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明星文章出轨,名人邓文迪出轨婚变,爱情与婚姻这个注意又被炒热了。我看了不少这方面的评论。大多数都是基于婚姻是神圣的这么一个大前提,而高举婚姻道德的大棒,对出轨,偷情,等等大加鞭达。我看不少论者是既不懂婚姻又不懂爱情的。有的甚至以自己的粗俗不堪的想法强加于当事人,什么邓文迪又老又丑啦。还有文章出轨,有人在比较马伊琍和姚笛,谈论里面的对错,好象文章自己不知道,反而是他们这些旁观者知道似的。
其实,人类的婚姻制度本身,设计了进入机制,也同样设计了退出机制。所以,我不明白,婚姻制度的设计本身,就已经考虑到了两个当事人有走不到头的可能性。那么为什么还要对出轨和偷情那么妖魔化呢?
我认为,人们这一生就是一段从生到死的旅程。而两个人的婚姻就好象是一起走的时候所乘坐的车,婚姻的好坏,两个人适合不适合,只有坐在车里的才知道,这是他们的感觉。两个人刚开始在一起坐车的时候,多数都是想要一起走完全程的。但世间的事情是千变万化的,车可能会坏,外面的风景可能更美更有感觉。人可能会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缘分,等等都是会变的。只有当事人了解他们的感觉。一辆破车熬到老到死,有什么意义呢?
过去有人说爱情是神圣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爱情往往是被鞭达的对象。那些不懂爱情的人往往会高举所谓道德的大棒扼杀爱情。其实偷情,为什么会偷情?还不是人类人为的所谓道德规范不允许他们爱情的存在。但两个人相爱,很多时候是连自己也难以控制的。在我看来,爱情是神圣的,是美好的,偷情也是情,肯定比那些没有感情的婚姻来的有意思。
其实中国古代许多歌颂爱情的诗词歌赋,写得最美的,最伤感的,流传最久的爱情故事,往往都是偷情。所以,我觉得不要妖魔化出轨和偷情,因为他们也有他们的不得已。
面对婚姻,面对爱情,道德的因素确实是存在。但道德应该规范什么呢?我认为道德是规范责任的,而不是强制维持婚姻的。如果两个人的婚姻确实出问题了,车坏了,需要坦然面对。而现实社会却是两个人,三个人的事,社会给的压力太大太大了。文章出轨,本来是他们三个人自己的事情,这里面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没有什么对与错,也没有你我这些旁观者什么事。文章与马伊琍的婚姻只有他们自己清楚。外人凭什么说三道四呢?邓文迪的婚变与她的美丑有关系吗?
当然,我也写过《漫谈中国社会男女乱象》,那是针对中国社会权钱性交易的。而对于真正的爱情,哪怕是偷情,出轨,我认为社会应该给予最大的宽容。
我写过文字《试谈婚姻的有效期》和《谈情说爱论婚姻 – 说说剩男剩女》。现代社会婚姻制度里,进入婚姻比较容易,但退出婚姻则比较难,这造成婚姻质量往往有问题。很多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婚姻,往往就是凑合着过日子。我觉得这是婚姻制度不完善的地方。这造成了一些人不敢结婚,好象一结婚就被绑死了似的,所以剩男剩女变多了。所以婚姻制度有待完善。现代法律往往保护婚姻,而不保护爱情。其实我认为人有爱和被爱的权利,爱情本身应该属于人权的一部分。
我反对那种滥用所谓道德的大棒指责出轨和偷情,尤其是中国传统儒家的所谓道德,只承认婚姻不承认爱情的所谓道德,其实是伪道德,伪道德害死人啊,过去看到很多电影,写中国古代怎样对付偷情出轨的妇女的,害死多少人命啊。
如果婚姻出现问题了,应该坦然面对。道德和法律应该规范婚姻解体之后的责任问题,比如说对小孩和配偶等的赡养和关爱,等等。而不能用道德来捆绑婚姻,也不应该用道德扼杀爱情。
当两个人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外人应该给予尊重,而不是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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