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劉派正經45.“等量勞動交換說”的荒誕在哪兒 既然等價交換說,只是在平等交換的定性意思上,才能成立,在等量交換價值的定量意思上,沒法成立,等量勞動交換說,將“等量交換價值”,進一步還原成“等量生產耗費”,顯然就更木有,能站得住的理由啦,嗯哼。 本來麼,只要同時承認了,勞動價值說與等價交換說,等量勞動交換說,就是水到渠成的咧。不過哈,資剝論里,這種推演的邏輯脈絡,連同起到的理論作用,遠比《國富論》清晰和重要,以致有理由看成,它的一個原創,用上一篇引的原文講,就是:“價格是商品中,物化勞動的貨幣名稱。……假定等量的社會必要勞動,表現為1夸特小麥,和2鎊(約1/2盎斯黃金)。2鎊就是1夸特小麥的,價值量的貨幣表現或價格。” 曰得更簡潔些,倘若抽空了,商品的使用價值,只把商品當勞動產品看,肯定得出一結論:商品價值,亦即商品的交換價值即價格,不管質上還是量上,全由勞動決定,卻與使用價值無關,俗話或曰:“價格等於勞動成本”,因而買賣的實質也就在於,雙方相互轉讓了,結晶着等量抽象勞動的商品。 本系列主張,等量勞動交換說尤為荒唐,最根本的理據就一點:如果說等價交換說,畢竟以彎彎繞的方式,映射出市場經濟的,平等交換特徵,它連這樣子暗指的意義,也喪失殆盡啦,單單為了某種應然的證成,就將商品交換扭曲成了,蒼白乾癟的抽象勞動,量上完全相等,木有區別的買來賣去,結果無視了,下面的禿羊事實:人們搞交換的目的,並非為了比較,雙方付出的經營成本,相等不相等,而主要看自己,是不是從中獲得了收益。 拿資剝論舉的,那個交換案例講:織麻布者用20碼麻布,賣了2鎊錢,接着又用2鎊錢,買了本“價格相等”的聖經。現在問題在於:他這樣子來回折騰,圖個啥呢?按資剝論的說法,當然就是為了,換到與自己織出20碼麻布,花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一樣一樣長的東西,先是2磅錢,再是本聖經。 可是喲,設身處地一回,大夥會發現,真相拿衣服:他為啥不把 20碼麻布,留着自己用呀?因為他幹的就這行,家裡堆的全是。他為啥不去書店,直接換本聖經哦?因為他拎不清那老闆,願不願意要麻布。他為啥在市場裡,用20碼麻布,賣了2鎊錢啊?因為他心知肚明,那老闆會接受2鎊錢,給他本聖經。 更重要的是,市場上琳琅滿目,那麼些好東西,他為啥偏偏買了本聖經呢?肯定不是因為他知道,生產一本聖經,耗費的勞動量,等於生產20碼麻布,以及1/2盎斯金子,耗費的勞動量(他又不是上帝或汀床獅,怎麼可能挖掘到,這麼多商業秘密呀),而僅僅並且完全是因為,他家裡眼下缺本聖經,用來“滿足他受教化的需要”(這是資剝論的原話哦,親,再次證明了,它是在不限於實利領域的廣義上,理解“需要”和“使用價值”滴);否則的話,倘若家裡缺糧食了,他自然會用2鎊錢,換它1夸特小麥——他雖然只會織麻布,畢竟不像只會寫書的那樣子傻,不是? 講句公道話吔:資剝論拎得清的,當然不止“滿足教化需要”了,而是也包括了這一點:“寧願要生暖飲料,不要冰冷聖物的,聖經出賣者,不會想到用聖經換麻布,就像織麻布者,不會想到用麻布,換小麥一個樣。”換個方式曰哈:市場中人都想拿,自己用不着的東西,換取自己想要的東西;至於他們都以貨幣,作為流通的媒介,如同後面所講,則是因為這種“通貨”,同義反覆地曰,能幫他們買到,能買到的任何好東西。 不過呢,儘管拎清了不老少,資剝論照舊堅持:市場中人完全是由於,他們手裡的東東,花了同樣長的勞動時間,結晶着同等數量的,腦、肌肉、神經、手等等的生產耗費,因而價格相等,才願意你換過來,我換過去,卻不肯復盤一下,既然價格相等,何以織麻布者,沒用2鎊錢買小麥,卻單單買了本聖經:還不是因為,此時此刻的他,“想要”的是聖經,而非小麥嘛。要害。 誠然喔,正像前面所講,織麻布者也會從,定量比例的角度考慮,拿自己織的20碼麻布,換2鎊錢或一本聖經,是不是划算值得。可是吧,也像前面所講,這種考慮僅僅意味着,他會權衡比較,自己在交換中,獲得的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從閱讀聖經中,受到的教化等,是不是超過了,自己在交換中,付出的所有代價,包括但不限於:為了織出20碼麻布,花費的勞動成本等,卻不等於說,他或別的神馬權威,能夠精確地計量出,他自己以及其他人,分別生產20麻布,1/2盎斯金,和一本聖經,付出的腦、肌肉、神經、手等等的生產耗費,量上是不是一樣,因而三個東東之間,有木有理由,算作價格相等。 不錯吔,交換過程中,織麻布者,買麻布者,和書店老闆,都可能討價還價:這匹麻布質量不咋滴,1點5鎊賣了吧;那本聖經看着不大氣,1點8鎊就成交……然而呢,這樣子討價還價,同樣不等於說,他們敏銳地發現了,結晶在這些商品中的,抽象人類勞動量,彼此間還存在,零點五或零點二鎊的差距,應當設法消除,確保量上木有區別,完全相等,而僅僅意味着,他們覺得自己獲得的收益,尚未充分超過,自己付出的代價,有點划不來,不怎麼合算…… 說白了,倘若只有一邊,經過權衡博弈,認為很合算,可以接受,但另一邊的剃頭挑子,不像這樣子熱,覺得不可接受,如同41篇的例子所講,你不認為拿你的變形金剛,換我的梨子划得來,滿足了你的交換需要,實現了它的交換價值,而覺得它能給你帶來,超過我的梨子的更多收益,我單方面想要達成的買賣,就會告吹咧。懊惱。 說穿了,一旦買賣成交,那無論經過了,如何的討價還價,也無論殘留着,怎樣的事後遺憾,都主要意味着,交換雙方都認為,各自以平等的身份,遵循交換通義的習慣法,既正義,也自由,又誠信,還互益地打了回交道,滿足了各自的交換需要,實現了商品的交換價值,因此買賣的結果,對他倆都可以接受,卻不等於說,雙方是在按照,某種等量價格,或等量勞動的,固定不變,客觀必然標準,轉讓了各自的勞動產品滴。 說破了,即便咱們仨,拿着同樣的10元錢,到同一個商鋪里,買到了同樣的魚,你覺得價格還公道,我覺得有點兒小貴,他覺得撿了大便宜,同樣不意味着,咱們仨對魚或10元錢中,結晶的固定勞動量,在評判方面出現了偏差,而僅僅意味着,你我他由於荷包鼓翹,口味偏好,開銷習慣等諸多因素,賦予這倆玩意兒的交換權重,彼此間存在區別而已。 這下知道了吧,原本禿神婆的商品世界,為啥會像資剝論所講,籠罩着一切神秘的魔法妖術,甚至變成了,超感覺的拜物教,以致能用頭倒立,從它的木腦袋裡,生出比它自動跳舞,還怪得多的狂想咧:閣下只需剝離了使用價值,片面而又懸空地,單單考慮交換價值,然而再將交換價值,一根筋地歸結為,無比抽象的勞動量,讓市場買賣變得,木有一丟丟,各得其所的正面內涵,反倒全是流汗流血,費力費勁,受苦受累的負面意蘊,這事兒就成了。嘖嘖。 更好玩的是,如果說商品世界原本不存在,基於抽象人類勞動的,超感覺拜物教的話,現實中時有所見的,將金錢貨幣自身,看得特別重的狹義“拜金主義(money worship)”(因而不是那種泛指,追求一己私慾,貪圖物質享受的,廣義“拜金主義”喲,親),江湖人稱“守財奴”,基本思路上,反倒蠻接近資剝論滴。 此話怎麼講啊?因為這種拜金主義,同樣不把老亞當年,肯定過的有限消費放眼裡,單單對交換領域感興趣,以致也把交換價值,與使用價值割裂了,認為商品交換,甚至人生在世,唯一的終極目的,完全在於存下,儘可能多的金銀鈔票,永遠別花出去,光看着它們堆在那兒,就像情人節,瞅見了小三進門那樣子,心裡無比甜蜜蜜…… 有木有差別呢?當然有喔:這種拜金主義,不怎麼操心,金銀鈔票裡面,結晶着多少,客觀固定的抽象勞動量,反倒心知肚明,它們作為通貨,能買到很多使用價值,只是由於太看重,它們的這種交換價值本身,卻相對忽視了,它們能買到的使用價值,帶給自己的實際享受,才按照取主舍次的二號元理,不肯拿它們變現,換來吃喝拉撒睡玩爽的,日常消費資料,所以畢竟符合,實然層面的人性邏輯。祝賀。蜻蜓點水到此,餘下自己亂想,嗯哼。 結束了對資剝論前半部分:勞動價值說的分析,轉而對資剝論後半部分:剩餘價值說的批判之前,簡單來個小結:任何情況下,交換價值與使用價值,都像熱戀中人那樣子,如膠似漆地糾結在一起,絕對不會留下空間,讓人抽空了使用價值後,再去考察在風中,孤零零凌亂的交換價值,然後把它歸結成,不知為了神馬目的,要從事的抽象人類勞動,最終得出一搞笑結論:人們到市場上搞交換,不是為了獲得,自己想要的使用價值,而是試圖確認,此前幹活的時候,彼此付出的腦、肌肉、神經、手等等的生產耗費,量上相等,木有區別。 於是乎,要是在“勞動成本等於定價”的意思上,理解所謂的“等價交換”,只會讓買賣雙方,在所謂的等量勞動交換中,聯手變成天字第一號的大笑話:倘若他倆做買賣,是在打算等量轉讓,各自在勞動過程中,流下的辛苦血汗,二位這樣子,費力費神費工夫,到底圖個啥呢?就圖拿到個,蠻有說服力的證據,向世人表明,自己的腦瓜里,莫名進了不少泥巴漿,容量肯定超過了,250毫升,甚至還結晶成了,天字第一號的腦溢泥麼?證畢。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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