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有兩起法律訴訟案吸引人們的眼球。一起是大家都追着看,瘋狂議論的薄熙來貪污受賄濫權案,另一起就是著名歌唱家李雙江的兒子李天一涉嫌的輪姦案。這兩起案件都很有看頭。
我對薄案發表過很多看法,但自從宣布8月22號在濟南開審以來,我就沒有針對此案亂發議論了,因為本人不想干預司法公正,呵呵。
現在談一下李天一案件,這個案件目前還沒有判決,估計也快了。本來也不想在這個時候多說什麼的,可是看到李天一的母親夢鴿女士在這起案件發生以來的一系列表演,除了感嘆一個母親的愛子心切和良苦用心,感嘆一個演員演丑角的精彩演技外,就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夢鴿是一個女人,我是很少罵女人的,但看到這樣的女人的表演,實在不得不說幾句。
夢鴿除了否定兒子涉嫌強姦輪姦外,還指責受害者賣淫。這些也許還可以理解。但是他明知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案件不能公開審理,卻要求法庭對他兒子的案件公開審理。她作為李天一的母親,對於兒子的年齡,是不是成年人她不知道嗎?
最近她居然在法庭正在審理,還沒有宣判的時候,大張旗鼓的走訪國家公安部信訪局,為她兒子上訪去了,說是控告酒巴經理涉嫌介紹賣淫可敲詐勒索,這種顛倒黑白的行為,簡直荒唐之極,而且還把上訪拍成視頻在網絡上廣泛傳播,試圖影響法庭的判決。
我看,她的做法是不折不扣的妨礙司法公正,是公然的藐視法庭。在一般國家,她這樣的做法會被提控的。
我翻了一翻,中國目前的法律確實沒有妨礙司法公正罪和藐視法庭罪,雖然中國《刑法》有妨礙司法的條款,但僅局限於發假誓,提供假的證詞,偽造證據,等等,而對於夢鴿這樣的藐視法庭的行為卻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對付她,這也難怪這些傢伙如此膽大妄為呢。
再看薄熙來案件,馬上要審了,網絡上也是非常熱鬧,其實在這個時候,媒體是應該安靜下來的,在審理和判決的過程中,是不應該就案件本身做任何演繹,揣測,評論,甚至公布相關證據資料,或者誹謗相關人士,等等,這些也都不利於法庭的公平公正的審判。
我記得著名博友馬黑先生有一篇文字,寫的是對薄熙來的審判怎樣才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文章裡面寫的主要是針對中國當局應該如何做。但是我覺得一個案件的審判,無論多大或者多小的案件,除了司法當局應該公平公正公開外,涉案人的家屬,親屬,普通百姓,媒體人,等等也都應該尊重司法。至少做到不妨礙司法,不藐視法庭。
我看,在這方面,中國的法律是應該與國際接軌了。
當然,在中國,最最妨礙司法公正的是中國當局,是共產黨,因為他們連自己制定的憲法都藐視,都不尊重,又怎麼談得上尊重司法呢?
但是,對一般小老百姓來說,涉及經濟的,刑事的,等等,只要不涉及政治的,這部分法律,至少應該先與國際接軌,把妨礙司法公正,藐視法庭罪等等加進中國的法律條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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