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自由意志46.米塞斯笔下的“未来不确定”与柿油意志 米塞斯只是自发指认了两位一体,没能自觉质疑二元架构,有一个表现,就是《人的行为》第六章,讨论“不确定性”的时候,他又被这个概念勾引了,重新回到二元架构的老路上,想要诉诸“未来的不确定性”,解释人为啥有意志,以及行为自由何以能在,“或然性的概率”中,享有夹缝里的生存空间,嗯哼。 他是这样子说滴:“未来的不确定性,本来就蕴含在‘行为’的概念中。人的行为与未来的不确定性,不是两个彼此独立的东西,而是同一个东西的,两种不同表述而已。……未来对行为者来说,总是被遮蔽的。人要是能够知晓未来,就无需做出选择,和从事行为了。他会像机器人那样子,对于各种刺激做出反应,却没有自己的意志。……每个行为都指向了未知的未来,并在这个意思上,构成了风险性的投机。” 尽管他紧接着煞费苦心,先把一般知识理论关注的“真理和确定性”,与行为逻辑学关注的“或然性”区分开,然后再把自然科学关注的“种类或然率”,与行为逻辑学关注的“案例或然率”区分开,可这一连串画蛇添足的叠床架屋,不仅没能把他从困境中解救出来,反倒突显了,他打算让柿油意志与或然概率,维系和谐统一,所陷入的自败泥潭。 事情很清楚:所谓“未来的不确定性”,仅仅在认知层面涉及到,人们对于即将发生的事态,知晓多少,拿得准拿不准的问题,因此单凭其自身,既不可能让人们,生成诉求层面的意志自由,也不可能扩展或限制人们,凭借这种意志自由,努力达成的行为自由。 其实吧,米大牛在此说的“人要是能够知晓未来,就无需从事行为”,不仅与他此前说的,“人为了从事行为,必须知晓因果联系”自相矛盾,而且还犯下了,混淆认知描述与意志诉求的谬误,等于从事实那里,直接推出了价值,却忽视了需要在其中,发挥的不可或缺的关键桥梁效应。 事情很清楚:人既不是因为能够,知晓因果联系的缘故,也不是因为不能,知晓未来的缘故,才去从事行为的,而仅仅并且完全是,如同他亲自指出的那样子,因为“可获得物品的不充足性”,造成了自身存在的缺失,产生了弥补这些缺失的需要—意志的缘故,才会“想要”从事行为的。 换个方式说哦:不管人们对未来,是否形成了确定性的知识,只要有需要,他们都会从事行为;否则的话,要是木有需要,包括木有好奇心,无论未来的不确定性有多大,都没法推动人们从事任何行为,包括指向未来的认知行为。 拿米塞斯提到的,机器人来说,它们木有自己的意志,就根本不是因为,它们在智力上超越了人,能够充分知晓未来,不存在确定性,而仅仅并且完全是,因为它们木有自己的需要,全靠人把“指令”输进去。不知怎么搞滴,谈起意志柿油的时候,大牌们举的例子,好像大多不怎么靠谱。纳闷。 进一步瞅,他凭借未来不确定性,与人的行为的直接等同,把后者说成是“风险性投机”,也丝毫无助于,论证柿油行为,与随机偶然的直接等同。理由还是老一套:未来的不确定性,只有与需要形成关联,具有了好坏价值,才会或者有益于,或者有碍于,人们在行为中力求达成的,从心所欲的现实自由。 说白了,所谓的“风险性投机”,虽然也包含着,碰巧获益的好机遇一面,字面上却更偏重于,背时倒霉的坏运气一面,因为只有那些,可能否定自由的坏东西,才会被主体当成“风险”看,用米塞斯自己的话说就是:“人生本来就面临许多风险,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种种没法控制,或难以充分控制的意外灾难”,文言又叫“不能抗力”,不是? 这个意思上讲,他有关“风险性投机”的界定,与其说彰显了,未来的不确定性,赋予人们行为的开放性柿油,不如说反倒暗示着,这种不确定性,会给人们行为带来的不自由危机:一个行为的风险越高,往往意味着,它成功的概率越低,尽管它原本打算,借助拿不准的不确定,碰巧获得天大的收益…… 现在瞧出来了,米塞斯拒绝引进,好坏善恶的价值术语,后遗症有多严重了吧:这样子的话,他就没法辨析清楚,未来的不确定性,会给人的行为,带来价值维度上,怎样截然不同的正负影响,反倒穿越了他自己划出的,事实与价值的分界线,居然稀里糊涂地以为,风险性的投机,仅仅意味着开放性的柿油,却不包括他亲自曰过的,“没法控制的意外灾难”,嗯哼。 这个节骨眼上,要是引入了,他论证“不等价交换”的洞见时,亲自举出的那个,在市场上用十块钱,买了条鱼的具体案例,或许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看清,米塞斯在自由意志问题上,做出了怎样的贡献,以及留下了哪些窟窿。 首先呢,你“想要”买条鱼的意志自由,无论是出于你,从小就好这一口的吃货基因,还是因为你,今天突然想尝尝鲜的随机缘故,都是你接下来,能够进一步实现交换自由的唯一源头。所以哈,与米塞斯的命题相反,生物遗传和后天生活的影响,根本不会否定人的自由意志。 毋宁说,按照米塞斯的命题:“行为的目的在于,满足行为者的意欲”,这种“想要买鱼就买鱼”的随意任性,恰恰是从你嵌入到其中的,现实生活的种种因果链条那里,浮现出来的。 其次呢,你拎不清街角的卖鱼小店,现在是不是营业,因而保险起见,打算多走一段路,逛逛农贸市场。所以哈,与米塞斯的命题相反,“未来的不确定性”,丝毫没有为你的行为自由,提供开放性的空间,因为关门之坏的大概率,恰恰会增加买鱼行为的风险,甚至让你陷入,吃个闭门羹的行为不自由。 毋宁说,按照米塞斯的命题:“知晓了因果联系,行为才能达成目的”,反倒是你对“农贸市场开门时间长”,这种必然之好的确定性认知,才能帮你通过交换行为,满足你的购物欲,以及好胃口。 再次呢,假定你走在路上,一棵树突然倒下来,砸伤了你的脚,这种造化捉弄的小概率事件,肯定不可能增进你的现实自由,只会让你遭遇到,鱼没买成却进了医院的现实不自由。相形之下,假定你走在路上,正好有熟人开车经过,把你捎到了市场上,这种不期之美的小概率事件,却能实际增进你的现实自由,让你少走一些路。所以哈,不管怎样的“或然率”,能够实质性影响人的自由的,都不是它们的随机偶然特征,而不是它们对人具有的好坏效应。 复次呢,按照米塞斯的命题:“手段必然是有限的,亦即相对于人们,想要用它们达成的服务而言,总是稀缺的”,你来到农贸市场,觉得胖头鲢和黄花鱼,都是你想要的好东西,可手里只有区区十块钱,没法统统买下,于是乎不得已,权衡了性价比后,决定买下便宜点的胖头鲢,却放弃了味道好的黄花鱼。 最后呢,你用十块钱,买下了商家的胖头鲢,于是乎双方基于各自的自由意志,在米塞斯说的“不等价交换”中,完成了“自由贸易”:在你看来,十块钱虽然也是个好东西,却赶不上胖头鲢重要,因此这个交换行为,就属于米塞斯说的:“用更满意的状态,取代不太满意状态”——虽然你为此要,付给商家十块钱;在他看来,胖头鲢虽然也是个好东西,却赶不上十块钱重要,因此这个交换行为,也属于米塞斯说的:“放弃不太满意的东西,是为了获得更令人愉悦的东西”——尽管他为此失去了,胖头鲢的所有权。 结果哈,你俩的交换自由,就这样子以意志自由为动机,遵循着米塞斯猜到的,趋好避坏,取主舍次等行为逻辑,虽然有限,却又是从心所欲地实现了,不是? 这样子看,与其说柿油与必然,注定了势不两立,不如说二元架构与现实生活,总是免不了打架,因为不管从哪个角度打量,十块钱买条鱼的日常交换行为,在在证明了:人的意志自由和现实自由,既不是与因果必然不共戴天的,也不是与必然因果兼容统一的,更不是与随机偶然直接等同的,相反永远是被好东西促成,受坏东西束缚的,嗯哼。 末了小结一回:一方面,米塞斯如实探究行为逻辑的时候,围绕自由与必然的两位一体,提出了不少精辟之见,为他倡导的自由意志主义,提供了相当有力的理论支撑。另一方面,处在二元架构的笼罩下,专门考察意志柿油和行为柿油的时候,他却涌出了一堆莫名其妙、自相矛盾的胡言乱语,反倒掏空了他的自由至上主义,得以立足的理论根基。 于是乎,米塞斯就再现了西哲史上,经常呈现的那个反差:二元架构其实是座分水岭,逆着它走的呢,或许入木三分,分条析理,理所当然,然后洞见;可顺着它走的吧,肯定不知所云,云里雾里,里嫩外焦,焦头烂额,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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