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两篇文字《暴尸卡扎菲有违人道》和《极端主义是人类的公敌》引起一些讨论。这些本来是很好的事情,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我有说过,写出来的文字,就是给人批评的。 然而,我看到不少人批评的思维模式,依旧停留在以暴易暴的阶段,甚至不少自称反共产党的所谓民主人士,却往往采用共产党的思维模式,虽然可以被理解,但却是难以认同的。 有许多人认为卡扎菲被暴尸,被虐待,被屠杀,是咎由自取。这些都是对的。我在我的文字里面从来也没有同情过卡扎菲,也从来没有认为他的结局不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然而,这能成为虐待战俘,不经过审判而屠杀,甚至对其采取非人道的暴尸,虐待的理由吗? 在我看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是停留在以暴易暴,替天行道的阶段。可是人类世界已经发展到了讲究人权和人道主义,实行民主法治的阶段了。在我看来,人权和人道主义是针对所有人的,当然包括罪大恶极的卡扎菲。那种认为卡扎菲罪大恶极,不适合对其实行人道主义的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看到一些评论,有些人甚至拿共产党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极端非人道的做法,以证明对老卡的非人道的合理性;还有人拿共产党展示老毛的尸体这种荒谬荒唐的行为,来证明对老卡暴尸的不荒谬不荒唐;这些都是拿共产党的思维模式,以证明利比亚人对老卡的非人道是合情合理的。 这种逻辑是十分可笑十分荒唐荒谬的。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的话,是不是反过来证明也能成立呢?也就是说拿利比亚今天对老卡的非人道,来证明共产党当年在文化大革命当中的非人道是合情合理的呢?试想一下,在文革期间的普通老百姓,有谁不认为当时的刘少奇林彪不是咎由自取罪大恶极的呢? 我写过一篇文字《反共产党容易,反专制难》,并且表明我反专制,反共产党是反它的专制而不是反它本身的立场。当时不少人是不认同我的观点的,并且有不少网友争先恐后的给自己脸上贴上反共产党的标签。可是,我后来观察这些“反党”人士的言论,他们所谓的反党,完全没有跳出共产党的思维模式,实际上是“以党反党”。 在我看来,如果这些“反党”人士的“反党”能够成功,则无非是推翻共产党这个集团,而没有推翻他们的思想,很可能这些人士会以类似共产党的形式出现,这也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又一次的改朝换代,推翻一个专制集团,产生另一个专制集团的原因。这也再次证实了我的反专制难的观点。 所以,我拜托这些人,如果要反党,就要真正的反党,要跳出共产党的思维模式来反党,要不然这样的反党只是换汤不换药,毫无意义。 在我的文字《极端主义是人类的公敌》后,有人留言告诉我,要我对一些个网友的留言表示理解,因为这网友是长期遭受共产党迫害的。这个留言的原文是: “至于xxx(指那位网友),那是一位受了老共迫害所以誓要把仇恨进行到底的一位老人,理解他吧,用别人的错误/罪恶来惩罚自己一辈子,他也不容易。” 我就特地留意了一些这个被共产党迫害的网友的留言,他居然指责我文《极端主义是人类的公敌》犯所谓“形而上学”的错误。而另一个网友,说是“教条主义”的错误。呵呵,真是笑掉大牙。这两个名词,已经几十年没有听到了。好像又回到文化大革命,当年的邓小平和江青两派,相互指责对方,一个说你犯了经验主义,一个说你犯了教条主义形而上学。 可见受共产党迫害的不仅仅是身体,连灵魂都已经被迫害了,思维方式都变成共产党的思维方式了。呵呵,我还真有些佩服这些人,也佩服共产党。 我写过一篇文字《从卡扎菲与萨达姆,看独裁者的下场何等相似!》,说了老卡和老萨的一些相似之处。有不少留言。可是居然没有人指出这两人的不同之处。什么不同呢?就是他们两个,虽然都罪大恶极,都咎由自取,但一个是被当场打死,而且受虐待,另一个经历,甚至可以用享受,法律的审判。 这两种可是天壤之别的待遇。一个代表着野蛮,一个代表着文明。为什么老卡就不能享受法律的审判呢?有人甚至拿本。拉登被美国不经过审判而处死,以证明处死卡扎菲的合理性。这显然也是站不住脚的,这是用一个错误来证明另一个错误的正确性,当然是荒谬的。 可见,伊拉克当年,美国当年在伊拉克,对待萨达姆,要比利比亚反对派,过渡委,对待卡扎菲要文明许多。 其实,在文明世界,民主也好,法治也好,人权也好,人道也好,标准只有一个,没有例外。卡扎菲,萨达姆,本。拉登,这些人统统咎由自取罪大恶极,但是这并不表示这些标准,这些原则就可以被违背而无须受到谴责。 我们中国人,喜欢潜规则,不喜欢明规则,法律条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没有人遵守,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我们的国人喜欢例外,什么都可以例外。 对待卡扎菲也好,对待萨达姆也好,对待共产党也好,能用以暴易暴的方式吗?在我看来,以暴易暴,就跳不出暴力的怪圈,跳不出推翻一个专制,产生另一个专制的怪圈。 我的许多文字,虽然写卡扎菲,写利比亚,写萨达姆,实际上是关心中国的民主前途。如何跳出以暴易暴,改朝换代的怪圈,超越以暴易暴的思维模式,超越共产党的思维模式。我觉得,这些应该是国人,特别是有识之士,有能力思考的人士应该好好思考的问题。 刚刚看新闻,看到美国总统奥巴马25日对利比亚公开播放卡扎菲临死前的画面提出了异议,认为即使是“罪恶滔天”之人在将死时也应受到尊重。我想,奥巴马毕竟是民主国家的总统,说话还是有些水平的。 而那些人认为人权人道不适合卡扎菲的说法的荒谬,就和共产党当局说西方民主人权不适合中国一样。 民主,人权,人道,法治,只有一个标准,没有两个标准。共产党当局妄图以所谓中国特色来制造所谓适合中国的山寨版的民主人权。没想到那些整天喊民主人权的极端分子们,与共产党当局如出一辙,也喊出人权法治不适合卡扎菲这样的荒谬绝伦的论调了。 可见这些家伙平日的虚伪。 我是坚信民主人权法治等普世价值的,所以,共产党当局冒犯人权,我会指责;利比亚人冒犯人权我也会指责;就算是美国政府冒犯人权,我同样会指责。为什么呢?因为标准只有一个,要不然是没有说服力的。这就是民主人权的信念。 相关连接 极端主义是人类的公敌 暴尸卡扎菲有违人道 从卡扎菲与萨达姆,看独裁者的下场何等相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