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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派正經 81.  共資主義的“劫富”意向更離譜 2025-12-24 16:02:12

 

劉派正經81. 共資主義的“劫富”意向更離譜

 

老羅認同的指令式按需分配,比老馬認同的無強制按需分配,更激進的具體表現之一,就是共資主義的劫富意向,與康米主義的劫富意向比,貌似更搞更離譜。

此話怎麼講呢?四章曰了,克思兄號召,剝奪布爾喬亞的全部財產,有個最重要的理論依據,並為此寫下了,三卷本煌煌巨著,給出了連篇累牘,自以為肥腸科學的分析論證:資本家僱傭打工人,無償占有了,他們創造的剩餘價值,犯下了剝削的罪行;所以哦,無產階級通過暴力割命,劫取資產階級的財富,只是把被剝奪的東西,重新剝奪回來罷了,江湖人稱:“否定之否定。”

相比之下哈,爾斯兄的天賦共享說,在理論依據方面,卻單薄得如同一條,最時髦的共同底褲咧:由於與資本家不同,異稟者畢竟不占有,多少生產資料,差不多同樣屬於“無產者”,主要靠自己的天賦吃飯,跟着他們混的幫手助手,往往也是雞犬升天,富得流油;有鑑於此,倘若也將他們的天量收入,歸咎於他們無償占有了,時不時僱傭的幾位打工人,流血流汗創造的剩餘價值,貌似怎麼曰,都曰不過去,文言又叫“沒人信”。所以哦,如同前面所講,大佬才不得已訴諸,“直覺瞅—蠻偶然—太專斷—不應得”的脆弱鏈條,作為共資主義的,全部理論證成……

然而嘿,儘管這根論證鏈條,透露瘦縐,一捅就破,羅氏卻一點兒,都不覺得難為情,照樣振振有詞地宣布:既然異稟者的天量收入,直覺瞅構成了,自由市場體制的,最明顯不義,就應當允許平庸者,在異稟者靠自己才能發財,沒剝削誰的情況下,也有道德上的正當資格,向異稟者發號施令,告訴他們應當如何運用,他們的才能,特別是應當拿出,他們收入中的多大部分,給自己發福利,滿足自己靠實力,滿足不了的那些需要;異稟者要是不聽命呢,平庸者還可以求助於,他律強力的國家機器,捍衛自己的這種權益。

怎麼個意思嘛?大體就等於曰:乞討者不僅有,靜悄悄蹲在廣場上,等着路人給錢的自由權益,而且還有追着路人,強迫他們給,他們要是不給,就喊警察幫忙,把他們弄進牢房裡,蹲上幾天的特殊權力,文言又叫:“非天然特權”,江湖人稱:“弱者可拉絲專政”……

有人不高興咧:你這純屬誇大其詞嘛,聽着哪像人話?那就敬請閣下,按照原初文本,給出您的解釋:差別原則的要求,“是強制性的,等於賦予某些人,亦即被幫助者某些權益,讓他們可以決定,別個應當如何運用,別個的能力……,以便維繫長期的背景正義”。

說白了,不僅“強制”,而且“權益”,甚至“正義”,你不搞“專政”,都不成吔:倘若異稟者拒絕平庸者,共享他們的資質,不肯給他們提供福利,就等於侵犯了,他們索要幫助的權益,突破了正義的底線,所以自然應當像,對待偷盜搶劫、殺人放火、剝削打工人的傢伙那樣子,對他們施加他律懲罰,如同當年列同志,跳腳宣布的那樣子:“你要不給,就強迫你給;你要用武力,就消滅你。”

如果說兩種劫富之間,有啥區別的話,或許僅僅在於,一個是靠着號稱普羅的專政,要劫先富起來的普通農民,一個是靠着平庸弱者的專政,要劫先富起來的異稟強者,包括但不限於:除了天賦之外,沒啥生產資料,因而也不得不與打工人一個樣,進入勞動力轉讓市場,成為簽約對象的大腕球星等,並且除了那根,“我悟故我在,你不悟故你不在”的鏈條外,神馬“占有剩餘價值”“剝奪者被剝奪”之類的幌子,統統不要啦,直接霸王硬上弓:你們賺了這麼多銀子,就算沒剝削誰,但也不應得呀,必須交出來一部分,讓大家共同富裕,否則的話,你懂滴……

說穿了,或許木有別的神馬詞兒,能比老羅在與老馬,圍繞按需分配的較勁中,專門拈出來的,這個“強制性”,更能清晰地顯示,實施差別原則的福利社會,勢必背離自由互益的市場經濟,走向劫富濟貧的指令經濟,乃至大搞可拉絲式專政,從而既偽善,又害人的不義實質的了:

差別原則儘管既不革命,也不造反,乍一看不那麼血淋淋,可一旦被賦予了,政治板塊的強制性,就與馬氏號召的,腥風血雨的造反革命,沒多大差異咧,因為它鼓吹的,指令式按需分配,一旦憑藉絕非吃乾飯的,國家機器貫徹下去(不然如何實施呀),照樣構成了,不見血的劫富侵權,等於用二號差別原則,實質性推翻了,國家機器原本應當捍衛的,頭號自由原則。

正因此,俺老漢才把二號原則的大名,從“差異”改成了“差別”,文本依據則是,墨翟曰過的:“惡人而賊人者,……別也。”這個意思上,同義反覆地講:如同違背應然底線的,任何社會一個樣,遵循前無古人的差別原則,建立起來的那個社會,不管打出怎樣靚麗的旗號,骨子裡頭一定是個,大搞指令式劫富,亦即體制性剝削,因此本性上就不義的社會。不服來辨哦,親。

由是觀之,賦予了差別原則,他律強制的內涵後,大俠的正義標準,便出現了天翻地覆的嚴重扭曲:某個人際行為的正義性,不再取決於,它是不是尊重了,人們的自由權益,而僅僅取決於,主體的強弱狀態,以致平庸者,單憑自己的弱勢地位,無需其他理由,就可以擁有,決定異稟者,應當怎樣做的權益;強者要是拒絕伸出援手,則等於犯下了,侵權害人的罪行,因此弱者試圖剝奪,他們財富的任何舉動,包括但不限於:零元購,打砸搶等,統統是正義滴。

於是乎,“誰弱誰有理,誰強誰不對”的格言,就正式轉型成了,“誰弱誰就對,誰強誰有罪”的警句:你不對你有罪,不是因為你坑人害人,侵犯了他的權益,而是因為,你天賦異稟,賺得更多,卻不肯讓他,平白分一杯羹;他有理他就對,不是因為他受到坑害,權益被侵犯了,而是因為,他資質平庸,賺得較少,又沒有索取到,足夠的福利,來滿足自己的需要。

曰得更文雅點:你靠着才華出眾,撈了一大票錢,卻不肯給他分點兒,不上班的他,就有理由直接拿走;你要是不讓他拿呢,他就可以控告你丫侵權,我身為官府,則會遵循差別原則,動用國家機器,採取強制措施,維護他的權益。這下大夥明白了,羅氏憧憬的,天賦共享的共資主義,實行的是怎樣一種,分配正義的模式了吧?簡而言之就是:允許不勞動者擁有,向勞動者強制性地,索取無償福利的,非天然特權。

也是在這個意思上曰,如果說康米主義的劫富,是通過無產對有產的專政達成的話,共資主義的劫富,則是通過弱勢對強勢,平庸對異稟的專政達成的;雖然主體與對象有所不同,但在一部分人擁有,強制他律的政治權力,高高在上地發布指令,規定另一部分人,應當怎樣做,必須如何活,哪個敢不服從,就開着國家機器,碾壓過去這方面,兩種專政之間,如果說有差異的話,多乎哉?不多也,嗯哼。

話說到這份上,淺人拜讀羅兄的文本時,管涌而出的一詫異,也迎刃而解咧:這位自由主義的招牌人物,為啥幾乎木有譴責,馬兄那些製造了腥風血雨的,階級鬥爭理論,和無產專政學說呀?現在瞥,肯定不是因為,他沒讀過馬氏的自我評價:“俺的新貢獻是,證明了下面幾點:第一呢,階級的存在,僅僅與生產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相聯繫;第二呢,階級鬥爭必然要,導致無產階級專政;第三呢,這個專政不過是,達到消滅一切階級,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以及列寧同志的精準闡釋: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是由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採用暴力手段,獲得和維持的政權,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

毋寧講,更重要的原因在於,儘管木有鼓動暴力,大咖也打算實行,弱者可拉絲專政,並且矛頭所向,同樣不是對準了,侵權害人的不義罪行,而是單單對準了,某些人擁有的,超過別個的正當財富,你讓他怎麼好意思,撕破了臉,去批普羅可拉絲專政呀,不是?

其實呢,與企業家比,很少僱傭打工人,主要靠天賦吃飯的異稟者,也能獲得天量收入,更清晰地見證了,互益式按需分配,以及有用式按勞分配的,自由市場機制:他們主要是通過,提供基於天賦的有用勞動(不是能用玻璃杯,接住的定量血汗喲,親),滿足天量消費者需求的途徑,就賺到了讓他們大富大貴,遊艇灰機,開趴品酒,養馬獵狐的巨額財富;所以哈,只要木有坑人害人,假冒偽劣,欺騙忽悠,他們數到手發軟的,那一疊疊厚厚的票子,就是需求得到滿足的平庸者,願意買他們賬,雙方都有獲益的結果(否則的話,平庸者完全可以拒絕,把錢花在他們身上呀,留着自己享受,不香麼),壓根談不上剝削壓榨,因而也完全是他們應得滴,道德上木有任何,可以譴責之處,更無需另外承擔,為平庸者送福利的他律義務

重新囉嗦一遍:按照市場秩序的分配正義,不管閣下有木有天賦異稟,只要您能提供有用的勞動,滿足對方的需求,讓對方得到想要的好東西,對方就會滿足閣下的需求,讓您得到想要的好東西。於是乎,按照大俠親自承認的自由原則:正義否認下面的做法是正當的:為了某些人,享有更大的益好,剝奪另一些人的自由要是有誰為了平庸者,享有更大的益好,就去侵犯異稟者的財產權,肯定屬於不正當。問題僅僅在於:為了有資格,“代表現代哲學中,支持首歇主義道德的,最徹底努力”,大牌又親自原創了,“誰平庸誰有理,誰異稟誰不對”的天賦共享說,打着社會整體利益的旗號,斷言異稟者並非靠剝削,而是靠天賦,正當獲得的財富,道德上不應得,應當加以剝奪,造福於平庸者。無語。

再考慮到羅兄,既木有批判過,馬兄的資本剝削理論,又認為人們的自決選擇,也有性格運氣的成分,因此造成的不均等,道德上同樣不應得,他對於企業家冒險創業,僥倖獲得的大筆財富,想必也會用旁光,那麼直覺性地一掃,就覺着不順眼,從而決心依據,“誰窮誰才對,誰富誰有罪”的,左均核心理念,隆重採取患不均的強制措施咧:大的統統充公,多的一概沒收。有鑑於此,宣布羅氏由於,心急也想吃上熱豆腐,跑步提前進入的共資主義,呈現出來的劫富意向,要比馬氏的康米主義,更搞更離譜,過分了麼?俺老漢竊以為:不算太過分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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