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劉清平的萬維博客
  從學術角度看世界
網絡日誌正文
斯是思史X106. 菲尼斯為啥走不出是與應當的迷宮? 2025-05-12 16:56:35

 

斯是思史X106. 菲尼斯為啥走不出是與應當的迷宮?

 

這些年的法哲學圈子裡,英國的約翰·菲尼斯名噪一時,因為他打算讓近兩百年來,一直走下坡路的自然法,再次偉大起來,英文又叫“make natural law great again”,差不多算是當代的復興潮里,一個小前輩咧。所以哈,儘管算不上思想家,還是有必要把他,放在學術史的層面,簡單說上幾句。

 

古希臘就露出尖尖角,還在現代早期的霍布斯,洛克和盧梭那裡,興旺發達的自然法,怎麼到了20世紀中葉,就陷入了後繼乏人,急需重振的衰敗境地呢?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討論霍布斯的時候說過的:它有個打娘胎落下的毛病,總想着在人性領域裡,從“自然之是”直接推出“法之應當”。

 

擱以前吧,這其實不算個事,反倒好像還能給它,增添不少魅惑:真的很神奇吔,這樣子把“自然”與“法”合為一體,不留一絲絲縫隙。可惜哦,等到18世紀的休謨,提出了“是與應當”的質疑,自然法的軟肋上,就被捅了狠狠的一刀:要是從事實不可能直接推出價值,實然的“自然”與應然的“法”,還怎麼水乳交融呀,倒不如說更像油水兩分,搞不到一塊去吧。

 

你看喔,思想家的繞不過去,就是這樣子彪悍:想當年的休謨,不過一個二十郎當歲的小伙,提出“是與應當”質疑的篇幅嘛,也就區區幾百字,但靠着原創理念的深度洞穿力,硬是把一個源遠流長了兩千年的強勢思潮,逼進了底氣不足,一蹶不振,快要消亡了的困境。不服不行,不是?

 

走進20世紀,摩爾之流也來湊了一波熱鬧,進一步鼓吹:任何想從自然的事實描述出發,定義好壞價值概念的意圖,都犯了“自然主義謬誤”,結果把尋求“自然”與“法”合一的理論思路,逼進了一蟹不如一蟹的死胡同,躲不開下面這個噩夢的縈繞:從自然的“是”推出法的“應當”,真有那麼“自然”麼?

 

菲尼斯一定深切感受到了,這股強大的衝擊力,所以決定復興自然法,寫下代表作,《自然法與自然權利》的時候,才不惜動用第一編的全部篇幅,開門見山地討論這個看起來不相干的質疑,然後才在第二和第三編里,正面闡發他的規範性立論。

 

這種理論架構清晰地表現出,他已經清醒地意識到了,要是不走出事實與價值關係的迷宮,要想在當代復興自然法的傳統,註定了徒勞。然而很可惜,儘管使出了渾身解數,他打算重振旗鼓的努力,最終還是陷入了徒勞,非但沒把自然法從泥巴坑裡拖出來,反倒讓它的致命傷,暴露得很顯眼咧,嗯哼。

 

問題在於,為了擺脫著名的“自然主義謬誤”,他的手法很黃很暴力,不是如實探究是與應當的本來面目,而是一舉斬斷了二者的雙向關聯,既否定了“從事實推出價值”的可能性,又否定了“從價值推出事實”的可能性,公然宣布:“評判絕不是從描述推出來的……描述也不是從評判推出來的。”

 

他甚至為悠久的自然法傳統洗地,一方面聲稱,從是到應當的任何推論全是“非法”的,另一方面主張,以前的自然法解釋者,都是些“守法”的良民,從沒想過要從自然事實推出價值規範,因而也不去追問,什麼是合乎“自然人性”的,而是只忙着追問,什麼是“合乎理性”的;至於他自己呢,也不關注“自然人性”,僅僅從“實踐理性”的原則出發,專心討論“無源而出”的“屬人之好”……

 

這樣子看,菲尼斯為了拯救自然法,快有點不計成本,不惜血本咧,不僅斷言從事實推不出價值,而且更上一層樓,斷言從價值也推不出事實,一點餘地都不留,甚至把一直是自然法基礎的自然人性,也打進了南極洲的冷宮,主張自然法不是源於自然人性,而是源於實踐理性,卻不敢正視一個否認不了的事實:從開始起,自然法的主流思潮,就喜歡把“理性”當成最“自然”的“人性”看,不是?

 

同時吧,他好像也沒察覺到,如此決絕地把自然法,塞進是與正當老死不相往來的二元架構,會讓它的鼎鼎大名面臨黑色幽默的嚴重尷尬:不以“自然人性”為基礎的“應當之法”,或許能夠另闢蹊徑地找到別的冠名,但還有什麼資格,美其名曰“自然法”呢?一言以蔽之哦,與“自然人性”無關的“法”,還能說成是“自然—法”麼?不如改名換姓,另立山頭算了。僅此業已表明,菲尼斯的重振旗鼓,籠罩着何等無奈的自敗氣氛,嗯哼。

 

更自敗的是,他接着又在明顯的自相矛盾中,談起了事實與價值之間,“循環往復”的兜圈子:“如同從屬人處境的事實,無疑可以推出人們對屬人價值觀和實踐理性要求的基本評判那樣子,描述性的社會科學,也無疑可以還原成倫理或政治判斷的辯護書……這個意思上講,描述性的社會科學是‘價值無涉’的。”

 

這段話不算長,但好像很有幾個說不通:第一呢,要是從事實到價值的推論是“非法”的,從“屬人事實”到“屬人價值”的推論,怎麼就搖身一變,突然“合法”起來了呀?第二嘛,要是從事實到價值的推論是“非法”的,描述性的社會科學,如何為人們的倫理或政治判斷做辯護呢?第三吧,要是描述性的社會科學“可以為價值判斷辯護”“給人們分配讚賞和責難”,它怎麼可能成為“價值無涉”的吔?無論如何,想要圍繞“價值判斷”,展開“價值無涉”的“辯護”,聽起來總有點像子虛烏有的“圓形之方”,不是?

 

話說到這份上,就能看出來咧:面對是與應當質疑的致命衝擊力,菲尼斯的對策,其實屬於“既要—又要”的那種,一方面想把非此即彼的現代二元架構無保留地照搬過來,另一方面卻依然堅持自然法的老傳統,直接混同了事實與價值……

 

於是乎,這樣子和稀泥的結果,雖然相當辯證地左右逢源,同時卻也讓他的重構落入了兩頭為難的左支右絀,不管怎麼圓場,都難以維繫邏輯上的自洽一致,尤其讓人拎不清,他到底站在了哪一頭:究竟是站在了“從事實絕對沒法推出價值”的這一頭呢,還是站在了“從事實無疑可以推出價值”的那一頭,嗯哼。

 

也因此,儘管菲尼斯的初心善良,很想砸碎“是與應當”這個卡脖子的瓶頸,讓自然法一勞永逸,免去“自然主義謬誤“的壞名聲,卻又因為自己搞折衷瞎調和,反倒把套在自然法脖子上的那根繩,扯得越來越緊啦:你想喲,要是自然法的價值規範屬於“無源而出”,與人性的自然事實無關,不就等於說,它是個沒啥根基,懸在半空的海市蜃樓麼,風一吹,說不準就垮咧……

 

特別是主流西哲強調的“理性”,認知維度上的原初功能,就在於找到“原因(reason)”,可菲尼斯卻憑空端出了個“無源而出”,你說他鼓吹的“實踐理性”,到底是“理性”的,還是“非理性”的呀?又怎麼可能證成,自然法的永恆正當呢?估摸着阿奎那要是看見了這個詞兒,連棺材板兒都蓋不住了,不是?

 

尤其讓人想不通的是,是與應當的謎底,找起來其實沒那麼難,特別是考慮到,第一麼,麥金太爾和馬斯洛等人,已經提到了“需要”的關鍵作用(雖然沒給出什麼具體的論證),花點工夫綜述一下文獻,應該很容易搞定;第二呢,菲尼斯接下來將屬人的基本好或基本價值,分成七類“生命、知識、遊戲、審美、友誼、實踐理性、宗教”的時候,他自己也多次談到過“需要”,嗯哼。

 

更滑稽的是,在第二編里,他不僅優先考察了“知識”問題,等於是承認了,實踐理性也要以認知理性為前提,而且在討論的過程中,或許由於事實沒法否認的緣故,還全然忘記了自己說過的,“屬人之好都是無源而出”,一個不留神,就把知識這種基本價值的根源,歸因到作為認知需要的好奇心那裡去啦。

 

請看他給出的精闢定義:“好奇心”是“為了避免無知或錯謬,去認識和發現真相的純粹意欲”,也就是“為了認知的緣故,想要了解某個東西的意欲、意向或感到的需要”。至於“知識”能夠成為一種“屬人之好”或“基本價值”,應該說也恰恰與這種“需要”或“意欲”直接相關,因為作為“值得擁有的東西”,“好(善)”正是指“人們的意欲、選擇或行為的目的”……

 

話說到這份上,就不好再說啥了吧:聯想到菲尼斯專門分析過,亞里士多德和阿奎那有關“好是萬物意欲的東西”的說法,再聯想到他自己還講過,“好奇心不是唯一的基本衝動、意向或興趣”,下面的結論不就是水到自然成了的嘛:無論哪一種屬人之好或基本價值,都不可能是“無源而出”的。

 

倒不如說,它們都是經由需要或意欲這個中介,來自各種事實特別是人自身存在的事實,如同生命之好源於人們的求生需要,宗教之好源於人們的信仰需要那樣子……不好意思吔,親,各位要是還不能一眼看出,這個結論直接見證了,以需要為原點的人性邏輯,是怎樣地放之四海普遍真,俺老漢又不好再說啥了哦,不是?

 

為啥面對着就在手邊的清晰答案,他還是沒能走出事實與價值的迷宮,反倒在左右逢源中,落入了左支右絀呀?別的原因就甭瞎猜了,有一條是明擺着的:菲尼斯缺乏足夠的分析批判精神,既不想拋棄自然法混同是與應當的傳統,又不敢否定現代的二元對立架構,於是乎就以“既要—又要”的糊塗方式,把這倆不共戴天的玩意兒,囫圇吞棗地統統納入了,自己重構的“全新”理論中。

 

當然嘍,比他更不堪的,或許是西方法哲學界咧,居然沒看到,這種理論的漏洞百出,處處窟窿,反倒熱情讚譽他的復興貢獻,絲毫木有察覺到,他是怎樣把套在自然法脖子上的那根繩,扯得越來越緊滴,尤其木有意識到,只有抓住“需要”的樞紐,走出事實與價值的迷宮,才能治好“自然法不自然”的致命傷再聯想到同一個法哲學界,面對法學實證主義的“惡法亦法”命題,也是束手無措,一籌莫展,淺人在此給它的這個定位,好像很難說成是“偏激”的喲,嗯哼。

 


瀏覽(2335) (0) 評論(0)
發表評論
我的名片
luis ,4歲
註冊日期: 2021-09-29
訪問總量: 1,112,229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劉派正經 81.  共資主義的“
· 劉派正經80. 從“分配機制”瞅市場
· 劉派正經79. 市場秩序下的“有用
· 劉派正經78. “勞動成本”對交換價
· 劉派正經77. 水鑽悖論:是“物以
· 劉派正經 76.  交換價值
· 劉派正經 75.  制度決定
分類目錄
【左右亂辨】
· 劉清平隨筆|左右亂辨9.木有商人
· 劉清平隨筆|左右亂辨8. 援烏為啥
· 劉清平隨筆|左右亂辨7.小澤也不
· 劉清平隨筆|左右亂辨6.甭把偷換
· 劉清平隨筆|左右亂辨5. “川賊”“
· 劉清平隨筆|左右亂辨4.倘若你不
· 劉清平隨筆|左右亂辨3.有了布達
【道德元理】
· 劉清平隨筆|道德元理 47.“國家主
· 劉清平隨筆|道德元理 46. “軍事”
· 劉清平隨筆 | 道德元理  
· 劉清平隨筆|道德元理 44. 哈特的
· 劉清平隨筆 | 道德元理  
· 劉清平隨筆|道德元理 42. 再談西
· 劉清平隨筆|道德元理 41. 奧斯丁
· 道德元理 40. 怎樣區分“實然法”
· 道德元理  39. 西學割裂
· 道德元理 38.“以暴制暴”的實然正
【求知愛智】
·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30. 為啥
·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29. 實然“
·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28. 哲學
·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27. “虛
·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26. 科學
·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25. 三大
·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24. 怎樣
·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23. “人文
·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22. 評判
·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21. 實然
【劉言非語】
【自由意志】
· 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52. “柿油意
· 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51. 伯林也
· 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50. 為什麼
· 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49.哈耶克拎
· 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48.哈耶克怎
· 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47.哈耶克也
· 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46.米塞斯筆
· 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45.米塞斯筆
· 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44.自由意志
· 劉清平隨筆 | 道德元理 6. 倫理
【劉派正經】
· 劉派正經 81.  共資主義的“
· 劉派正經80. 從“分配機制”瞅市場
· 劉派正經79. 市場秩序下的“有用
· 劉派正經78. “勞動成本”對交換價
· 劉派正經77. 水鑽悖論:是“物以
· 劉派正經 76.  交換價值
· 劉派正經 75.  制度決定
· 劉派正經74. “指令式按需分配—按
· 道德元理 37. 法律制止邪惡的底
· 劉派正經73. 羅爾斯怎麼又不肯
【正義啟明】
· 劉清平隨筆|正義啟明9X. 左翼的“
· 劉清平隨筆|正義啟明8X. 均等滿
· 劉清平隨筆|正義啟明7X. 右翼的“
· 劉清平隨筆|正義啟明6X. 靠害人
· 劉清平隨筆 | 正義啟明5X. “不可
· 劉清平隨筆 | 正義啟明4X. “把所
· 劉清平隨筆|正義啟明X3.性生活
· 正義啟明X2.環保的善良目的,能
· 劉清平隨筆|正義啟明X1. 環保主
· 正義啟明11. 自律和他律統統不是
【人性邏輯】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76.當前的人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75.人工智能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74.人工“智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72.米塞斯行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71.米塞斯行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68a. 人永遠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68. 人性的“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70. 人性邏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69. 幾個壓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68. 人永遠“
【斯是思史】
· 斯是思史X108. 菲尼斯的自然法同
· 斯是思史X107. 菲尼斯的價值七元
· 斯是思史X106. 菲尼斯為啥走不出
· 劉清平隨筆|斯是思史X105. 不自
· 劉清平隨筆|斯是思史X104. 霍布
· 劉清平隨筆|斯是思史X103. 霍布
· 劉清平隨筆|斯是思史X102. 霍布
· 劉清平隨筆|斯是思史X101. 霍布
· 斯是思史7. “科學之祖”泰勒斯vs.
· 劉清平隨筆 | 斯是思史6. 世界級
【權貴禮制】
· 劉清平隨筆 | 禮制主義10. “民不
· 劉清平隨筆 | 禮制主義9. “民事
· 禮制主義:上不了大夫、只對準屁
· 禮制主義7. 水可載舟、亦可賽艇
· 禮制主義6.人皆有天眼的“內在超
· 禮制主義:這樣子的“外在”才算“
· 禮制主義4. 薛定諤的“天命”
· 禮制主義:“殷革夏命”的打江山理
· 禮制主義:“惟王子子孫孫永保民”
· 禮制主義:古代中國社會的新定位
【談學論術】
· 從實踐中來,由實踐中出,到實踐
· 回應關於“認知來自需要”的批評
· 認識來自實踐,還是來自需要?
· 劉清平隨筆 | 談學論術10. 真理
· 劉清平隨筆 | 談學論術9. 要“科
· 劉清平隨筆 | 談學論術8. “科學”
· 劉清平隨筆 | 談學論術7. 需要才
· 劉清平隨筆 | 談學論術6. 兩類需
· 劉清平隨筆 | 談學論術5. 當我們
· 劉清平隨筆 | 談學論術4. 好奇心
存檔目錄
2025-12-04 - 2025-12-24
2025-11-04 - 2025-11-24
2025-10-04 - 2025-10-25
2025-09-03 - 2025-09-24
2025-08-06 - 2025-08-27
2025-07-04 - 2025-07-30
2025-06-02 - 2025-06-30
2025-05-02 - 2025-05-30
2025-04-04 - 2025-04-28
2025-03-01 - 2025-03-31
2025-02-02 - 2025-02-26
2025-01-03 - 2025-01-30
2024-12-01 - 2024-12-31
2024-11-01 - 2024-11-28
2024-10-01 - 2024-10-29
2024-09-01 - 2024-09-28
2024-08-03 - 2024-08-15
2024-07-01 - 2024-07-31
2024-06-01 - 2024-06-29
2024-05-02 - 2024-05-29
2024-04-02 - 2024-04-29
2024-03-03 - 2024-03-30
2024-02-01 - 2024-02-28
2024-01-01 - 2024-01-28
2023-12-04 - 2023-12-28
2023-11-01 - 2023-11-30
2023-10-01 - 2023-10-26
2023-09-01 - 2023-09-27
2023-08-02 - 2023-08-26
2023-07-01 - 2023-07-27
2023-06-01 - 2023-06-26
2023-05-01 - 2023-05-27
2023-04-01 - 2023-04-26
2023-03-06 - 2023-03-26
2023-02-01 - 2023-02-28
2023-01-01 - 2023-01-26
2022-12-01 - 2022-12-26
2022-11-01 - 2022-11-27
2022-10-01 - 2022-10-27
2022-09-01 - 2022-09-26
2022-08-01 - 2022-08-27
2022-07-01 - 2022-07-25
2022-06-01 - 2022-06-26
2022-05-15 - 2022-05-26
2022-04-01 - 2022-04-26
2022-03-06 - 2022-03-27
2022-02-02 - 2022-02-22
2022-01-01 - 2022-01-26
2021-12-01 - 2021-12-26
2021-11-01 - 2021-11-27
2021-10-01 - 2021-10-27
2021-09-28 - 2021-09-30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5.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