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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清平隨筆 | 道德元理 30. 國家與社會是怎麼個關係 2024-10-07 16:41:57

 

劉清平隨筆 | 道德元理 30. 國家與社會是怎麼個關係

 

“國家(state)”與“社會(society)”的關係,是現代西方學界,相當關注的一個話頭,眾多論者圍繞着,“社會先於國家,還是國家高於社會”“以國家還是社會為中心”“強國家弱社會的模式好,還是弱國家強社會的模式好”等問題,有過熱烈的討論,儘管眼下的勢頭,有點弱了,可產生的扭曲影響,依然故我,嗯哼。

 

廣義講,“社會”是指數量很大的一伙人,由於在一塊生活,形成的人際結構,從“人類社會”,到“蠻荒社會”“文明社會”,到“畜牧社會”“信息社會”,再到“東亞社會”“英國社會”等,因此可以說,在涵蓋“國度”的同時,也涵蓋了“國家”——亦即在“社會”或“國度”中,對民眾實施管控的,那個強力他律的權力結構,文言又叫“政府”,不是?

 

然而呢,國家與社會關係語境裡的“社會”,主要是在狹義上說的,專指一個國度中,享有某些權益自由的普通民眾,也就是被統治階層,彼此間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對國家也就是統治階層,保持相對獨立的人際結構,所以常常加上個,“civic”的修飾詞,俗話或曰:“民間社會”“市民社會”“公民社會”。

 

用當代加拿大搞哲學的那位,查爾斯·泰勒的廢話一句說:“這個意思上講,市民社會與國家相對而言,並部分獨立於國家。它包括了那些,不能與國家搞混了,或者被國家淹沒了的,社會生活領域。”

 

其實吧,狹義的這話頭,甚至能溯源到古希臘,因為當時的城邦,大都賦予了自由民們,在工商貿易、思想文化等領域,相當寬鬆的生活空間,可以在政治國家的他律管控外,自願自律地結成團伙,過上比家庭大了許多的,相對獨立的小日子。正因此,柏拉圖曾主張:“哲學王”“軍人衛士”“工商百姓”三大階層,只有“各司其職,互不干預,彼此友好”,才符合他認同的,規範性正義理念。

 

進入現代社會,由於市場在西方社會中(此處兩個“社會”,全是廣義的哦,親),占的權重越來越大的緣故,狹義的“市民”階層,亦即“市場裡做事的公民”,如何免於掌權者的強力管控,自治做買賣,悶聲發大財,就成了人們在理論與實踐中,經常關注的問題,最後則演化為,當前的這個話頭。

 

至於西哲,尤其西方馬克思主義(以下簡稱“西馬”),將其說成是“公域”與“私域”的對照,甚至衍生出了,“公權”與“私權”的互動,概念混淆的跨度,就不是一般的大咧:第一呢,要是陌生人之間,交往談生意的市民社會,都成了私域,那家庭乃至光棍的生活,又算神馬域啊?莫非劃歸地域?搞笑。

 

第二呢,如果說國家屬於,管控公共生活的權力,因而勉強還能叫“公權”的話,將個體權益,包括私有產權,對稱性地叫做“私權”,卻明顯走歪了,不僅掩蓋了,權力與權益的鮮明反差,而且還忘了,管控權力與個體權益的互動,業已實質性超出了,國家與社會關係的狹義範圍,進入了它的廣義領地。

 

於是乎,照過去方針辦,對這類老形兒子不上學,滿世界變戲法的概念發明,俺老漢還是遵守老規矩,統統棄之不用,以免自己也被繞進去了,啥都說不清,胡攪第十名,還落在了別個後面,嗯哼。

 

再來看漢語的社會”。《周禮》曰:“二十五家為社,各樹其土所宜之木”;再聯想到聚社會飲”,主要指當時人們,在“春社”里群聚飲酒的習俗,它倆合一塊,明顯也有普通民眾,“結社聚會”的意思,並延伸到了,“社戲”“社火”等術語中。正因此,當初日本學者,將“society”譯成“社會”,才比嚴復譯成“群”的做法,更有語義滲透的生命力,成了今天的流行譯讀。

 

不過呢,問題的另一面是,古代語境裡,“社會”遠遠趕不上“社稷”,後者不僅頻繁出現,而且意義重大,如同27篇所講,主要指用來生產糧食的土地,因此逐步成了,君王祭拜的重要對象,最終更是與“國家(政事,朝廷)”合為一體,甚至還能相互替代,以致社稷之憂”“社稷之危”,往往指掌握“國家”大權國君本尊的憂慮安危,所謂的晉陽之事,寡人危,社稷殆矣”。這樣子瞥,國家與社稷的關係,其實與左手摸右手,如同一隻手的關係差不多咧,不是?

 

此外還有一個,異曲同工的事例:“江山”的原初內涵,是指山脈河流,卻也在儒味文化的薰陶下,慢慢有了意指,對土地以及人民,實施管治的“國家”的衍生意思,甚至還能壓倒原初內涵,成為它的核心語義。比方說,所謂的“打江山坐江山”,就不是指:拿下或占有了這座山那條河,而只是指:奪取或掌握了,能對構成“天下”的國土和國民,行使管治權力的國家(社稷)

 

這個意思上講,“君民一家親”的理念,成了廣義國社關係的特色寫照,就不奇怪了:從先秦的“豈弟君子,民之父母”“天子作民父母”的血親比附觀念,到後世“父母官”“萬歲爺”的類血親頭銜,統統把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說成是親親熱熱一家人的關係。於是乎有了,27篇分析的,土地、人民、政事三位一體的,中文“國家”概念,與這球上其他地兒的用詞,頗為不同,嗯哼。

 

當然咯,別低估了咱漢語的博大精深,因為莊周的“廟堂與江湖”之分,儘管不如剛才的三位一體,那樣子正兒八經,倒也形象地折射出,狹義國社關係的一個側面:原指魚類在裡面得意的“江湖”,逐步與“廟堂”分庭抗禮,專指不肯受朝廷管治,追求精神自由的人們,組成的特定民間社會,並與往往浸潤在,君民一家親中的,“市井”類型的民間社會,鮮明有別。不用講,此處說的“江湖”,與前面講的“江山”之間,那點微妙而又深度的反差,其實更引人品味,不是?

 

澄清了相關概念,再從實然角度反觀,西哲主要在應然層面,討論的那些問題,或許就不難找到,儘管簡單質樸,卻能醒腦揭秘的答案了,不像西哲那樣子,故作高深、晦澀玄妙了老半天,非但沒說清啥玩意兒,反倒讓人越聽越糊塗,嗯哼。

 

首先呢,廣義上,“社會先於國家”,與“國家高於社會”兩個命題,同時成立:國家儘管晚於社會出現,但產生後,就會發揮指向全社會的管控功能,迫使後者的人倫秩序,必須服從自己設定的正義底線,若有越過,便碾過去……

 

不過哈,狹義上,兩個命題就不成立了,理由如下:第一哦,正像泰勒的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清晰表明的那樣子,既然國家與社會,是被“分析”出來的,它倆就只能說是,同時產生的啦,沒法辨出個先來後到。第二哦,沒被國家淹沒的市民社會,既然已經得到了,“相對獨立”的清晰定位,閣下或許就應當,不好意思再斷言:它註定了比國家矮一頭咧,不是?

 

其次呢,廣義上,社會肯定是以國家為中心的了,因為後者劃出的那條正義底線,是整個社會都得遵守,繞着打轉轉、兜圈圈的,不可越出雷池一步,否則的話,強力他律的大棒子,就在那伺候着喲。留神。

 

不過哈,狹義上,也很難說誰是中心咧,因為“分析”出來的那條界限,貌似已經讓它倆,分別有了自己的中心:國家雖是廣義社會的中心,但由於下面談到的原因,並不可能全面管控,廣義社會的每個角落;所以哦,只要木有越出雷池,大面上過得去,狹義社會當然可以,圍繞自己的中心,自顧自地做自己的事情,不管是在市場裡,還是市井裡。愜意。

 

此處有分教哈:這裡設定的前提,少不了滴,因為要是狹義社會,拒絕了國家的強力管控,它就不再是,分析性的狹義社會啦,而是重新構成了,廣義社會的組成部分,會受到國家機器的鐵拳痛擊。舉個例:相安無事的時候,江湖當然可以,按自己的規矩行事;可要是與廟堂有了衝突,江湖又扛不過去,它的自成中心,就不復存在,得照朝廷的規矩辦咧;不然的話,國家很生氣,後果很嚴重,嗯哼。

 

最後呢,廣義上,強國家弱社會的模式,不管好不好,各位喜歡不喜歡,註定了是個,放之四海的皆準模式;否則的話,國家怎麼會分析性地具有,“強力他律”的特徵啊?相比之下哦,社會顯然弱勢,尤其涉及正義的所有方面,都不得不服從,國家的強力管控……

 

那社會有木有可能鹹魚翻身,轉過來凌駕於國家之上呢?肯定有可能啦:當且僅當國家及其體制,落入33篇講的“合議性危機”,要被“改換”或“革命”干翻的時候。不過哈,一旦通過這兩種途徑,更迭了強力他律的管控權力,原本弱勢社會的某部分內容,就轉型成了,眼下強勢的國家;原本強勢的國家,則轉型成了,眼下弱勢社會的某部分內容。語義分析之力,就這樣子剽悍……

 

不過哈,狹義上,卻很難區分,國家與社會,誰強誰弱咧:既然它倆現在是,彼此相對獨立的,各自為陣,國家既淹沒不了社會,社會也涵蓋不住國家,那該怎麼比較,二者的強弱呢,不是?

 

進一步瞅,“兩種模式哪個好”的提問,本身明顯充滿了應然意蘊。所以哦,答題者的立場不同,偏愛的國家與社會不同,給出的結論肯定不同;就連淺人本尊,也會在《劉派正經》裡,針對某個具體問題,提供規範性答案,在此按下不表。

 

這裡只想指出一點:西哲費了老鼻子勁,圍繞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不知做了多少文章,可為什麼連這麼點,禿羊禿神婆的東西,也沒說清楚呀?一個關鍵原因,就是用應然壓倒了實然,用偏好喜愛,取代了語義分析,不亂才怪。

 

拿大名鼎鼎的泰勒來講,他業已清晰指出了,兩個概念的狹義區別,卻被社群主義的規範性調門,沖昏了分析性的頭腦,結果非但沒從這種區別中,說出點神馬道道,反倒把一個,原本不複雜的問題,搞得比天書還難懂咧,並因此產生了,種種不容低估的扭曲影響,箇中的深刻教訓,很值得吸取喲,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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