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矩有兩種:自己制定的規矩,和他人制定的規矩。對這兩種規矩的反動行為,都會使人產生某種程度的快感。 前者的例子如毛澤東,他在諄諄教育全黨全民要守紀守法的同時,又不忘享受破規矩的快感,“我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後者的例子是我們今天看到的兩名中國運動員漠視奧運會規定,在領獎台上戴着毛澤東的像章而遭奧運會調查。奧運會章程第50條規定:“不允許在任何奧運場所、場館或其他區域進行任何形式的示威或政治、宗教或種族宣傳。”(“No kind of demonstration or political, religious or racial propaganda is permitted in any Olympic sites, venues or other areas.”)毛澤東像章毫無疑問屬於政治宣傳品,特別在這個被定義為“民主與專制的較量”的敏感時代。在世界上,毛像章是和大多數國家不接受的意識形態相聯繫,就是在中國,你戴着一枚毛像章招搖過市,也會引來人們奇異的目光,因為大家都很清楚,中國的“崛起”是從摘掉十來億人胸前的毛像章開始的。這兩個二十來歲的奧運冠軍,連她們的父母都不很清楚毛像章是回什麼事,她們怎麼會對它有如此深情? “平視”世界的新一代人,除了“大翻身”的民粹主義和“集權合理性”的教育,很少有機會思考其他,他們甚至沒有心情認真想一想,他們父母,祖父祖母是如何熬到了今天的“幸福生活”,但是他們卻明顯地感到了政治風向中的利益成份,因而也學着掛上個打鬼的鐘馗。 其實,如果你本身不是代表規矩的話(像毛澤東),不守規矩的快感,背後儘是利益的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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