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同伐異,以思想言論入罪是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的,而且屢見不鮮,幾乎每朝每代都有,遠的自從商湯,秦始皇,近的到大清,再到民國,都有各種各樣的例子。 其實,中國的歷史就是一部文人與皇帝鬥法的歷史。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漢武帝劉徹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等等。金庸小說《鹿鼎記》裡面描寫的浙江莊氏《明史》案就是典型的一例。大清朝康熙雍正乾隆號稱盛世,但那個時代的文字獄比歷史上的任何時代都盛行。 當代社會更是強調思想統一。毛更是自稱秦始皇加斯大林,毛時代的反右是前無古人,所涉及的冤案直到現在都還沒有完全解決。文革也是以思想言論入罪的典型,其影響至今都存在,而且大有死灰復燃的危險。 鄧時代的清污,反自由化,以及六四,等等都是小文革。鄧號稱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可是其統一思想一點不比毛差,整起人來也是非常狠的。 現在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中國已經號稱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了,可是以思想言論入罪的傳統絲毫沒有改變,而且手法越來越離譜,越來越骯髒,最近艾未未案就是一例。 現在是互聯網時代,思想言論的控制是越來越困難了,中國人也很聰明,你有政策我有對策。網絡上的限制是越來越難了,你看艾未未出事之後,敢說話敢叫板的也越來越多。包括了大陸的思想界的許多名人,所謂的異議者,包括北京那個受到對付的守望教會,還包括可愛的香港同胞,香港同胞勇敢的上街遊行聲援艾未未,包括海外的許多中國人,包括這個網絡上的許多思想家們,都非常的可愛。 其實,文人與皇帝鬥法,與當局鬥法,是弱者與強者的比拼,輕則貶謫流放,重則身首異處,甚至株連九族。但是中國的文人卻總是以其不屈的精神在及其艱苦的條件下保持了那份對真理的純真熱愛,面對黑惡勢力,他們不肯隨波逐流,堅持獨立思考,我想這大概就是讓後人們對他們如此尊重的原因吧。 最近100天來,孔子的像被請到天安門,又被移走,台灣名嘴邱毅戲稱百日維新。似乎當局對孔文化的恢復和尊重有所保留。 其實不用怕,孔子本身就是以思想言論給人入罪的老祖宗。我特地轉載這麼一篇文字給讀者分享,希望引起人們的反思。 《史記》讀後感——孔子誅少正卯•思想言論罪 (轉) 魯定公九年(公元前501年),五十一歲的孔子出任魯國中都宰,一年之間,四方效法。不久升司空,再升大司寇,職掌司法,之後又以大司寇行攝相事,代理執政。 執政的第七天,孔子就誅殺魯國大夫少正卯於東觀之下。東西兩觀在宮門兩邊,積土為台,台上有望樓,可以遠眺,故曰觀,約等於天安門。在這種政治意味濃重的地方殺人,說明殺少正卯是一個重要的政治事件。 少正卯,少正是官名,以官為氏,以卯為名。他與孔子同時在魯國創辦私學,兩人爭奪學生極為激烈,孔子門下,“三盈三虛”,三次坐滿而三次跑空,如此反覆,只有顏淵意志堅定,一直跟着孔子。 殺少正卯之後,學生們都不敢說話,只有子貢問孔子說:“少正卯是魯國的名人,老師你初當政就先殺了他,該沒有弄錯吧?” 孔子說:“人有五種罪惡,而盜、竊不在其中: 一是心達而險,知識通達而心懷險惡;二是行僻而堅,行為邪僻而不知悔改;三是言偽而辯,言語不合正道而善於狡辯煽動;四是記丑而博,博聞強識,宣揚邪惡的思想;五是順非而澤,讚賞錯誤的觀點,加以文飾。 這五宗罪,任何一條都該殺,而少正卯同時具有這五宗罪。他的居所足以聚集門徒成群,他的言論足以掩飾邪惡,蠱惑人心,他的剛強足以與正確的見解分庭抗禮,小人中的雄傑,不可以不殺。 因此商湯殺尹諧,周文王殺潘止,周公旦殺管叔,姜太公殺華仕,管仲殺付里乙,子產殺鄧析、史付,這七個人,雖然時代不同,險惡的用心卻一樣,是不能不殺的。” 以思想、言論入罪,孔子絕不是第一個,商湯、周文王、周公旦,那都是上古的賢人,該殺的時候決不手軟。但殺人的理論,的確由此完備。 心達而險、行僻而堅、言偽而辯、記丑而博、順非而澤,從這些罪名來看,其實只有一條,就是思想反動,和官方意見不保持一致。南轅北轍,因為思想反動,所以知識廣博、善於辯論、堅韌剛強都只會助長反動思想的傳播,所以這樣的人越是知識廣博、越是善於辯論、越是堅韌剛強對社會破壞就越大,就越是該 殺。 盜、奸之屬,為害一時,卻不會擾亂為政的根本,而且罪惡彰顯,人人明白,思想上的問題比較隱蔽,才是大問題,必須要首先解決,所以稱為“先 誅”。太公望至齊而誅華士,是為先例。劉向強調:“自古明聖,未有無誅而治者也”,殺人,是保證太平的手段。司馬遷也是用後來的魯國大治為孔子背書,據他說:“孔子執政三月,商賈不欺童叟、男女分路而行,路不拾遺,四方之客,賓至如歸。齊國恐怕魯國稱霸,甚至考慮把土地送給魯國以求和好。”(《史記•孔子 世家》)言下之意,只要天下太平,就證明殺得對,殺得有理。誅於東觀,就是要以儆效尤,後來曹操殺孔融,司馬昭殺嵇康,頗得其中殺雞儆猴的帝王之術真諦。 有人誤會孔子妒賢嫉能,有點太小看至聖先師了。如果孔子只是一個這麼簡單的人物,也不足以創立儒學流傳二千年了。孔子借《詩經•邶風•柏舟》感嘆“憂心悄悄,慍於群小。”憂愁之心多淒楚,被群小人所怨怒。 其實孔子殺少正卯殺得名正言順、理直氣壯,到了不可不殺的地步,這才是最可怕的事。這就意味着,只要思想、言論與我不一樣,就是異端邪說,就該殺而後快。 這個故事最早見於《荀子•宥坐》,荀子本來是儒法兼修,外儒內法第一人,對此大唱讚歌不稀奇。 從朱熹開始,一些學者對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持懷疑態度,其論據包括史料證據、制度沿革、孔子治國理念等,至今兩派爭訟不休。 歷史是一種印象,真實早已掩埋於塵土之下,流傳下來的未必是歷史的真相。然而,流傳下來的歷史印象對後世造成的影響,可能比實實在在的歷史真相來得更大。 孔子誅沒誅少正卯不重要,這個故事得以正面形象流傳,說明黨同伐異在中國有很大的市場。因為這個故事很好用,所以後世儒生爭相效法,五條罪名越用越熟練,無論是清譽名士,還是貪贓枉法之徒,都可能被加上了“少正卯”的罪名。 東漢末年,杜喬上書指斥梁冀兄弟“有正卯之惡,未被兩觀之誅”(公元147年);李膺(公元166年)初任河南尹就以殘暴無道、殺死孕婦之罪殺死宦官張讓的弟弟張輿,面對漢桓帝的指責,意正嚴詞的說:“孔子七日而誅少正卯,我到任已有十天,我只擔心動作拖拉而受指責,哪想到因辦案迅速而獲罪。” 這兩個故事比較正面,可越往後越負面。魏晉之際(公元263年),鍾會勸司馬昭殺嵇康的時候就引用了這個故事,認為嵇康言論放蕩、詆毀經典、禍害時局、擾亂名教,帝王所不應該容忍,嵇康被誅於市。 到了北宋之際,政敵之間常常互相指責對方是“少正卯”:何郯彈劾夏竦(公元1048年),歐陽修、劉敞等彈劾劉昌期(公元1059年),李定 彈劾蘇軾(公元1079年),蘇轍等彈劾呂惠卿(公元1086年),要不就是引用“學非而博”、“行偽而堅”、“言偽而辯”的罪名,要不就是直指對方是 “異端害道”、“魯之少正卯”。 為此蘇軾發過一通調侃,大意說孔子七日而誅少正卯,正為自知相位不久,所以不得不乘還在位時速行其事,否則遲疑兩三日,只怕少正卯所圖。(《東坡志林•卷四》)借孔子的酒杯,澆自家的心事,一語道破自古黨爭之烈,孔子不殺少正卯,少正卯就要殺孔子,無論是路線鬥爭、階級鬥爭,還是民族鬥爭,都是你死我活的鬥爭,哪裡有寬容可以藏身? 後來又發生了兩起“少正卯”,更令人驚詫莫名。一起在南宋(公元1195年),儒學大師朱熹遭沈繼祖參奏六大罪,並說“嘉為大奸大憝,請加少 正卯之誅,以為欺君罔世、污行盜名者戒。”另一起在明季(公元1627年),無恥文人陸萬齡竟稱“孔子作《春秋》,(魏)忠賢作《要典》。孔子誅少正卯, 忠賢誅東林。宜建祠國學西,與先聖並尊”,比魏忠賢為孔子,比東林黨人為少正卯。 一個是將來配享孔廟的先賢,被誣為少正卯,一個是遺臭萬年的豎閹,被比為誅殺少正卯的孔子,可見謬種一旦流傳,不由你考證它是真是偽,它自有它的生命力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