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Google成了论坛宠物,米也随波逐流的给Google泼冷水,一方面是有感而发,另方面也是和Google有过节。米还正经和Google有官司呢。 米和朋友开发过一个产品,在大众媒体上推广不太合算,所以采用网上销售的方式,选择在Google做广告。 在google(Google AdWords)做广告很简单。你开一个账户,转一些钱进去就可以设定关键词。当你的关键词按照你的方式,在Google上被点击,在Google页面右面就会出现你的链接。广告费是根据你的关键词被点击次数计算,你可以限定某个时间段的广告费用,所以从表面看,Google的广告费可以比其他媒体便宜很多。 实际上并不这么简单。和咱们博客的点击率大不相同,广告的点击率就是从你口袋里掏出来的真金白银,并不是越多越好。所以,米和朋友花费了很多时间来选择关键词,然后在Google上试验,跳出来的广告太多,点击率太大的关键词不能用,没有人点击的关键词不能用,不能选择性的吸引潜在客户点击的关键词不能用。终于,选定了关键词,把被点击区域限定在美国,然后,按键,网店开张,开张了! 几分钟后,就收到一封电子邮件。米想,这么快,大概是Google的测试邮件吧,可是打开一看,居然是客户询问,赶紧回复。大概十几分钟以后,账户报告:收到汇款。狂喜,第一笔生意做成了!第一笔生意就是通过Google做成了!速度之快绝对超过想象。我们把所有可以想到的夸奖,赞扬,吹捧和赞美的词汇都毫无保留的奉献给了Google。真的太神奇了。 我们眼睛一闭一睁,快乐的一天过去了。可是Google的眼睛一闭就再也没睁开。广告没有动静了。再也没有收到客户的音信。看看点击率奇好,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客户,坚持了几个月没有动静,只好放弃了。看来Google不是好玩的。 直到有一天,米收到律师的一封信,才明白其中的猫腻。原来Google还有专门点击广告的商业伙伴!我们设定关键词,点击广告的公司利用程序点击这些关键词,Google根据点击率向我们收费,点击广告的公司向Google收费,多么完美的金三角呀!可是,客户给排除在外了。没等客户点击,你购买的点击率已经让他们高效率的给点完了。难怪,原来如此。这科技也太发达了,要是这个技术用在米的博客上,一年点击率超过一亿那还不是稀松平常? 律师要免费为我们出头和Google打官司。米Google了一下。还真有这么回事。仔细看看没有什么危险,就签字画押,聘请他们为米打官司了。说起律师,米受朋友的影响,有点怕。米的朋友在读书的时候,租的房子楼下有一个饭店,有一天饭店失火把整个楼都烧毁了,人是慌慌张张的逃出来,可惜家里的东西都成了灰。律师帮他们集体打官司,从他在大学学习打到他在公司工作,后来终于胜诉了,对方赔偿了损失,可是他去领钱的时候,律师告诉他不但没有钱,而且要补交律师费。原来他是学生的时候免律师费,但是他工作以后就要付费了,官司打了七八年,律师费当然是非常可观。把他气得肝胆欲碎,以后谁提律师就和谁急。 不过,有律师为你办差的感觉真是很好,尤其是和Google这样的巨头打官司。不信你可以试验一下,你用三种口气说三次“My lawyer”,你会觉得很有底气,不是吗?米偶尔有意漫不经心的对朋友说,”我聘请律师和Google打官司呢“。不知就里的人立刻就肃然起敬起来。其实,这是集体诉讼,米只是一个最最小的广告客户而已。知道什么是狐假虎威吗?这就是那个感觉。 这律师还真有本事,没多少时间,报纸电视的新闻就出来了,Google提出庭外和解。米看看和解方案。赔偿金额挺吓人,但是除了律师费,客户不会收到现金赔偿,而是用于抵扣今后向Google支付的广告费用。相对于和我们一起打官司的大公司,不难想象我们可以得到的赔偿是多么可伶的,估计可能还不够让人家点击几秒钟吧。所以,米义正词严的拒绝和解,后来看CNN报道说,没有接受和解的公司可能还要和Google打官司,米就高兴的说,Google还欠我们一个官司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