就細讀了一下。結果,更生氣了!為啥呢?你慢慢聽來。 5月8號,北京警方“平安北京”微博發布消息說”1994年12月,清華大學化學系92級本科學生朱令令因身體不適住院治療。1995年4月28日,被確認為鉈鹽中毒。同年5月5日,清華大學保衛部向我局報案。我局接報後迅速開展工作,認定有投毒犯罪事實發生,依法立案偵查,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專案組根據朱令令的日常活動情況,深入調查走訪了130餘名相關人員,並對北京市經營、使用鉈鹽的全部100餘家單位開展工作。因從朱令令出現中毒症狀到公安機關接報案件,時間已近半年,相關場所沒有監控設施,犯罪痕跡物證已經滅失。“ 這段話給我的印象是:1995年4月28日確診的鉈中毒是1994年12月發生的,“時間已近半年”。真的是時間已近半年嗎!!! 從各種網文,大家公認的是:朱令有兩次中毒。第一次劑量小,住院治療後,主要是隔絕了毒源後,朱令體內的鉈逐漸被排除體外,體力在恢復中,因此才有朱令要求回校學習。悲劇的是,朱令回到清華沒幾天又一次出現中毒症狀,這次是致命的計量!據朱令的律師推算,兇手下毒的機會也就是兩三天的時間,即3月5日到6日之間。在朱令回到學校的幾天裡,身體仍然虛弱,不可能參加大量社會活動,接觸的人十分有限。因此,第二次中毒才是警方追查的重點!而從朱令父母4月29日報案要求保護朱令宿舍這個最重要的犯罪現場,清華系主任搪塞,到5月5日,清華保衛處才報案給北京警方。不知道又過了幾天,警方才到朱令宿舍,結果發現宿舍竟然被盜了! 清華大學遇到這樣的事情第一反應難道不是立刻封鎖宿舍,保護現場嗎?清華保衛處為什麼等待至少6天才向北京警方報案?這都是我這個小百姓百思不解的地方。任何一個人都知道,保護犯罪現場,防止罪證消失乃是警方接到報案的本能反應,而不是等待一周以後才去看看那個犯罪現場。 北京警方可以迴避朱令的第二次中毒,不立刻封鎖犯罪現場,反而在外圍兜圈子,說什麼”根據朱令令的日常活動情況,深入調查走訪了130餘名相關人員,並對北京市經營、使用鉈鹽的全部100餘家單位開展工作“。老天,難道朱令的日常生活與”“北京市經營、使用鉈鹽的全部100餘家單位”比她的宿舍更接近嗎? 我真的對中國警方失望了,對清華大學失望了。北京警方的這個申明欲蓋彌彰,故意隱瞞朱令的第二次中毒,給我一個幻覺好像朱令被投毒乃是在報案前半年的事情,因此證據被毀是可理解的。但是,朱令回到學校第二次中毒,就幾天的功夫,她接觸到的人相當有限,我認為不超過10個。警方不去追查小範圍的人,反而宣揚自己好辛苦地調查了遍布北京的130人和100余家單位。好奇怪的辦案方式啊。你們真是給中國警察丟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