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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每個人血液里都有專制的基因 2015-10-07 08:50:11

看了施化同學的文字《內鬥與專制形影相隨》,總體看覺非常的不好,作者對專制的理解,對專制的產生,專制與所謂內心的寬容,與所謂不裁判別人,等等聯繫起來。我看作者思考的有點亂七八糟了。

作者首先把“不裁判別人”當作心目中的真理,然後呢,看到別人裁判人,就覺得在內鬥,然後呢,再得出所謂的內鬥與專制如影隨形。他的意思大概是裁判別人就是專制心理,而裁判別人就會引起內鬥所以,兩者必然聯繫。而如果每一個人都依照他的準則去做,不裁判別人,那麼就不存在內鬥了,專制也不見了,民主就自然而然來了。

在我看來,專制是每一個人血液里都會有的基因,內鬥也是每一個民族都會有的。但是呢,二者未必有多大的關係。

要消除專制的基因,並非靠人們的自覺執行你施化的準則不裁判別人。首先,我們必須承認,人本身,就有專制的基因,是與生俱來的,東方人有,西方人也有。而如果沒有制度的約束,每一個人,只要有機會,有能力,都會成為一個專制獨裁者。而要在地球上消滅專制制度,絕非靠人們內心的寬容,也絕非靠人們自覺的去執行你自以為是的不裁判別人的行為準則,而是靠制度。民主制度並非與生俱來的。是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妥協的結果,文明的結果。

我不贊同那種觀念,說是文化的醬缸,醬缸的文化,就不適合民主制度。在我看來,民主是要靠法治來約束的。對於醬缸文化的地方,法治需要更加的嚴格,甚至需要嚴刑峻法。但並不影響民主制度的實施,也許實施起來,民主的水準可能不那麼高。

每一個人,都有追求自由與人權的權利,但也需要在法律的約束下去追求。自由,人權,和專制,都是與生俱來的。而民主與法治是後天的,是人類文明的標誌。在民主制度下,同樣有內鬥,同樣有裁判別人。在社會道德水準高一點的地方,內鬥得稍微文明一點。在醬缸里的內鬥,有點臭不可聞。

在我看來,如果認為醬缸文化,就一定要被改造,被砸爛,才能進入民主制度的話,那正好成為那些專制統治者的口舌,成為中國不適合民主的藉口。

中國自古以來,都不敢面對我們每個人內心的醜陋,包括專制的基因。三字經教人們,人之初,性本善。實際上是不敢面對人之初性本惡的惡。只有認識到人血液里流淌着醜陋的基因,專制的基因,坦然面對人性的醜惡,那麼就可以用制度來約束人的醜陋。

而不是像中國人那樣,有丑不敢認,非要虛偽的寬容,所謂不裁判別人,實際上內心裡早就在裁判別人,只是嘴上不說而已,甚至當面一套背後一套。這種所謂的寬容,是產生不了民主的,也約束不了專制。

毛澤東在沒有打敗蔣介石之前,我認為他宣傳民主,為了打敗蔣介石,宣傳他的民主,在那時,他是真誠的要民主。但是呢,一旦他奪取了政權,那麼他專制的本性就占據主導地位。有人說他是個騙子,在國共內戰中,搞宣傳,要聯合政府,要民主,是騙取中國人的認同。呵呵,在那時,他沒有掌握到政權,當然要民主,是何等的真誠啊。但是,在他掌握權力的延安,他的專制在那個時候那個地方,是人盡皆知的,他並沒有多加掩飾啊。

當時的知識分子,對他向蔣介石要民主,要聯合政府,表現的非常之同情與同理之心。但是對他當時在延安的獨裁專制卻視而不見。呵呵,這群知識分子,在毛奪取政權之後被打成右派,冤枉嗎?

恐怕一點也不冤枉。如今施化先生希望用虛偽的寬容來修正專制,用不裁判別人,來營造一個所謂的和諧氣氛,在我看來,和當年的知識分子一樣啊,一樣的什麼呢?一樣的幼稚。

 

瀏覽(1896) (10) 評論(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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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時間:2015-10-08 12:22:30
忍不住再說一句,

不知各位注意到沒有,俺凡平從來沒有見過施化、特有理接受過別人的批評意見,如果俺的陳述不符合事實,請各位糾正我。

從不接受批評意見的人,反過來要求別人“不裁判別人”,仔細想想,其實還是挺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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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時間:2015-10-08 12:02:05
寡人兄好!

非常感謝我兄的金玉良言,以及你分享的“不裁判別人”的正本清源的解釋,學習了!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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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5-10-08 10:10:48
批判和裁判

特有理

批判(Criticizing)和裁判(Judging)應該是兩個很容易分辨的概念。可是到了中國的文化圈子裡,就徹底爛成了一鍋粥。

一個人可不可以隨便裁判別人,包括思想和其本人?有人說可以,有人說這只是自律的問題。當然,自律的含義是有了一種條件邊界,但核心還是可以允許出圈。那麼我說,這樣的思維完全沒有理解裁判的含義。裁判有兩個最基本的要素:一是標準,一是決定。如果裁判別人,那一定是認為自己的標準是最正確的,否則你憑什麼去裁判?可是反過來,憑什麼你就是真理的化身?進一步,裁判自然會給出相應的決定,錯的一方需要糾正錯誤以及受到懲罰。那麼對他人的自由裁判必然導致人治泛濫。

有那麼多人提倡法制,但似乎對法制的前提毫無所知。法制的基礎,就是社會形成一種不以個人標準對他人進行裁判的道德共識。有人說“不裁判別人是律己,不是擋箭牌”,這就與“法律不是擋箭牌”是一樣的邏輯。既然應該是律己的,說明應該自律;如果不自律,雖然法律有可能夠不着邊,但別人要求你自律難道反而有了問題?這就像別人要求一個人自重,你好意思說“自重是一種律己,不是擋箭牌”?怎麼中國文化中淨是這種邏輯?

有人說,我只是批判他人的思想觀點。這就要有一個分界線,來區分批判和裁判。這裡面有一個巨大的空子:網上的言行似乎不涉及裁判的決定,沒裁決談何裁判?那麼我說,這樣的思路未免過於幼稚了。對一個人的懲罰和打擊的形式可以是多樣的:辱罵、謾罵、奚落、嘲笑、孤立、糾纏、等等,都是一種變相的打擊。具體的手法可以是:資格論,大談只有誰才能有資格探討這樣的問題或發錶針對什麼的看法,暗示性侮辱對方的能力。標籤法,將對方歸於受到社會鄙視或痛恨的範圍,意指對方人格低下並以此煽動群體性攻擊。同盟法,只要是與對方有意見不合的,均高調支持,達到迂迴打擊、借刀殺人的目的。凡此種種,本質上完全超出了觀點的辯論,形成了實質上的“裁判他人”。

因此,“不裁判別人”必須作為理性思維的自律標準,也完全應該作為要求他人理性思維的擋箭牌。 - See more at: http://blog.creaders.net/u/2022/201510/236540.html#sthash.RX5w7vZX.dp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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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5-10-08 08:33:38
寡人不寡,說得好,我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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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寡人 留言時間:2015-10-08 07:55:35
凡平兄,
我猜施化的“不裁判別人”可能不包括像魯迅這樣的不合他胃口的死人。對這類死人,施化可以隨便裁,任意裁,反正死魯迅也不會感覺疼痛,更不可能跳出來為自己辯解。但對施化這樣的大活人,你絕對不能裁。你如果將他裁得血淋淋的,他今後還如何再在萬維混呢?要是一不小心裁掉了他的命根子,麻煩更大,你說是不是?總之,裁判有風險,下刀要謹慎!
另外,對施化奉為最高準則的“不裁判別人”,他的解釋未必靠譜。我們還是看看神學家是如何理解這句話的,搜了好幾個不同的版本,但基本大同小異。一言以蔽之,就是:裁判別人是可以的,但對人對己要用同樣的標準,不要做偽君子。
Judge Not Lest You Be Judged
It may be the most often quoted and yet most misunderstood verse in the whole Bible. People who have never even cracked open a Bible have heard and quoted this verse. “Do not judge so that you will not be judged” Matthew 7:1
Usually that verse is used like a hammer to immediately stop any discussion about the rightness or wrongness of a persons behavior. Almost invariably if someone claims that a certain action or behavior is wrong, someone will say, “But Jesus said we are not to judge anyone”. The clear implication is that we can never say if some behavior is sin or not because we are not to judge. Sometimes these words are shouted out in anger and rage, “You can’t judge me!”.
What is possibly more amazing than the fact that so many people quote this verse and the concept of not judging, is that so many people could get the real meaning so completely wrong. This is especially true since the context makes it clear what Jesus meant by these words. When Jesus said that we should not judge unless we be judged also, he was not saying that we are to never judge if behavior is sin or not. What he was doing was giving us a caution to make sure that we are willing to be judged by the same standard of judgment. This verse is not a warning against judging an action. It is a warning against self deception and hypocrisy.
The way we know this is the same way that we usually know what the Bible teaches. We look at the context. The verse that immediately follow helps explain what Jesus was saying. For in the way you judge, you will be judged; and by your standard of measure, it will be measured to you. Matthew 7:2 In other words, if you are going to say that what someone else is doing is wrong then you better be prepared to be judged by the same standard. If you don’t want your life to be scrutinized, then don’t judge others. If you can stand the scrutiny then go ahead. Think of Al Gore telling us that we need to cut down our energy use in order to save the planet and then finding out that he has three large homes and the carbon footprint of Godzilla. He needed to read this verse first.
https://provocativechristian.wordpress.com/2009/04/06/provocative-bible-verses-judge-not-lest-you-be-jud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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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時間:2015-10-08 07:02:59
德兄說得對,俺以後儘量尊重他們的標準吧,呵呵。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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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5-10-08 06:53:56
凡兄弟,尊重施化同學和特有理同學的不裁判別人的標準吧。這個世界上標準有好多種,度量衡就有很多不同的標準。沒準因此而獲得什麼獎呢,也說不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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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時間:2015-10-08 06:31:51
“不裁判別人,是制度中最基本的一條。”

呵呵,俺孤陋寡聞,沒聽說過民主制度中有這麼最基本的一條的。

不過為了照顧施化的極端自由,建議先從萬維網試點,把施化這一建議納入博客公約,並細化“不裁判別人”的具體標準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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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5-10-08 06:07:50
我也贊德孤,每個人血液里都有專制的基因,包括魯迅。要想建立制度,必須從這個基礎上始。不裁判別人,是制度中最基本的一條。這樣一來我們就都清楚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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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時間:2015-10-08 05:02:36
嘎兄,

是的,“不裁判別人”本不是問題,問題在於這些人提出這個問題的時機和目的,恰恰就是為了“裁判別人”。

你看特有理、施化所有批魯的文章,沒有一篇是具體批判和質疑魯迅的“原文”中的哪個觀點和思想的。施化的這句話“可以停止揪住魯迅不放,從而泛泛地討論有關於文明辯論的其它方面,其實就是文明自由的認識論。不過放掉魯迅這個抓手,十分可惜”,其實已經把他們通過批魯這個抓手,“裁判別人”不合他們的文明辯論標準的目的無意中說得清清楚楚。

所以無論怎麼狡辯,繞圈子,他們也逃不出自設的“不裁判別人”悖論。

你說這皇帝批着件理性的新衣整天招搖過市,還不讓俺這個不懂事的孩子喊一嗓子,也太過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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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時間:2015-10-08 02:46:55
德兄好!

自從“特三點”從為整個民族負責的態度量身定製了這三點式後,不敢自由說話的普通網友估計不少呢,呵呵。

再聊,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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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時間:2015-10-08 02:31:22
嘎兄好!

呵呵,俺認為“被迫害妄想症”和“專制”倒是形影相隨的,這也是幾個謙謙君子的【放香屁對文化進行改造和提升,為人民群眾,為民族建設服務】,為阻止普通人放普通屁熏了素女君子而做“規矩”的專制本質。

再聊,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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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5-10-07 22:40:28
謝謝紅妝小妹。

謝謝特有理的發言。你的名字讓我不敢 說話,因為你特有理了。呵呵。一個自稱特有理的人是聽不進別人的意見的。我取名德孤,是德也孤道也寡。凡平兄弟也自稱平凡,所以我們說的東西是經不起推敲的。呵呵。

謝謝老嘎發言。嘎嘎嘎,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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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時間:2015-10-07 15:10:54
批判和質疑,通常情況下是在認為對方的理論、觀點有問題、有缺陷甚至是錯誤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理論,如果沒有一點“正確”的默認前提,大概是不會發表文章對別人提出批判和質疑的。

而“特三點”的“裁判理論”的關鍵也在於它的默認前提,即“對方必然是錯誤的,自己的觀點是完全正確的。”

那麼現在的問題來了,“特三點”是如何裁判別人心裡想的“正確”和“完全正確”之間的區別呢?

當然就是他的裁判和讀心術是完全正確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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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時間:2015-10-07 14:41:26
呵呵,自從“特三點”昨天橫空出世,俺今天早上看到德兄的好文都不敢來頂了,因為就怕犯了“特三點”的第3點“同盟法,只要是與對方有意見不合的,均高調支持,達到迂迴打擊、借刀殺人的目的。”

現在剛剛看到特有理來發言了才對他的“觀點”發表看法,可是一不小心,很可能又犯了“特三點”的第2點“標籤法,將對方歸於受到社會鄙視或痛恨的範圍,意指對方人格低下並以此煽動群體性攻擊。”

呵呵,魯迅先生啊,80年前您和理性派祖宗結下的梁子,今天人家的灰孫子們討債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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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時間:2015-10-07 14:02:57
特有理童鞋的觀點越來越有黨代表的味道了,呵呵。

以前這個網上有過規範言論的“何八條”,從昨天開始有了“特三點”,專門整頓網絡言論“懲處和判罰”的不良之風,呵呵。

今天就更厲害了,原來“特三點”整風是站在了對文化進行改造和提升、是一種對整個民族負責的態度的道德制高點上,深受魯迅精神毒害的再不好好接受“特三點”整風,真是對不起整個民族呀,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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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時間:2015-10-07 11:47:06
德孤先生文章里有兩個方面我忍不住要說一下:

一是“不裁判別人”是虛偽道德的問題。不裁判不等於不批判和質疑。批判和質疑是一種針對觀點的糾錯過程,但前提是批判者不應把自己置於法官的地位;裁判的默認前提是對方必然是錯誤的,自己的觀點是完全正確的。而且,裁判必然包括對錯誤一方的懲處和判罰,當然形式可以多種多樣,不論表面的還是背後的,直接的還是迂迴的。

第二,關於文化和政治制度問題,二者是否能夠割裂?制度和文化是什麼樣的關係?人到陸地上可以生活,魚到陸地上就一定能生活嗎?其中的機制差異,造成了不同環境下的生死之別,這難道不應引起我們的深思?一個複雜的系統,一定要有與之適配的軟件協議體系。一個互聯網,還要有一個《7層協議》來規範系統的運作,何況一個極為複雜的社會?如果把政治制度看作是一個高層的協議,難道沒有底層協議的支持就能良好運轉嗎?

“不適合”論要看是絕對還是相對的,獨裁者的觀點也不可能一無是處。中國文化與民賦政治的矛盾是現實存在,視而不見並不是客觀的態度。政治的變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追求的過程中,對文化進行改造和提升是一個必須要做的功課。這也是一種對整個民族負責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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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紅妝 留言時間:2015-10-07 10:57:16
坐沙發 贊德孤大帥的名言“每個人血液里都有專制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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