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由北雁掀起了“那些年”的旧风潮。正好在情人节看非诚勿扰,其中那个23号自称“身材好”的性感女嘉宾让米想起“那些年”谈过的一个女朋友。她是我父母的朋友介绍的,所以第一次见面就是去她家。 第一眼看她,漂亮,文静,没有很多干部子弟的矫情,很有感觉。 她父亲是北方人,特豪爽,但也有上海男人的“温柔“。他是位置不低的领导,是那天最晚回家的一个。他拎着一条鱼回来,直接进厨房亲手烧他的拿手好菜。全家人心安理得地等着他的鱼上桌,这种男主人下厨房的景象大概只有上海才有。 据说,人本来是男女合体,但人触怒了上帝,于是上帝将人分成两半,送到不同的方向,因此人长大了就要寻找自己的另一半。那些一见钟情就厮守终身的情侣是幸运的,因为他们一下就找到了另一半。那些没找到另一半或者找错的“冤家”,就得遍尝酸甜苦辣受些煎熬。所以找朋友并不是一个轻巧活儿。 其实不论多漂亮,过了审美疲劳期就难免开始挑毛病了。她有个特点:胸大。那个时候还不像现在有那么多形容词,没有把这个特点归类于“身材好”,所以感觉挺复杂。孟非多次说女嘉宾“胸大无脑”,这是无稽之谈,但“胸器”在那个时代确实不是“加分项”。实际上带来一些困扰。 情侣出双入对,在众人的眼光中是一体,但是和她在一起没有这种感觉。想象中目光应该是平等的,看她一眼,再看我一眼。但经常是看她一眼或者好几眼,然后完全没有我什么事儿。偶尔有人看我一眼,眼光也不太友善。有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就恶狠狠地盯着对方,结果人家视而不见,白白浪费了我锋利如刀的眼神。当然,也有人敢和我怒目相对,碰到五大三粗的,心里怕怕地。 那时候谈朋友没有什么特别的活动,无非就是兜马路,吃饭,看电影,跳舞。和她跳舞是个力气活,因为总有人邀请她跳舞。上海舞场的规矩是邀请跳舞的时候要先问男舞伴:“我可以请她跳一支舞吗?”你说我答应不答应?要是开了头,我就只能坐冷板凳了。没办法,只好努力学跳舞,逢舞必跳,让别人没有机会。结果朋友没谈好,舞技提高不少。 和她谈朋友,总感觉是和其他男人斗气,也够烦的。 有一天忍不住,我说:“我们还是做一般朋友吧。” 她说:“好吧,但是我不需要一般朋友。” 其实,我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如果她换任何一种回答,结果都会不一样。 当然,现在不后悔,因为我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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