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德孤的小岛  
偏安一隅,远离是非,食无求饱,居无求安  
https://blog.creaders.net/u/4384/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台湾宪政危机:马英九应该感谢三位女法官 2013-09-14 09:03:05
台湾政争风回路转,马踢王踢到钢板,现在正脚痛呢。王金平走法律路线,扳回一局,暂时保住立法院长位置。三位女法官漏夜审案,第二天就拿出结果,判定王金平胜诉,虽然只是暂时保住党籍,但这可是非常了不起的判决,会成为台湾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案例。幸亏这三位女法官不是马迷,要不然台湾还真的会乱,真的会出现宪政危机。

现在回过头来看马英九的处理过程,许多内情也逐步明朗,原来马是在很短的时间在很小的范围内决策砍王的,连副总统都被排除在外,据说当时吴副总统要求他改变记者会措辞,要他措辞稍微放软点,被马英九一口拒绝,以后的会议就把吴排除在外了。

从他几次记者会的情况看,马英九愤怒到极点,这也难怪他决策粗糙,因为不冷静嘛。现在好了,有了三位女法官帮忙,给马英九脑门上泼了一瓢冷水,这回马英九应该可以冷静思考了。所以,马英九应该感谢这三位女法官。

所以,我觉得国民党不应该再上诉,你想想,就算你十天之后上诉,上诉庭可能没有必要着急审理,可能会拖延时间,因为没有危急感,而且最后结果大概国民党也会败诉,因为以党纪撤换立法院长确实不符合台湾政治现实,其实法官并不笨,他们在做裁决的时候,是需要考虑后果和民意的,尤其是这种涉及台湾政局稳定和宪政冲突的时候。在目前这个态势下,立法院除了王金平,没有人可以坐得下来,洪秀柱行吗?我看不行,据说她自己也觉得不行。要不就让给反对党做?国民党肯定不愿意。

问题是现在的马英九应该何去何从?他的民意支持已经跌到当年陈水扁最低时候的样子了,绿营已经开始着手罢免马英九了,接下来肯定非常乱,马政府施政会十分困难。

同时,在野三党也开始通过寻求大法官释宪的途径解决宪政危机,我看这些都是建设性的。对稳定台湾政局,维护台湾宪法有好处。

那么马英九现在应该怎么办?我觉得首先他应该冷静思考,应该知道通过所谓党纪拿下王金平是做不到的,不仅如此,而且会得罪一大批朝野人事,最后成为孤家寡人。我能理解马英九是学法律的,做过法务部长,对干涉司法公正是非常的有洁癖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台湾的法治并没有达到那么高的道德标准,黑金政治十分流行,所谓司法关说,司空见惯,从这次王金平涉及司法关说事件获得那么多的同情票,就可以知道,靠这个借口,是没有办法办下王金平的。

相反,马这回自己撤换立法院长,以一党之意,以党纪撤换立法院长,尤其是他自己还没有按照自己的党内程序走,这些本身就是对台湾宪法体制的不尊重。再加上他用特侦组监听政敌,这会搞得人人自危,这也是为什么人们之所以对马英九这次处理手法这么反感,就是不能容忍马以一己之意干涉立法院,不能搞特务治国。因为五权宪法体制,立法院是监督单位对总统和行政院有监督权,你一个被监督的随便就撤换监督者,不是开玩笑吗?你一个被监督的去监听那些监督你的人,这不也是开玩笑吗?

当然,台湾的这个宪政制度不完善,有很多空子可钻。所以通过大法官进行司法解释是一个可行的解套途径,比搞罢免搞倒阁要成本小很多。

所以,在经过三位女法官当头泼冷水之后,马英九应该就坡下驴,对在野党推寻求大法官释宪应该乐观其成才对。

不知道现在的马英九会不会觉得很没有面子。台湾社会还是一个很保守的社会,尤其是国民党内,论资排辈还是很严重的,那些大老们还是需要尊重的。马英九在这次砍王过程中,与连战翻脸是十分不应该的,当然他们本来就有心结。其实连战批评得没错,就算王真的有问题,你也应该给王金平充分尊重。问题是马英九连连战都不尊重,又怎么会尊重王金平呢?

呵呵,马应该反思,应该真诚的向连战道歉,登门道歉,应该和王金平讲和。幸好王金平一直以来都没有口出恶言。当然,马王和解谈何容易啊,脸都撕破了,好不了了。

问题是马英九会反思吗?

王菲李亚鹏的婚姻走向离婚收场,两个人没有吵吵闹闹,和平分手,大家都放手,放下,是多么好的样板啊?我们都应该祝福他们!

现在的马王缠斗,是不是也应该学一学人家,该放手时要放手,再这么缠斗下去,一定两败俱伤,而且最受伤害的是台湾宪政体制和台湾老百姓。

浏览(5764) (0) 评论(64)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老贼999 留言时间:2013-09-16 03:28:57
民主政治的最大一个表现形式就是政治妥协。
对于在这里写中国字的人们中的大多数而言,都属清流一党。
古语说得好:清流误国。
清流党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比如曾勇夫只是接个电话自己并无关说也必须下台(姑且不说这事马阴鹫谋陷王院长丢车换将的一步险招),曾某如何知道王某来电为何?按了接听键就该死么?
清流党都是斗士,敌对双方只能拿起刀枪拼出个1949,哪里有什么妥协?
大家都是不挖对方祖坟不罢休的英雄好汉,坐下来同流合污?砍我脑袋都不干!
中国人都是独裁主义者,王院长做了件不太清流的事,当然要由独裁者下令推出午门脱裤子割鸡鸡,否则岂不是冷了众多看客的心?
至于不合程序?管他女良的!老子代表正义,独裁为了正义,老子代表人民,独裁代表人民。
即便特务治国也是为了人民所以正义完全必要,因为匪谍就在你身边,阶级斗争当然就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也许下一步什么时候可以听到打倒王金平保卫马主席马主席万岁的正义呼声?
我一点也不会奇怪。
这就是中国人,喜欢有人拿根大棒子跟在后面是他们无悔的选择。
回复 | 0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3-09-16 01:45:51
呵呵,其实,王的所谓关说,在台湾并不是什么多大的事情,顶多算得上调情,连性骚扰都算不上。但马英九悍然开除王的立法院长,对于台湾宪政来说,简直就是强奸犯在说调情者性骚扰。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21:10:56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王金平先辞职再说!如果马英九有什么不法,大家可以揭发。如果马英九也有严重的不当行为,马也应该辞职!

因为王金平有重大嫌疑却不辞职,才迫使马英九采取断然措施。由于马无能,操作失误,才引出了这场危机。所以问题的根源是王金平缺乏政治人物的伦理道德,把自己的特权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王金平才应该受指责,现在反而马英九被骂了!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20:49:47
王自己不承认不能排除他涉嫌关说的重大嫌疑。前面过时客网友提供的王柯电话记录很清楚表明他们有拜托说情,好象也有个高官承认王打电话给他...这些证据很清楚表明王金平有重大嫌疑!

虽然说真相未明,但当一个高官涉嫌重大嫌疑时,政治伦理要求政治人物在这种存在重大争议的时候应该避嫌。象立法院长这样的高官,更应该辞职!这是一种政治伦理道德要求。马英九作为国民党主席,应该负起政治伦理道德的责任,处理相关人员!

一个立法院长,不直接面对质疑,回避实质问题,却赖在台上,起了一个恶劣的带头榜样作用。以后未来的立法院长,或其他政府高官,遇到丑闻缠身时,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胡搅蛮缠,打“太极拳”,回避实质问题,用漫长的司法程序去捍卫他们的特权?

博主也跟那些反马势力一样,混淆视听!

马撤销的是王的党员身份,不是立法院长!即使他失去立法院长职务,那是处分的后果。国民党只对处分党员这件事负责,不对后果负责!就象警察抓小偷,警察只管抓小偷,至于小偷被抓后被老板解雇了,那与警察无关,你不能说警察把小偷的工作搞丢了!

没有人窃听立法院院长!他们只是窃听柯建铭!

反马势力从头到尾都在故意混淆事实,博主也是那样跟着!
回复 | 0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3-09-15 19:09:40
问题是王根本不承认关说。现在是处于有争议状态。法律是解决争议的。你不按法律走,难道按个人意志吗?合情合理未必合法。

台湾人更看重的是马不能凌架宪法,不能单方面撤销立法院长,不能用窃听得来的所谓证据搞权斗。这些担忧才真正合情合理也合法。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18:56:11
博主说“最主要的程序是查清事实真相”,这我同意!

但虽然真相未明,但是证据很明显。在真相调查期间,涉嫌官员应该先辞职,这是对从政者的道德要求!但是王涉嫌了,不仅不解释外界的疑问,还要大打“太极拳”!马英九为了消除对丑闻对社会的影响,处理受涉嫌丑闻的王金平,这是执政党的执政道德问题,合情合理!

不管事情真相如何,涉嫌官员应该先辞职!他失去的是特权,不是人权,在这里用“程序正义”是胡扯!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18:23:17
博主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在扣帽子!是在一个不适用法律的地方滥用法律!这是执政党兑现对选民的道义责任的问题,而不是程序正义的问题。因为涉及到的是剥夺涉嫌官员的特权,不是人权,所以无需用法律!你们混淆了“官员特权”和人权的差别!

================
我问博主两个问题:

A:假如马英九的某个部长,X部长涉嫌杀人了,这个X部长要不要马上开除?

按照你们程序正义的理解,就是不能开除了!需要走法律程序。但这样的官司可能要打好几年,到X部长任期结束了,这官司可能还没打完!X部长一直赖在台上,这样可以吗?

B:如果党内程序那么重要的话,如果哪个政党的程序特别长,一个违纪事件要处理好几年。如果这个党的某个官员违纪了,反对党要求他/她下台。执政党说好啊!他们开启党内违纪程序,结果到任期结束了,党内程序还没走完!这个违纪的官员一直赖在台上!

这两种情况都合理吗?民进党接受吗?
回复 | 0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3-09-15 18:21:57
幸福鬼编的那个故事很好玩,可是他不了解,在台湾有家事法庭,专门处理那一类案子。

在民主社会,法治社会,程序的概念是十分重要的,一切按程序走。除非那些公认的东西,比如说本案,如果整个台湾社会公认是丑闻,证据确凿的丑闻,没有任何争议的丑闻,那么王一定抗不过舆论而会自动辞职。

现在你去看台湾舆论台湾民意,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所以,在有争议的时候怎么做?当然按照规矩办,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现在的问题是马先生既不按照国法,又不按照家规,而是蛮干,当然没有人买账。
回复 | 0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3-09-15 18:13:18
右撇,你知道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吗?现在问题在事实并没有搞清楚,是否是丑闻还两说。所以,最主要的程序是查清事实真相。问题是由谁查,怎么查?你如果了解台湾立法委员行为法,其实就不难给出答案,这个执行查真相的,决不是总统党主席。

你再依据国民党内程序,那里面有党主席什么事情呢?党主席可以党内独裁吗?

不要用受共产党教育下的固定思维来看问题,需要到台湾社会那个语境中去分析。

我看你不是右撇子,你应该是左撇子。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18:04:09
我觉得博主是在滥用法律。

前面博主要我说出马英九处理王根据哪条党纪国法?我已做了回答。他不用根据哪条党纪国法!而是根据执政党对选民的道义责任!他的执政团队成员出丑闻了,他就有责任对出丑官员尽快进行处理!这里根本无需用到哪条法律!因为马剥夺的是王的特权,不是人权,没必要用法律!不知道博主对我的回答是否满意?

如果博主愿意,是否也可以回答我的问题:西方民主国家的总统撤销某出丑阁员的职位,为什么就不用谈程序正义?

也希望博主回答下列问题:

1. 王金平的党员身份是他的人权还是特权?

2. 程序正义是应该用来捍卫人的人权还是官员的特权?

3.我前面谈到的“程序正义”不适用出丑官员受处理时的情况,博主是否认同?如果不认同,希望说出理由!

同时,我前面也提到了两种假设的情景,在那些情况下,涉嫌丑闻的官员都可做完任期,那样合理吗?

这样直接面对彼此提出的问题,就可以找到彼此差别和问题在哪里!我已回答博主提出的问题,也希望博主回答我的问题。当然博主也可以再提问题,我不回避!
回复 | 0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3-09-15 17:31:03
又传出消息,马英九禁止王出席929国民党全代会。本来已发邀请,现在发函取消邀请。这是不尊重司法判决,面临被罚款。

这些小动作不断,可见马是政治白痴,法律白痴,人情是故白痴。不知道他哈佛怎么念的。
回复 | 0
作者:引力 留言时间:2013-09-15 15:35:56
两人都有所君子风度。

马不畏家丑,严加处置。如果马不严加处置,对国民党竞选将是一严重负面事件。

王还有所道德。虽然没有辞职,但也没有对马的处理加以攻击。

对比马邪教恶魔匪毛邓共处理家事内斗及互相隐瞒的恶劣程度,可以看出国民党的道德伦理水准高出好多。

至于说到程序、记住还有一个情绪,说到暂时的情绪、还有一个长远的情绪。前者是对事变的立即反应,后者是经过时间消化之后的反应。

国民党这种内部的君子交手,吸引了民众的注意力,对民众起着重要的教育作用,同时又严防这民进党趁虚而入,不失为选举政治下的高招。
回复 | 0
作者:时过客 留言时间:2013-09-15 15:29:30
檢察長建議我不要上訴:
http://t.itc.cn/H8aDD林:檢察長建議我不要上訴-20130915000255-260102


萬重山

其實,馬王鬥爭也好,不是鬥爭也好,干我屁事 ?
我們只想知道事實的真相,而不是盲目人云亦云 ......

【 還原事實的真相 ... 讓證據說話 】

究竟有沒有關說 ? 究竟有沒有違法監聽 ?

很多人對實際狀況不了解,貪腐陣營就故意釋放?違法監聽?、?干預個案?、?政治迫害?、?馬王惡鬥?、?違憲?,不斷模糊焦點、混淆視聽。為端正視聽,我把特偵組19頁關說案整理簡化說明,有沒有合法監聽、是不是符合關說的標準,相信看了王、柯兩人的電話錄音逐字稿事證,大家自有公評。

先簡單扼要說明,為何特偵組要申請電話監聽柯建銘。( 注意ㄛ - 只有監聽柯嫌 )

特偵組在偵辦法官集體貪污案時,查到陳榮和的辦公室跟家中有不明來源的現金,其中90萬元說不出來源,所以特偵組繼續調查,沒想到偵辦中又發現柯建銘涉嫌關說某件假釋案,同時間有不明的現款流入帳戶,涉嫌貪污,於是申請監聽他的手機0938....,最後查到金額與關說假釋案無關,所以9月5日簽結。

在監聽手機期間,赫然發現柯建銘為了自己全民電通1200萬元的背信罪,在更一審推翻一二審皆判有期徒刑之判決、改判無罪後,為了讓無罪定讞,找了王金平與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連絡,去指示負責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林秀濤不要再上訴到最高法院,果然在可上訴期間內,林秀濤檢察官沒有提出上訴,而讓柯建銘的官司無罪定讞。

關說的時間點跟內容(今年102年):

6月18日,更一審判決無罪。
6月21日,18:35pm柯建銘打電話給自己的律師討論上訴問題,律師提到通常檢察官會比較晚收到判決書,等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提上訴,一般檢察官此類案子都會上訴。
6月25日,胡姓助理收到判決書。
6月26日,16:53pm柯建銘打電話給胡姓助理,確認檢察官姓名。
6月26日,柯建銘與陳守煌連絡,知道檢察官由原先孫檢察官換成是林秀濤,柯建銘請陳守煌不要再上訴。
陳守煌找林秀濤到辦公室,要求林秀濤此案件不要再上訴,林秀濤告知尚未收到判決,要看判決內容才決定。陳守煌即以司法機關有預算的壓力,建議林秀濤檢察官不要上訴。林秀濤檢察官返回辦公室後,就向同辦公室的陳○○檢察官說「真好,不用寫上訴書。」
6月27日,林秀濤檢察官收到判決書。

柯建銘怕自己不夠力,所以又連絡王金平,希望王金平幫忙再向陳守煌關說一下。
6月28日11:50am,王金平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75秒。(因為沒有監聽,只能調閱通聯紀錄。)
11:52am,王金平打電話給曾勇夫,講了93秒。(因為沒有監聽,只能調閱通聯紀錄。)
11:58am,王金平再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25秒。(因為沒有監聽,只能調閱通聯紀錄。)

20:30:18pm,王金平跟柯建銘連絡:
王:喂,要找你都沒人。
柯:我靜音啦,我下午有開了。
王:這樣啦,那個「阿煌」有打電話來了。
柯:怎樣?
王:他是跟我說那個女孩姓林,林秀濤,他說他是勇伯啊的人啦。
柯:喔!勇伯啊的人喔!
王:所以他叫我跟勇伯啊說。
柯:(不清楚)
王:沒啦,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
柯:他怎麼說?
王:他說好啦,他會盡力,他會弄(ㄘㄨㄥˇ台語)
柯:勇伯要處理沒?
王:勇伯要處理。
柯:沒問題吧?
王:不知道,就讓他處理。他就說他要處理啊。
柯:好好好。謝謝。
王:就讓你知道一下,今天就是要跟你說這個,你電話都沒有聽哩。
柯:我轉靜音忘記了。
王:我以為你在賺錢哩,好啦,今天沒,好啦,知道了吼。
柯:好啦,謝謝。

6月29日13:34:12pm,王金平、曾勇夫、柯建銘都到土城區參加活動,活動結束後,王金平再打電話給柯建銘:
柯:喂。
王:(年輕男子聲音,不清楚)
柯:喂。
王:(不清楚,疑似叫柯外號某某)
柯:對。剛離開,要先走了。你先走了喔?
王:你有來嗎?你有來這裡嗎?
柯:我剛離開。你在那裡?
王:我離開後,要另外休息。我跟你說,剛才那個人在那邊你有看到嗎?
柯:啥?
王:伯啊,就勇伯啦,那一個伯仔、那一個。
柯:你說那一個?
王:勇伯啊。勇伯啊。
柯:我沒遇到,我剛離開。
王:他跟我說 Ok 了。
柯:好好。謝謝。
王:好好。
7月1日,16:58pm王金平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172秒。

※ 以上資料來源:< 露西佛爾的天空之城 > 如果這不是關說,那甚麼才是關說?(王、柯錄音檔內容文字稿)
回复 | 0
作者:时过客 留言时间:2013-09-15 15:29:07
檢察長建議我不要上訴:
http://t.itc.cn/H8aDD林:檢察長建議我不要上訴-20130915000255-260102


萬重山

其實,馬王鬥爭也好,不是鬥爭也好,干我屁事 ?
我們只想知道事實的真相,而不是盲目人云亦云 ......

【 還原事實的真相 ... 讓證據說話 】

究竟有沒有關說 ? 究竟有沒有違法監聽 ?

很多人對實際狀況不了解,貪腐陣營就故意釋放?違法監聽?、?干預個案?、?政治迫害?、?馬王惡鬥?、?違憲?,不斷模糊焦點、混淆視聽。為端正視聽,我把特偵組19頁關說案整理簡化說明,有沒有合法監聽、是不是符合關說的標準,相信看了王、柯兩人的電話錄音逐字稿事證,大家自有公評。

先簡單扼要說明,為何特偵組要申請電話監聽柯建銘。( 注意ㄛ - 只有監聽柯嫌 )

特偵組在偵辦法官集體貪污案時,查到陳榮和的辦公室跟家中有不明來源的現金,其中90萬元說不出來源,所以特偵組繼續調查,沒想到偵辦中又發現柯建銘涉嫌關說某件假釋案,同時間有不明的現款流入帳戶,涉嫌貪污,於是申請監聽他的手機0938....,最後查到金額與關說假釋案無關,所以9月5日簽結。

在監聽手機期間,赫然發現柯建銘為了自己全民電通1200萬元的背信罪,在更一審推翻一二審皆判有期徒刑之判決、改判無罪後,為了讓無罪定讞,找了王金平與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連絡,去指示負責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林秀濤不要再上訴到最高法院,果然在可上訴期間內,林秀濤檢察官沒有提出上訴,而讓柯建銘的官司無罪定讞。

關說的時間點跟內容(今年102年):

6月18日,更一審判決無罪。
6月21日,18:35pm柯建銘打電話給自己的律師討論上訴問題,律師提到通常檢察官會比較晚收到判決書,等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提上訴,一般檢察官此類案子都會上訴。
6月25日,胡姓助理收到判決書。
6月26日,16:53pm柯建銘打電話給胡姓助理,確認檢察官姓名。
6月26日,柯建銘與陳守煌連絡,知道檢察官由原先孫檢察官換成是林秀濤,柯建銘請陳守煌不要再上訴。
陳守煌找林秀濤到辦公室,要求林秀濤此案件不要再上訴,林秀濤告知尚未收到判決,要看判決內容才決定。陳守煌即以司法機關有預算的壓力,建議林秀濤檢察官不要上訴。林秀濤檢察官返回辦公室後,就向同辦公室的陳○○檢察官說「真好,不用寫上訴書。」
6月27日,林秀濤檢察官收到判決書。

柯建銘怕自己不夠力,所以又連絡王金平,希望王金平幫忙再向陳守煌關說一下。
6月28日11:50am,王金平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75秒。(因為沒有監聽,只能調閱通聯紀錄。)
11:52am,王金平打電話給曾勇夫,講了93秒。(因為沒有監聽,只能調閱通聯紀錄。)
11:58am,王金平再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25秒。(因為沒有監聽,只能調閱通聯紀錄。)

20:30:18pm,王金平跟柯建銘連絡:
王:喂,要找你都沒人。
柯:我靜音啦,我下午有開了。
王:這樣啦,那個「阿煌」有打電話來了。
柯:怎樣?
王:他是跟我說那個女孩姓林,林秀濤,他說他是勇伯啊的人啦。
柯:喔!勇伯啊的人喔!
王:所以他叫我跟勇伯啊說。
柯:(不清楚)
王:沒啦,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
柯:他怎麼說?
王:他說好啦,他會盡力,他會弄(ㄘㄨㄥˇ台語)
柯:勇伯要處理沒?
王:勇伯要處理。
柯:沒問題吧?
王:不知道,就讓他處理。他就說他要處理啊。
柯:好好好。謝謝。
王:就讓你知道一下,今天就是要跟你說這個,你電話都沒有聽哩。
柯:我轉靜音忘記了。
王:我以為你在賺錢哩,好啦,今天沒,好啦,知道了吼。
柯:好啦,謝謝。

6月29日13:34:12pm,王金平、曾勇夫、柯建銘都到土城區參加活動,活動結束後,王金平再打電話給柯建銘:
柯:喂。
王:(年輕男子聲音,不清楚)
柯:喂。
王:(不清楚,疑似叫柯外號某某)
柯:對。剛離開,要先走了。你先走了喔?
王:你有來嗎?你有來這裡嗎?
柯:我剛離開。你在那裡?
王:我離開後,要另外休息。我跟你說,剛才那個人在那邊你有看到嗎?
柯:啥?
王:伯啊,就勇伯啦,那一個伯仔、那一個。
柯:你說那一個?
王:勇伯啊。勇伯啊。
柯:我沒遇到,我剛離開。
王:他跟我說 Ok 了。
柯:好好。謝謝。
王:好好。
7月1日,16:58pm王金平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172秒。

※ 以上資料來源:< 露西佛爾的天空之城 > 如果這不是關說,那甚麼才是關說?(王、柯錄音檔內容文字稿)
回复 | 0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3-09-15 15:16:02
右撇做法与共产党做法差不多,就是不依法行事。对柯其实也应该依法追究关说,而不是责问反对党主席。
回复 | 0
作者:厄厄厄厄厄厄 留言时间:2013-09-15 11:33:32
马王这事其实很简单:

1)地痞王金平做了偷鸡摸狗下三滥的勾当,被逮个正着
2)王金平的族长马英九要王金平老实交待,王金平心慌不敢回应
3)马英九拿出家法打了王金平屁股扇了王金平耳光
4)王金平哭哭啼啼求爹爹告奶奶说“他打我”

所以这问题就是:

1)对地痞王金平偷鸡摸狗下三滥的勾当为啥还有人要护着
2)按马英九的家法能打王金平屁股扇王金平耳光吗

厄的看法:

1)马英九的家法里有没有打王金平屁股扇王金平耳光这一款,厄不知道
2)马英九打王金平屁股扇王金平耳光打得好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11:25:44
马英九的确是无能!是个笨蛋!

如果我是马英九,我就会直接诘问民进党主席苏贞昌,问他柯建铭是不是关说?要不要受民进党党纪处分?逼着他表态,天天逼着他回答。这样就可以把焦点转回到关说的问题上,也把球踢给了苏贞昌。苏贞昌就会左右为难!

马英九不仅不诘问苏贞昌,还等着苏贞昌出手。现在苏贞昌倒打一把,要罢免马英九!

博主骂马英九无能,我从来没有否认过!马英九的确是无能,笨蛋!

但是,也只有象马英九这样的笨蛋才敢做出开斩王金平这样正确的事情!世间的荒唐滑稽之事可能就在于此!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09:18:17
马英九打击王金平关说,这是符合民进党的支持者们的利益的。因为这些支持者多是社会中底层民众。关说对他们最不公平,最不利。按道理说,他们应该支持马英九的。但是他们被民进党的权贵们操弄了,反而起而攻击马英九!你不说他们愚蠢,至少可以说他们糊涂!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08:49:17
我问博主两个问题:

A:假如马英九的某个部长,X部长涉嫌杀人了,这个X部长要不要马上开除?

按照你们程序正义的理解,就是不能开除了!需要走法律程序。但这样的官司可能要打好几年,到X部长任期结束了,这官司可能还没打完!X部长一直赖在台上,这样可以吗?

B:如果党内程序那么重要的话,如果哪个政党的程序特别长,一个违纪事件要处理好几年。如果这个党的某个官员违纪了,反对党要求他/她下台。执政党说好啊!他们开启党内违纪程序,结果到任期结束了,党内程序还没走完!这个违纪的官员一直赖在台上!

这两种情况都合理吗?民进党接受吗?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08:22:56
博主没有好好地看我的跟帖!

马英九没有刑事处理王,所以无所谓根据哪条法律!

我说过了:“马英九根据哪条党规处理王金平,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是国民党的家务事!”,所以也无所谓根据哪条党纪!

马英九所做的,仅仅是作为一个总统的道义责任,负起总统的责任,负起党主席的责任!

他的执政团队出丑闻了,他就有责任马上处理。就象他的爱将赖素如,一有问题发现,还没法庭定罪,职位就没有了。王金平是国民执政团队的一员,发现了王金平自己无法解释的丑闻,作为党主席的马英九,有责任作出立即处理,不能用“程序正义”,理由前面已经给出了!这是执政党对选民的道义责任!非常简单!你们执政党出了一个无法解释的丑闻,必须有人负责!你们执政党如果不处理王金平,那么马英九自己下台!你们怎么处理王金平,我们老百姓管不着!反正你们必须尽快处理!

马英九就是回应了老百姓的呼声!

难道老百姓的呼声错了吗?难道马英九的回应错了吗?

这是很简单,很基本的问题,是反马势力把这简单的问题操弄成复杂的问题!

倒是博主没有认真地看我的说明!
回复 | 0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3-09-15 08:08:48
右撇的结论是,百姓都是愚昧的。呵呵,那还要个屁的民主,直接要皇帝就好了。呵呵。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07:56:23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民众是缺乏理智的,他们分不清楚“官员特权”与“神圣人权”的差别,不清楚“程序正义”的适用权限,可以说很多人是愚昧的!政治人物就利用人们的愚昧,利用中国人讲人情的特点,偷偷地贩卖他们的私货--关说!在我看来,很多人很象是中国的“毛左”,王金平们其实就象是薄熙来!如果今天中国马上民主了,上台的很可能就是薄熙来们!而不是“普世价值”们!
回复 | 0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3-09-15 07:52:48
右撇子不愿意深入研究,只是凭感觉认为他没有做错。但却拿不出他做对事,依据哪条法律或者党纪做的。这有什么用呢?
回复 | 0
作者:厄厄厄厄厄厄 留言时间:2013-09-15 07:47:28
“以党纪凌架于宪法之上,干扰权力制衡”??是德孤博上纲上线了。没了王金平,地球照样转。王金平搞关说,是有利权力制衡么?

“台湾反对党”和所谓的“公民组织”“最反感的”,是自己好处没捞够。看看陈水扁就知道了。
回复 | 0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3-09-15 07:45:49
大家看看这篇文字,是小老百姓写的,他为什么不喜欢马英九:

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14732959.html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07:42:03
我说的不是上网上线,而是事件的背景!

马英九的民意支持很低是个事实。但这并不是马这次做的不对,而是过往他执政中的问题。在这之前,很多人都对他不满意了,大家对他可能本来就存了一些怨气。

但这次马并没有做错!是反马势力的故意操弄,使得原先就存在的怨气更加失去理智,出现了“墙倒众人推”的局面!大家都不愿意理智思考了,都在他们的操弄下发泄这些怨气!

马英九的确很笨,缺乏策略,但这与他做的对不对是两码事!他做的对,但很可能失败了!
回复 | 0
作者:厄厄厄厄厄厄 留言时间:2013-09-15 07:39:35
这件事说明现今的台湾在一定程度上,和中共控制下的大陆一样,道德沦丧,因为像王金平这样不知廉耻的人太多了。

王金平做了丑事坏事,自己不敢说清楚,还有那么些人不去批判,而要拿着显微镜来照马英九,不可笑么?习近平的那啥子博士论文是假的,习近平自己也不敢说清楚。做了这丑事习近平应该辞职。习近平脸皮太厚不辞职,那些批评马英九的是不是该试试那所谓的“程序正义”让习近平辞职?

同意楼上大多数跟贴所说,马英九嫉恶如仇,是真英雄。
回复 | 0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3-09-15 07:23:37
右撇在上纲上线,这样的发言没有价值。我喜欢就事论事。台湾人为什么不喜欢马,觉没你想的那么简单。不喜欢马,同情王的人,有大老,也有基层里长,小百姓,学校教授学者等等,不是你说的那么简单。
回复 | 0
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9-15 07:12:22
为什么台湾有那么多人支持王金平?其实看看这里就知道了!博主应该是个很聪明的人。论智力,应该说台湾的绝大多数人都在博主之下,更不要说那些反马先锋---民进党的支持者们。连博主都分不情“官员特权”与“神圣人权”的差别,不清楚“程序正义”的适用权限,台湾的那些屁民们如何分得清这些区别呢?连战,宋楚瑜,王金平这些泛蓝大佬们,以及民进党的新贵们,他们都是关说文化的受益者,所以他们联合起来,挑唆这些没头没脑的民进党的支持者和泛蓝大佬的支持者,让他们冲杀,稀里糊涂地攻击马英九!

看看这些人的价值混乱到何种地步!

泛蓝大佬一直是民进党支持者攻击的对象。他们本来是仇敌,价值观彼此对立,可以说势不两立,现在他们竟然站在同一个战壕,用同一个理由,共同对付马英九!
回复 | 0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3-09-15 06:56:34
右撇又犯糊涂了,开除党籍能够开除立法院长,怎么能算国民党的家务事呢?这也是台湾反对党和公民组织最反感的,以党纪凌架于宪法之上,干扰权力制衡。

建议你好好了解细节,台湾的法律,等。这样发言会有所本。
回复 | 0
我的名片
德孤
注册日期: 2010-10-02
访问总量: 8,525,983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一律删除网络垃圾,恶意留言,与机器人留言
读者可直接给我电邮:de-gu@live.com
欢迎留言交流,恕我不一一回复,敬请体谅。
欢迎转摘,包括国国内网站,但请注明出处!
欢迎光临德孤的小岛!谢绝网络垃圾!
最新发布
· 习近平连任是上帝对中国人的惩罚
· 看美国大选: 天助美国,川普大胜
· 李登辉,李光耀,邓小平
· 美共之战: 不可能演变成世界大战
· 与中国大陆脱钩,给特朗普点赞!
· 一尊与二货
· 感恩习他妈,生出这样一个王八蛋
友好链接
· 马黑:马黑的博客
· 百草园:百草园
· pumbaa:【PUMBAA 说故事】
· 黑山老猫:老猫观察
· 青草青青.:青草青青.
· vito:Vito的博客
· 星辰的翅膀:星辰的翅膀
· 令狐冲:拔剑四顾心茫然
· 阿妞不牛:阿妞不牛的博客
· 伊萍:伊萍的多彩世界
· 不洁之人:不洁之人的博客
· 钟楼散人:钟楼散人
· 枫苑梦客:梦中不知身是客
· 飞云:潇潇飞云
· 多思:多思的博客
· 五瓣丁香:五瓣丁香的博客
· beny:beny的博客
· 昭君:昭君的博客
· 叶心:叶心的博客
· 恩湄:恩湄
· 草庐隐士:草庐隐士的博客
· 漂移:漂移的博客
· 兔儿:兔儿的博客
· 珍曼:珍曼的博客
· 沁霈:沁霈的博客
· 凡平:凡平的博客
· 嘎拉哈:嘎拉哈的博客
· 夏子:夏之音
· 思羽:思羽的博客
· lone-shepherd:牧人的博客
· 冠云:冠云的博客
· 沙之舟:shazhizhou
· 芹泥:芹泥
· 沐岚:沐岚的博客
· 高伐林:老高的博客
· 寡言:寡言的博客
· 一粒铜豌豆:一粒铜豌豆的博客
· 姜记者:姜记者的博客
· 俺是凡平:俺是凡平的博客
· 虔谦:虔谦:天涯咫尺
· 何岸泉:驾着时间来看你
· 章立凡:章立凡的博客
分类目录
【永康议】
· 周永康离死刑立即执行越来越近!
· 周永康是条硬汉:我呼吁替他维权
· 习近平打老虎,值得关注的几点
· 苏荣与令政策倒台:周永康与令计
· 欢迎特赦周永康
· 江泽民影响力式微:习近平羽翼渐
· 周永康会被判死刑吗?
· 周永康不是大老虎
· 车震犯法吗?
· 为什么政令出不了中南海?
【网络言】
· 智能手机和社交网络宛如鸦片
· 营造网络文化:管理是一门学问
· 也谈“晒”与“嫉妒”:适度网争有益
· “不裁判别人”:是律己,不是挡箭
· 中国人为什么都有大师情结?
· 挺毛的都是无耻之徒
· 中国社会的价值沦丧与逻辑混乱
· 看中南海内斗,谈海外中文媒体玩
· 向各位网友拜年,祝大家羊年洋洋
· 机器五毛挺习是一大发明
【外交云】
· 习近平的两岸政策严重错误!
· 中国不服不行: 太平洋是美国的内
· 中国政权中的美国因素
· 中国护照印上九段线:被“FUCK”丢
· 仲裁实质是中国失信:世界会对中
· 南海仲裁:请习近平巡视南海!
· 三评南海仲裁:放弃黄岩岛,回到
· 评南海仲裁:美国进南海合法化
· 快评南海仲裁:九段线违法,政府
· 快评习近平会见朝鲜代表团:认输
【熙来评】
· 需要重审薄熙来
· 只有胡耀邦能救薄熙来
· 看慈禧收编义和团:薄粉值得被收
· 薄熙来的最大功劳和最大罪恶
· 薄熙来是判轻了,不可能保外就医
· 为什么法院对薄熙来绿帽置之不理
· 薄熙来马英九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 面对薄熙来指控,中纪委不需要回
· 薄熙来会和谷开来离婚吗?
· 审薄案太戏剧化:薄泽东审成武大
【历史话】
· 武汉肺炎: 我们都在见证历史
· 浅谈评价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
· 文革不是孤立事件
· 刘少奇邓小平的文革也需要彻底否
· 文革五十周年:中共向国家民族和
· 浅谈朝鲜战争中的阴谋
· 纪念蒋介石
· 文革是国耻,民族之耻,不是国难
· 赵家人朔源:五帝,夏,商,周
· 看中国近代战争实际效果:打一战
【战略坛】
· 浅谈反法西斯悲剧与反恐陷阱
· 试探中国民主之路:分裂-民主-联
· 看李登辉专访:中国也需要有头壳
· 寄语习近平:建北京--莫斯科高铁
· 看一带一路与亚投行:中国梦祸害
· 苏联解体,独联体解体,与俄罗斯
· 东海防空识别区:习近平遇到的挑
· 中国正在误判断:金正恩拥抱奥巴
· 甲午战争,朝核危机,与钓鱼岛争
· 如果美国拿下朝鲜,中国怎么办?
【经济考】
· 浅谈供给側结构性改革
· 香港全球竞争力排名第一:赞!
· 振兴东北:办全方位开放的特区
· 中国人哪来的信心:经济不会硬着
· 经济疲软,进出口疲软,中国应取
· 欢迎人民币贬值
· 希腊不死,欧元区死
· 中国股灾很可能是一场阴谋
· 希腊破产:谁最担心?
· 人民币国际化能拯救中国经济吗?
【人物论】
· 李登辉,李光耀,邓小平
· 悼念金庸!
· 习仲勋最大的错: 没教好儿子!
· 同情习近平!
· 悼念刘晓波先生!
· 郭文贵 is a liar, a beggar,
· 悼念周有光老先生!
· 恭喜特朗普,更恭喜希拉莉
· 悼念许家屯
· 马云的政治到底正确不正确?
【男女事】
· 同性恋真的违反自然吗?
·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大势所趋
· 也谈柴玲远志明的是是非非
· 《非诚勿扰》的女孩更象评委
· 《一朝忽觉京梦醒,半世浮沉雨打
· 漫谈中国社会男女乱象
· 花心抑或是一颗慈悲心
· 试谈婚姻的有效期
· 背她上楼的男人
· 诗歌,散文,与小说
【文化谈】
· 再谈白人优先: 华人平不了等,优
· 漫谈民族融合与酱缸文化
· 浅谈中国文化:以闹取胜
· 文革不是孤立事件
· 如果中国也开放枪械管制会怎样?
· 丛林法则与原始之美
· 振兴东北:办全方位开放的特区
· 川普火了,美国病了,有些华人该
· 文革是国耻,民族之耻,不是国难
· “不承认”是一种文化
【两岸话】
· 习近平的两岸政策严重错误!
· 南海仲裁:请习近平巡视南海!
· 导弹误射是危机,也是契机
· 试谈“九二共识”的非法性
· 两岸问题:快评蔡英文就职演讲
· 祝贺蔡英文:带领台湾往前走,莫
· “一个中国”正在摧毁国民党
· 浅谈马英九多数党组阁
· 国民党溃败:统派人士的悲哀
· 台湾大选后预测:蔡英文的挑战
【政改思】
· 党主立宪之不可行:解决不了接班
· 浅谈党内民主化思路
· 试谈中共执政的合法性
· 试探中国民主之路:分裂-民主-联
· 浅谈尊重宪法与依宪治国
· 民主是什么:就是要阉割党中央
· 听其言观其行:乐见胡温习抱团
· 寄语习近平:改革就是要突破邓小
· 浅谈习近平的执政思路
· 四中全会:会成为习近平的滑铁卢
【时事评】
· 习近平连任是上帝对中国人的惩罚
· 武汉肺炎: 我们都在见证历史
· 港府无意解决香港问题
· 孟晚舟有可能被灭口
· 我看贸易战: 王岐山救不了习近平
· 再谈贸易战: 吃美国饭,砸美国锅
· 美中贸易战剑拔弩张!
· 金正恩玩弄特朗普
· 欢迎中美贸易战!
· 俢宪取消主席任期: 习近平需要利
【专题论】
· 刘少奇邓小平的文革也需要彻底否
· 写在文革结束四十周年:困境与破
· 浅谈苏联解体
· 拿下郭伯雄,反腐败如何继续?
· 浅谈计划生育:人口数量与人口素
· 《穹顶之下》:突显政府角色的缺
· 浅谈如何面对人口老化
· 解决六四问题:时机什么时候成熟
· 毛泽东的“人民战争”是反人类的
· 纪念“六四”:中国民间暴力的根源
【打油诗】
· 叹瘟疫: 打油两首
· 蝴蝶恋花
· 长相思。留念 - 傻哥哥帮精妹妹
· 乱源
· 国破山河在,红歌庆党生
· 长相思。母亲节
· 心如茶
· 狼心狗
· 反“伪斗士”颂
· 我的同事(中英对照)
【自家事】
· 谈谈我养狗
· 姐姐还是走了
· 人老了,牙掉了
· 堕胎的忏悔
· 长相思。母亲节
· 学会与癌共存
· 思念奶奶
· 思念父亲
· 我家来过日本兵
【回忆文】
· 思念奶奶
· 打酒打醋打酱油的日子
· 思念父亲
· 我家来过日本兵
【随思录】
· 习近平连任是上帝对中国人的惩罚
· 看美国大选: 天助美国,川普大胜
· 美共之战: 不可能演变成世界大战
· 与中国大陆脱钩,给特朗普点赞!
· 一尊与二货
· 感恩习他妈,生出这样一个王八蛋
· 死性不改,继续隐瞒
· 改朝换代必然以大量生命为代价
· 看香港与台湾: 远离中共,远离中
· 也谈《悲惨世界》
存档目录
2022-11-02 - 2022-11-02
2020-10-30 - 2020-10-30
2020-08-01 - 2020-08-01
2020-07-08 - 2020-07-24
2020-04-09 - 2020-04-09
2020-03-08 - 2020-03-08
2020-02-19 - 2020-02-29
2020-01-27 - 2020-01-27
2019-10-06 - 2019-10-06
2019-08-17 - 2019-08-17
2019-01-07 - 2019-01-08
2018-12-05 - 2018-12-23
2018-10-30 - 2018-10-30
2018-09-03 - 2018-09-03
2018-08-02 - 2018-08-27
2018-07-05 - 2018-07-31
2018-05-28 - 2018-05-28
2018-03-01 - 2018-03-26
2018-02-25 - 2018-02-25
2017-10-24 - 2017-10-28
2017-07-03 - 2017-07-13
2017-01-14 - 2017-01-14
2016-11-01 - 2016-11-01
2016-07-01 - 2016-07-31
2016-06-01 - 2016-06-29
2016-05-03 - 2016-05-31
2016-04-05 - 2016-04-28
2016-03-01 - 2016-03-30
2016-02-09 - 2016-02-29
2016-01-05 - 2016-01-27
2015-12-08 - 2015-12-30
2015-11-03 - 2015-11-19
2015-10-01 - 2015-10-29
2015-09-01 - 2015-09-30
2015-08-01 - 2015-08-30
2015-07-06 - 2015-07-30
2015-06-04 - 2015-06-29
2015-05-03 - 2015-05-26
2015-04-01 - 2015-04-30
2015-03-01 - 2015-03-30
2015-02-02 - 2015-02-26
2015-01-01 - 2015-01-31
2014-12-03 - 2014-12-30
2014-11-05 - 2014-11-30
2014-10-02 - 2014-10-29
2014-09-01 - 2014-09-30
2014-08-02 - 2014-08-31
2014-07-01 - 2014-07-31
2014-06-01 - 2014-06-30
2014-05-01 - 2014-05-29
2014-04-01 - 2014-04-29
2014-03-02 - 2014-03-31
2014-02-05 - 2014-02-23
2014-01-23 - 2014-01-26
2013-12-03 - 2013-12-19
2013-11-06 - 2013-11-28
2013-10-02 - 2013-10-28
2013-09-01 - 2013-09-30
2013-08-04 - 2013-08-29
2013-07-02 - 2013-07-31
2013-06-01 - 2013-06-20
2013-05-01 - 2013-05-31
2013-04-08 - 2013-04-30
2013-03-01 - 2013-03-17
2013-02-03 - 2013-02-24
2013-01-02 - 2013-01-20
2012-12-27 - 2012-12-30
2012-11-01 - 2012-11-28
2012-10-03 - 2012-10-29
2012-09-09 - 2012-09-30
2012-08-05 - 2012-08-29
2012-07-01 - 2012-07-31
2012-06-02 - 2012-06-28
2012-05-01 - 2012-05-31
2012-04-01 - 2012-04-28
2012-03-01 - 2012-03-31
2012-02-01 - 2012-02-28
2012-01-02 - 2012-01-30
2011-12-01 - 2011-12-30
2011-11-01 - 2011-11-29
2011-10-03 - 2011-10-30
2011-09-03 - 2011-09-29
2011-08-01 - 2011-08-31
2011-07-02 - 2011-07-28
2011-06-02 - 2011-06-29
2011-05-01 - 2011-05-31
2011-04-01 - 2011-04-28
2011-03-01 - 2011-03-31
2011-02-01 - 2011-02-28
2011-01-02 - 2011-01-30
2010-12-12 - 2010-12-29
2010-11-16 - 2010-11-16
2010-10-10 - 2010-10-22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