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博不知不觉过了两年。虽然写了不少,可是没有多少值得“自恋”的东西。写了一篇《我的编辑部的故事》,就经常被网友称为“米编”。每次听到这样的称呼,很觉得心虚。借2周年回顾的机会,索性就把米和文学擦肩而过的过程交代一下,即免“沽名钓誉”的嫌疑,也不遮遮掩掩地矫情,给人太多想象空间。
其实,米不确定自己曾经“文学”过。就象美女一样,世界上有一半人是女人,谁是美女谁不是美女没有统一的标准。女人和美女的区别完全靠个人的感觉,所以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喜欢的女人就是美女。同样,文字和文学之间也没有明确的界限,即使写成诗歌小说的模样甚至发表了,算不算“文学”还要看读者的感觉。
米小时候贪玩,写的字没法看,所以语文一直是弱项。尤其被语文代课老师奚落一番《给自己找一条生路》以后,对语文视为畏途。后来米和同学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哥们,我想和你一起跑!》,才发现把自己的想法变成铅字还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不过,这篇小文章在《我的语文老师》提到的第一个语文老师眼里,只不过是一篇“叙述文”而已,和文学无关。
到了第二个语文老师那里,知道小说还有“白描”这种不重词藻修饰的写法。这给米这样没有文字基础的人指出了一条生路。米写过“叙述文”,小说可以“叙述”着写,这就好办了。所以到了第三个老师那里,就写了一篇小说参加征文比赛,不是想逞能,实在是别的不会写。
中学毕业下乡到农村,因为青年点是城里单位经营,条件不错也不觉得苦,倒是有好多新鲜的事情发生,过了几个月就忍不住写了一篇小说。那时发表小说的地方只有省级文学月刊,投稿不过就是8分钱邮票,不投白不投,就扔进信箱。结果收到编辑的信,通知要发表。不久收到月刊,米的“大作”让编辑配上几幅插图,图文并茂地发表了。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短篇小说”,小说算是文学吧,所以米名正言顺地和文学沾上边。接着陆续收到一些读者来信,感觉更好。这一篇“叙述”的是身边活生生的事情,平心而论挺有看头,可惜时间太久已经找不到原版了。不过,米出国后居然在欧洲的东亚文学图书馆中发现了这篇小说。后来也在其他国外专业图书馆看到这篇“大作”,当然这只是因为属于那个时代的产物,并不说明有什么文学价值。
那个时候基本没有专业作家写小说,当时写小说的是“工农兵作者”,好像没有知识青年写小说,所以米很快就进入被“约稿”的行列。
所谓“约稿”主要有两个形式。一个是参加人民出版社组织的“创作学习班”,各地的作者集中起来好吃好喝地供着,每个人写一篇,和编辑讨论修改,最后出版一本小说集。在学习班里和很多当时大名鼎鼎的作家混在一起,自我感觉好的不得了。当然不能和他们相提并论,好在米总是年纪最小的那一个,谁都不知道将来能成什么气候,所以还有人要签名,以备米以后不小心成了名。
另外就是为那个月刊写小说。拿着他们的记者介绍信去采访指定的对象,回到编辑部写一篇小说。那时候“级大一级压死人”,省级记者是相当神气的。只有一次碰到钉子。米到了采访地点,居然被告知两天不能采访。原来是人民日报的记者来了。米偷偷去看,好家伙,看人家那个派头!几级领导和采访对象恭恭敬敬地坐着,记者一个人抽烟把屋子搞的烟雾缭绕,他居高临下地问,别人小心地回答,然后他旁若无人地写半天,满屋的人鸦雀无声大气也不敢出,那是真牛。
就是在这样的“非典型业余”写作中,米产生了对“文学”的憎恨。因为是约稿,编辑必须为作品的政治性负责,所以从第一稿开始,要听几个编辑的修改意见,到了最后一稿,政治是肯定没有问题了,但是作品早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虽然还是你的名字,其实连自己都不知道说的是什么,真的对不起读者。
那时候,米想起一个聊过天的业余作者,他从年轻写到中年,基本没有什么发表。他心灰意冷地说:“文学是什么?文学是妓女,她消耗了你的青春,然后把你抛弃”(从裴多菲的句子变化来的)。米突然觉得他说的太对了。原来文学还有这么丑陋的一面。妓女中不乏美女,古今中外青史留名的美女很多都是妓女。不论她们再美丽,也得乖乖地听主人吆喝,要使出手段让嫖客高兴。文学竟然也是一样,也要听别人吆喝讨别人欢喜。米庆幸只是一个业余作者,所以下决心借调时间结束就再也不来。
没想到,编辑部办理了米的长期借调手续。米没有感到荣幸,反倒非常沮丧:“原来,俺在他们眼里是一条好狗”。米坚决反对。但是编辑部说省领导已经批准,没有办法更改。要知道,那个时候“文化战线”通天,哪句话说的不好要犯政治错误,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米什么理由也不说,直接不辞而别。自愿从城市回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谁敢反对?
从此以后,米就和“文学”绝缘,高考的时候毫不犹豫选择了理科。变成了“科学家”,不要说再提这一段“文学”经历,其实,有时候忍不住说了,人家也不相信。
还是挺怀念“文学”,所以开始写博客。
博客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发就发。你不看就不知道喜欢还是不喜欢。你看了,不喜欢也晚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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