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25
位於湖南長沙的長沙簡牘博物館裡,收藏有1996年從長沙五一廣場走馬樓一口廢井中出土並考古發掘的十多萬片叄國東吳簡牘。其中的一片竹牘叫“叄國孫吳都事史唐玉文書木牘”,記載有叄國時期一起販賣人口的原始檔桉:

都到了叄國時期了,紙張已經發明了,書法也很快就要興起了,所以竹牘上的文字解讀,就比甲骨文要容易的多。釋文如下:
這是一件官府對私自買賣人口者的收債估錢進行核實的上報文書。根據金曹的要求,都市史唐玉安排郭客對私自買賣人口者的相關情況進行核實。涉及買賣人口者有叄位,分別是男子唐調、雷逆,及郡吏張橋。唐玉將郭客核實的數據信息上報給官府,包括:買賣人口的數量、價值、收估具錢數額等等。唐玉還聲稱將盡力督責郭客,繼續向唐調、雷逆等人收債,並將收債所得交予府庫。

白紙黑字,血淚斑斑,人販子和官府相互勾結,一起分紅,以拐賣婦女兒童為產業的一條龍服務,從東吳那時節就已經形成了。那麽東吳的首府,在哪呢?在建業,就是現在的江蘇南京。

當時的曹魏,主要是盜墓,有摸金校尉,專司其職。而孫吳,是既盜墓又拐賣,五毒俱全。所以說江蘇的人口拐賣,源遠流長。時至今日,拐賣婦女兒童,江蘇也是只進不出的少數兩個省之一,是人口拐賣的目的地和集散地。另一個省,是山西省,隨後就說。

從長沙到南京,古時候可以沿湘江而下,經洞庭湖,匯入長江,朝發夕至,非常方便。到了近代,通了京廣線和隴海線的火車,從雲貴川拐騙來的婦女兒童,就直接到徐州去銷贓了。

無獨有偶,1983年在湖北江陵張家山漢墓出土的西漢初年竹牘《盜律》,完整地記錄了西漢帝國,對販賣人口的處刑極其嚴厲:只要有了略人的行為,無論是否已經出賣,都要處以磔刑(處死並支解屍體);知情收買之人與同罪;不知情收買及轉賣的,黥為城旦舂(毀容後男犯從事築城、女犯從事舂米苦役),買者後來知情的,也要同樣處罰。同時出土的另一條竹牘《捕律》則規定,能夠告發略人犯罪的,政府獎賞黃金十兩。

為什麽西漢對拐賣人口,有那麽重的刑罰呢,因為西漢皇太后的家人竇國舅,在小的時候就被拐賣過。
被誰拐賣的呢,史記上面沒有說,從河北的清河觀津到河南的宜陽,直線距離一千二百里,但是在古代,因為隔了一條黃河,大概率是要從河北經桑乾河到山西,過雁門關,再沿汾河經中央走廊向南,然後經風陵渡、大禹渡或者茅津渡這黃河叄渡之一,過了黃河,才能到達位於山區的河南宜陽,別無它途。


這麽着一路輾轉,竇國舅被人拐賣所經過的地方,正是山西,這個中國歷史上拐賣人口最大的狼窩了。

似曾相識,政府出面,八千湘女,坑蒙拐騙,也都是大手筆,這就是為什麽,洪洞縣裡沒好人的緣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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