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啟明30. 改變民眾的理論訴求,才能克服多數人的暴政 解釋了民眾的理念訴求,對於自由民主體制的建成,有着怎樣的在先決定性效應,接着再來考察,民眾的理念訴求,對於自由民主體制的運行,又有怎樣的在先決定論效應。討論前再重複一遍,淺人對制度決定論的充分肯定:一方面,只要守住了,尊重權益的應然底線,自由民主體制,就能憑藉國家機器的硬實力,決定性地懲罰,各種侵權害人行為,確保社會生活的有序運行。另一方面,倘若背離了,不可害人的應然底線,它則會憑藉國家機器的硬實力,決定性地形成,多數人的暴政,侵犯少數民眾的應得權益。主動招供一次:下面對理念決定論的更高度肯定,正是分別圍繞,這兩方面的情況展開的。對症。 先看頭一方面的情況:自由民主體制建成後,如果某些民眾,在正義感扭曲的驅使下,從事了侵權害人行為,它就會對他們,實施強制性懲罰,俗話或曰“尚同”,江湖人稱“專政”(對,你沒看錯喲,親,正是迷思人兒們,以為與自由民主,不共戴天的那個“專制”),從而憑藉自身的決定性效應,否定這些民眾的不義訴求。就此而言,制度決定論者愛引的,小平總師那句名言:“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倒也曰的到位:對的制度懲罰幹壞事者,鼓勵做好事者;錯的制度縱容幹壞事者,阻撓做好事者。 不過嗨,承認制度的剛性作用的同時,也別忽略了,理念的柔性影響:由於自由民主體制,註定了同樣有限,不可能完美無缺(否則的話,美國憲法也不會有,那麼多修正案了),總有某些官員,以及普通民眾,努力讓自己秉持的,親親相隱、官官相護等不義訴求,發揮決定性的效應,從而產生幹壞事者逃脫懲罰,正義不僅遲到、而且缺席等等惡果,以致否定了自由民主體制,發揮的決定性效應。 尤其考慮到,再正當的制度,再完美的程序,都沒法像“鐘錶宇宙”那樣子,在某某某精心設計出來後,便展開自生自發的運轉,而必須通過具體的有限個人(並非抽象的無限人民哦,親),才能落腳到現實中,自由民主體制,要發揮它的決定性效應,當然也離不開其執行人,擁有符合底線的理念訴求,這個在先的前提了。 說白了,主要就是由於,缺少了這個在先的前提,那些官官相護、親親相隱的不義訴求,才會找到能鑽的空子,將自由民主體制的決定性效應,反手干趴下嘍。由是瞧之,任何制度建成之後,具有的決定性效應,歸根結底還是取決於,理念訴求的決定性效應,以致可以曰,與制度的決定性比,理念的決定性,更富於決定性。 再看另一方面的情況:前面講過,自由民主體制建成後,倘若出現了多數人暴政,頭號原因一定是,多數民眾的民主訴求,壓倒了自由訴求,因而行使參政權益的時候,支持突破應然底線的,路線方針政策計劃,結果憑藉多數決的原則,一邊起到了,讓民主制度淪為,不義暴政的決定性效應,一邊否定了,自由體制的決定性效應。 由是瞧之,制度決定論的蜜汁自信:唯獨制度才是關鍵,只要民主制度建成了,就能發揮決定性的作用,杜絕多數人暴政,不管選誰上去,都會受到制度的約束,改變不了大局,所以大夥也不必,圍繞素質不素質的雞毛蒜皮,勞神費心傷腦筋,折了各位不高的壽,只需莊嚴考慮,中餐還是西餐,這個吃飯哲學的,首要文化問題,事兒就全成了,在此便暴露出,它最軟的那根肋巴骨啦: 任何制度,無論權貴禮制,還是自由民主,或者另類其他,倘若少了民眾這邊,足夠的理念支撐,都會陷入不穩定;由於賦予了全體公民,參政的民主權益,並實行多數決,同時還着實尊重,鹽論、新文、機會、出扳等自由,不去管控各種理念的表達傳播,自由民主體制,在這方面格外脆弱:它的成熟穩定,並非取決於,有多少防漏堵洞的,完備規章條文,而是取決於,多數參政民眾,在各種思潮的混雜影響下,是不是堅持自由訴求,當選者的決策,會不會相應地守住,自由主義的底線,否則的話,豈止是不穩定呀,說不準就歇菜咧。最切近的事例麼,便是西歐和美國了,自由民主體制,建成好些年咧,還慢慢健全了,可二戰後,卻被左均思潮,帶到布干維爾的海溝里了(不是布爾什維克的喲,親),程度不同地轉向了首歇主義,眼瞅着岌岌可危。 初稿寫到這兒,正好看到川普,針對新鄉市驢黨初選中,幾位民主首歇主義者,橫掃建制派,脫穎而出的事兒,發了一帖子:“美國永遠不會,變成康米主義”(他老兄的詞彙表里,“社會民主主義”,相當於“首歇主義”;“民主首歇主義”,相當於“康米主義”),從而一邊指出了,這種發展趨勢,及其打算扭轉的決心,一邊見證了,俺老漢有關左右之爭,在于姓社還是姓資的淺見(不知為啥緣故,那篇帖子忽然被刪了。嘻嘻)。雖然但是,形勢比人強啊,自由主義也會遇到,種種不能抗力的事件,所以最後的最後,或許還是光剩下,自作自受的般配效應,放之四海地默默展示着,它的底層邏輯何等彪悍…… 話講到這份上,連俺老漢事前也沒想到,正義啟明的主題,儼然在此回歸了:一方面,既然病根子在於,多數民眾的理念訴求,按照解鈴系鈴的神婆道理,無論是為了防止,追求民主的暴力革命中,出現侵權害人的亂象,還是為了避免,實現民主的和平改革,走向不自由體制,或者為了扭轉,自由民主體制本身,淪為不自由體制的蛻變,最根本的途徑是,糾正多數民眾的理念訴求,將被扭曲的正義感,拉回到正道上,讓自由訴求占據主導地位,充分發揮它的決定性效應。另一方面,正義啟明的根本使命,則是旨在幫助那些,原本擁有素樸正義感,可由於種種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被另類思潮帶了節奏,結果走偏了的普通民眾,自覺地意識到,坑人害人的邪惡不義,牢固地樹立起,尊重權益的理念訴求,從而在追求和行使,參政的自由權益時,牢牢守住自由主義的底線。 其實吧,許多論者嘮叨的,自由民主體制的,“自我糾錯”功能,包括民眾對政府的,監督問責機制,歸根結底也要靠,民眾的自我啟明,亦即正義感的自行回歸來實現:上次選舉,部分民眾受了忽悠,誤以為劫富濟貧、多分蛋糕,才能提高生活水平,於是乎改了主義,把票投給了左均爬梯,希冀它成為民意代表,穿上共同底褲,掌握大權力,建立大政府後,就會承擔大責任,派送大福利,跑步實現共同富裕。 可是呢,人性邏輯的終極事實,連同要害情結,也跑步粉碎了,這種他好我也好的烏托邦:企業家們看到自己的財產權,通過民主的程序正義被剝奪了,因而壓縮甚至放棄了經營,導致蛋糕越做越小,不僅失業者增加,福利也難以為繼,結果重蹈了孔素王,早已洞穿的那道覆轍:只要患了不均,各位不必患寡,因為全得守寡。唯一的例外麼,大約就是左均掌權者們,打着博濟聖王的旗號,利用派送福利的機會,大肆欺詐貪污,任意揩油白嫖,專為自己撈金,迅速暴富起來,學界也叫:“升官便發財”,眼看要查帳了,才出面官宣說是,加減乘除的四則運算,出錯咧——就此而言,他們其實是針對民眾,才大力鼓吹,患不均的左翼理念,輪到自個兒了呢,便紛紛轉型成為,不惜侵害侵害別個,也要肥了自己的極右分子,與咱儒家倒有一比。親戚。 結果哈,部分民眾經歷了,從共富到均貧的流程後,又改了主義,回歸素樸的正義感,俗話或曰“常識”,下次選舉,把票投給了正右政黨,希冀它成為民意代表後,能夠矯正左均犯的錯,文言又名:“幫別個擦屁屁。”由是瞟之,自由民主體制的,自我調節機制,倒也不是空穴來風,的確具有決定性的效應,只不過同樣要以,部分民眾的理念訴求,經歷了實質性改變,朝着自由主義傾斜,從而有效增加了,正右一邊的人頭數,作為在先的決定性前提。 弱弱滴問一聲:哪位高人見過,自由民主體制,無需任何人的理念變化,單靠它的制度架構,就能自生自發地自我糾錯?敬請舉出一個,只要一個,活生生的事例哦,親。說穿了,民主迷思中的制度決定論,忘得最乾淨的,是個簡單不過的分析性事實:人類社會由人構成,並非由機器電腦般的,制度程序構成;所以嘿,哪怕有了全力制衡、問責監督等,自我糾錯的機制,要是民眾的正義感扭曲了,特別是執行者的理念訴求,出現了嚴重的偏差,它們同樣會失去,預先設計好的決定性效應,甚至反倒還會助長,害人侵權的不義行為。 進一步瞟,事情也有它的另一面:由於此類自我調節,建立在正義感的自行回歸上,往往脆弱易碎,因而等到經濟又繁榮了,貧富差距又拉大了,部分民眾照樣可能,遵循孔三戒的哼哼教誨,再次患起不均來,卻把曾經的守寡場面,忘得一乾二淨,於是乎再次改了主義,又把票投給了左均爬梯,江湖人稱“翻燒餅”。 更鬧心的是,發現自我糾錯的機制後,重掌大權的左均們,還會通過學校教育、媒體宣傳、專家鼓譟等途徑,向民眾灌輸他們的理念體系,目的當然不是提升,民眾的身體素質、心理氣質、教育程度、炫美趣味,或者中餐西餐的吃貨偏愛啦,而是慫恿民眾拒絕常識,將均等訴求凌駕於,自由訴求之上,始終認同他們的民主法西斯。 就此而言,儘管左均人士,口頭上分外強調製度,實操中並不輕視理念,否則的話,他們在這方面,下那麼大的力氣,圖個啥哇?有道是:不僅“有什麼樣的人民(民眾),就有什麼樣的官府(制度)”的口頭禪,能在限定範圍內成立,而且“有什麼樣的官府(制度),就有什麼樣的人民(民眾)”的口頭禪,也能在限定範圍內,從而將兩種決定論之間的,二元對立架構,砸得粉碎。 於是乎,一旦他們的計謀得逞,自由民主體制,便會喪失自我調節功能:無論接下來,還有多少回選舉,由於多數民眾的正義感,被嚴重扭曲了,難以回歸正道,雖然民主、但不自由的多數人暴政,就會持續綿延下去。最鬧心的則是,由於已然背離了,尊重權益的底線,靠選票上台的掌權者,也不會再尊重,民眾的參政權益了,如同納粹上台後,宣布其他爬梯非法,從而讓接下來的幾次選舉,淪為了擺設那樣子。此情此景,侈談自我糾錯,無異於做了個,純粹意淫的白日紅樓夢咧,不是? 由是瞥之,下面這種往往讓,拜物教式的制度決定論者,覺得尷尬的現象,也容易解釋了:許多大國小國,包括但不限於:前面提到的印度南非等,建成民主制度,甚至實行很久後,民眾的政治素質,仍然沒像老中小清新們,信誓旦旦預言的那樣子,很快得到提高,而是一如既往地一塌糊塗,並且通過自身的決定性效應,讓社會生活呈現出,一言難盡的一籌莫展局面,從而證明了,一人一票的民主程序,並不足以確保,社會穩定、經濟繁榮、民眾幸福的。 對於這類失靈現象,專家們找了許多原因,俺老漢要麼沒瞅着,要麼弄不懂,反倒自生自發地,形成了一淺見:這些民主制度,無論是否附着於,自由主義體制,都沒將正義啟明,當成重要使命來履行,結果不管普通民眾,擁有怎樣自由的參政權益,選舉程序多麼嚴密,單單由於他們的理念訴求,一如既往地處於扭曲狀態,這種一塌糊塗的軟件設計,便會權重很高地影響到,民主制度的硬件運作,迫使其落入,一籌莫展、一言難盡的窘境。 近年來,由於政治板塊的風雲變幻,某些自由民主國度的,自由主義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川普及其班子等,逐步意識到了,價值理念的決定性效應,因此開始放棄那種,有關政教分離的誤解:政府不可向民眾,灌輸任何意識形態,轉而採取某些措施,幫助民眾回歸,不可害人的“常識”,並讓一眾左均人兒,對這兩個字巨反感,一看到便頭痛。 說破了,倘若自覺賦予,這種古已有之的“常識”,柏克所揭示的,“任何人的自由,都不可侵害,其他任何人的自由”的清晰內涵,從而使其能為每一個,理解其含義的人所珍愛,再在這種意思上,將“保守”定位成“守正”,淺人沒有絲毫異議,因為按照前面的分析,彰顯自由訴求的正義啟明,恰恰是自由民主體制內,通過把民眾被扭曲的正義感,重新矯正過來,確保它的自我糾錯機制,正常良序展開,從而有效防止和扭轉,多數人基於民主訴求,實施法西斯暴政的最重要途徑,比起正義感的自行回歸來,牢靠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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