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
歷史上的人殉最早有多殘酷?在殷商時期,答案就已經非常清楚了。從考古發掘的商代貴族墓葬中,可以發現大量殉葬者的遺骸。有的墓葬殉一兩人,有的幾十人,甚至達到數百人。根據胡厚宣在《中國奴隸社會的人殉和人祭》一文中的統計,已經發掘的商代墓葬中,殉葬者有近四千人。到了周代,人殉依然存在。《墨子·節喪》說:
連殉葬人數都可以按照身份分等級,說明人殉已經不是單純的個人行為,而是一套與貴族等級、身份秩序相聯繫的制度。到了春秋時期,秦穆公死後,據《左傳》記載,殉葬者達到一百七十七人。其中還有子車家的三位良民奄息、仲行、針虎和他們的後代。秦國百姓因此悲痛,在《詩經》之中作《黃鳥》三章哀悼。 交交黃鳥,止於棘。 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 臨其穴,惴惴其栗。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於桑。 誰從穆公?子車仲行。維此仲行,百夫之防。 臨其穴,惴惴其栗。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於楚。 誰從穆公?子車鍼虎。維此鍼虎,百夫之御。 臨其穴,惴惴其栗。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這首詩的悲涼之處在於:這些人本來不應該死。他們不是因為犯罪被處死,也不是死於戰爭,而是因為一個君主死了,所以他們也必須死。這正是人殉制度最核心的邏輯:死者的身份,可以決定活人的生死。而這種邏輯,後來會被歷史逐漸淘汰。 戰國以後,人殉開始走下坡路。鐵器推廣,農業生產發展,人口和勞動力的重要性不斷提高。一個活人越來越不像一件可以隨便帶進墳墓的物品。與此同時,人的價值也開始進入思想家的視野。於是,人殉開始遭到批判。活人越來越貴,死人越來越不能隨便消費活人。於是,陶俑和木俑開始取代真人。秦獻公在公元前384年下令廢止人殉,更是這一變化的重要標誌。司馬遷在《史記》倦五《秦本紀》中這樣記載:
短短的七個字,標誌着中國歷史上人殉制度的重大變革。當然,制度性的大規模人殉逐漸退出,並不意味着這種觀念立即死亡。例如,《史記·秦始皇本紀》就說:
但是大量的兵馬俑,已經開始替代了活人。大趨勢已經非常清楚:人殉正在從制度變成例外,從合法變成非議,從正常變成了野蠻,是人類文明的進步。
西漢以後,制度性的大規模人殉基本退出中原王朝的政治生活。此後雖然偶有殉葬、自殺殉死的事情發生,卻很難再看到商周時代那種大規模、制度化地殺人陪葬。漢宣帝時期,趙繆王劉元逼迫奴婢十六人殉葬,便因此受到懲處。唐太宗死後,阿史那杜爾、契苾何力等人曾主動請求殉葬,也被唐高宗禁止。一個持續了數百上千年的習俗,就這樣一點一點退出歷史。不是一天消失的,但它確實在消失。這才是歷史正常的方向。 然後,一千多年後,老畢養的祖師爺之一,小和尚朱元璋出現了。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秦王朱樉去世。他的兩名王妃殉葬。這件事情本身已經足夠令人不適,但更重要的是,它發生在朱元璋的晚年。兩年以後,朱元璋自己死了,大批宮人殉葬。一個已經退出中原王朝政治生活很久的制度,重新出現在皇宮。這就是朱元璋復辟的第一步:把人殉從歷史的廢墟里重新挖出來。更重要的是,他並不是簡單地恢復一個古老習俗。他恢復的是古代人殉背後的權力關係。在這種關係裡,宮人不是一個獨立的人。她首先是皇帝的女人、皇帝的奴婢、皇帝的附屬。皇帝活着,她們服侍皇帝。皇帝死了,她們便可以陪皇帝一起死。於是,一個活人的生命價值,被徹底納入了皇帝的私人秩序。皇帝生前擁有她們,死後依然擁有她們。這才是人殉復辟真正可怕的地方。 而這項做法並沒有隨着朱元璋的死亡而結束,反而被後來的幾位皇帝繼續沿用。成祖朱棣死後,有宮人殉葬;仁宗朱高熾死後,有宮人殉葬;宣宗朱瞻基死後,依然有宮人殉葬。於是,一個皇帝的決定逐漸變成了皇室的慣例。慣例再變成制度。制度再變成傳統。這時候,人殉已經不再是朱元璋個人的殘酷。它成為明代皇權秩序的一部分。
皇 帝 | 宮人殉葬情況 | 太祖朱元璋 | 宮人多從死,見《明史》《大明會典》 | 成祖朱棣 | 繼續實行宮人殉葬 | 仁宗朱高熾 | 繼續實行 | 宣宗朱瞻基 | 繼續實行 | 代宗朱祁鈺 | 亦有妃嬪殉葬 | 英宗朱祁鎮 | 遺詔禁止殉葬 |
在商周時代,君主死了,可以讓臣民死。到了明代,皇帝死了,又重新可以讓宮人死。時間過去了一千多年。權力邏輯卻繞了一圈,重新回到了原點。
並且這時候,有了儒家文化和理學三綱五常的加持,再看殉葬兩個字,會發現它其實非常有欺騙性。殉聽起來像主動,像絕對的忠誠,像一個人為了感情、恩義或者信仰,自願追隨另一個人而去。可是制度性的人殉和表忠,恰恰不是這麼回事,總會在現實面前被擊得粉碎:
真正的問題是:誰有權決定你是不是自願?如果一個宮女被告知皇帝死了,你也要死;如果一個妃嬪被安排陪葬,而她沒有拒絕的權利;那麼所謂的從死,究竟是忠貞,還是服從?古代史書有時候會用非常漂亮的詞來描述殉葬。從死、殉節、蹈義。甚至給死者追贈名號,死亡於是被包裝成榮耀。被迫死亡的人,反而被要求為自己的死亡感到光榮。這正是權力最厲害的地方:不僅可以決定一個人死不死,還可以決定這個人的死亡應該被如何解釋。而朱元璋重新恢復人殉,恢復的正是這樣一套權力邏輯。 直到歷經劫難,做了兩次皇帝的明英宗朱祁鎮的第二次登基,才力挽狂瀾,改邪歸正。

天順八年(1464年),明英宗朱祁鎮病重,開始安排後事,其中有一條非常重要。在《明史·本紀第十二·英宗後紀》中,原文為:
根據《明英宗實錄》的記載;
俗話說,弱主民之福。有時候,一個皇帝一生未必做過多少讓普通人受益的事情,但朱祁鎮在臨終前做的這一件,卻直接改變了宮人的命運。英宗死後,遺詔正式規定:罷宮妃殉葬。《明會要》也把這段歷史記得很清楚: 於是,持續了幾十年的明代宮人殉葬制度,就這樣結束了。從結果上看,這是一次遲到的終結。而這個終結,也留下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考古註腳。 後來到了萬曆年間,皇帝死了,定陵里陪葬的已經是木俑、明器和各種隨葬品,而不是成批被迫殉葬的宮人。三百多年後,郭沫若主持發掘定陵。地宮裡發現的,是萬曆皇帝、孝端皇后和孝靖皇后的棺槨,以及大量隨葬文物,卻再也沒有成批被迫陪葬的宮人,發現的反而是木俑。 這個終結本身,又有一個非常諷刺的地方。是誰恢復了人殉?皇帝。是誰讓它成為制度?皇帝。是誰最終廢除了它?還是皇帝。所以明代人殉的整個過程,其實可以濃縮成兩句話:朱元璋把死人時代的制度帶了回來,朱祁鎮又把它送回了歷史。前者叫復辟,後者叫終結。而夾在兩者之間的,是幾十年宮女、妃嬪無法選擇的生命。 朱元璋復辟的,表面上是人殉,實際上是人殉背後的權力觀:皇帝不僅可以擁有活人的一生,連他的死亡,也可以替他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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