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是党大还是法大,一直是个纠缠不清的问题。至今中国那些当官的都没有任何一个权威能够说得清楚。 因为在中国的宪法里面明确规定了中国是共产党领导,所以在中国才有所谓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才有党的政法委公然干涉国家司法;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决定一件司法案件是不是要移送司法机关,要是不送的话,那司法机关一点办法也没有;才有党的宣传部门公然干涉新闻媒体的日常运作,动不动就封杀,等等。 在中国,共产党无处不在,党委和政府机关职能重叠,党委和军队,学校,等也是重叠的。比如说共产党有一个中央军委,国家也有一个中央军委,等等。实际上非常的混乱。 最近发生的南周事件,实际上就是这种混乱引起的。 那么问题何解呢?习近平说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说要维护宪法权威,要落实宪法,看起来非常的矛盾。十八大规定既不能走老路,也不能走邪路,那看起来就没有路可走了吗? 这是一个结,是尊共与维宪之间的矛盾。在中国,要想摆脱共产党的领导,在目前看来,是不可能。可是宪政是国际大趋势,共产党要想象北朝鲜那样专制独裁,也没有可能。时间对共产党不利,现实对宪政改革不利。老路走不得,邪路又不能走,怎么办呢?又不能不走下去。 请问这是一个死结吗?如何解开这个结呢?有人说共产党领导只是写在宪法序言里面的,没有约束力的;但也有人说,宪法规定党的领导,所以党要怎样都行。 我个人觉得两者都不对,都没有说服力。我们从中国的现实看,必须在尊共与维宪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必须打开这个结。 我出一个主意。就是立法规定党要怎样领导这个国家。也就是给党的领导戴上一个套,呵呵。 比如说,你说要共产党领导,是个怎么领导法子。仅仅局限于思想上领导,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参与呢;还是通过党的代理人,即党员在人大,政府,军队,等里面担任人大,政府,军队的职务来领导国家;还是什么事情,事无巨细都一切有党来领导。 如果事无巨细,都由党来指手画脚,那很好,干脆就撤销人大,政府,和军队里面所有执行机关,一切用党的相应机关来代替就好了,连国务院都可以撤掉,国家军委,国防部,等等都可以撤消,人大,甚至宪法都可以废除,国家不设主席总理外交部长。也就是你想当婊子,就大大方方地当,立什么牌坊啊? 当然,如果只是局限于思想上的领导,那具体的事务就不应该干预。我看共产党的官们是不喜欢这个选择的。 最理想的办法就是共产党通过其代理人在人大,政府,和军队里面领导。一切事务都遵循人大,政府,和军队里面的程序运作。其实如果真的这样的话,与一些国家的宪政民主制度相差也不远了。 当然,具体的立法规定可以搞得很细,比如说规定人大里面可以设党组,人大常委里面共产党员的比例,等等。在政府机构里面也可以作具体规定,等等。 可是一旦立法规定党如何领导国家的具体细节之后,共产党就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除非你共产党以你在人大里面的多数来修法。 如果真这样的话,所谓坚持党的领导,也就真的有法可依了,党和法之间的关系也就弄清楚了。 呵呵,我在想,共产党要想领导这个国家,它就必须与时俱进,必须知道如何领导国家。现在的中国大陆,并非有多少人真的想推翻共产党的领导,而是共产党自己不会领导,自己搞得乱七八糟的。 邓小平曾经说过,要坚持党的领导,同时也说过要改善党的领导。我这个方法其实既坚持了党的领导,又改善了党的领导。 呵呵,简单的说法,就是强奸可以,但是必须戴套。呵呵,原来那种无法无天的党的领导实际上是强奸合法,也就是说怎么个强奸都合法。现在咱们给它规定你要强奸可以,但必须依规则进行,这叫依法强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