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拿“理性”与“非理性”当标准,把“学术”与“学问”分开了,现在看看“学术”与“科学”的区别在哪里。一百年前,韦伯有个著名的讲演,题目叫“Wissenshaft als Beruf”,就在这个问题上制造了一些麻烦,因为有人译成了“以‘科学’为业”,有人译成了“以‘学术’为业”,让人有点拎不清,老爷子到底想以哪个为业。 当然了,这事儿也不能全怪著名的翻译家。他们虽然轻易就能看懂德语原文,却不大可能轻易看懂韦伯自己没说清楚的事儿。一方面,他要求科学做到“价值中立”,只关心事实,不去问价值。尽管他没有注意到,科学就是要追求“真善美”里面的那个“真”,不可能对这种“认知价值”也漠不关心,但经过了浅人的修正,这个定位还是很精辟的:科学对于任何“非认知价值”,从道德到实利,从信仰到炫美,总是保持“既不评判,也不诉求”的态度,纯粹“为真知而真知”。 换句话说,科学的“价值中立”,不是说对“真”这样的“认知价值”也保持中立,只是说对“善”“利”“信”“美”这样的“非认知价值”保持中立。也因此,省事起见,以后提到“价值中立”,都是指修正过了的“非认知价值中立”。 另一方面,谈到科学发展史的时候,韦伯却闭口不提价值中立的事儿了,反倒像其他许多西方大师一样,改口强调另外两个因素:一个是古希腊的“逻辑”,另一个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实验”。这样一来,就把两个不同的东西混为一谈了,认为“科学”也像前面界定的“学术”那样,在于逻辑理性。 如此不合逻辑地吹捧逻辑,立马让韦伯遭了报应,陷进了几个说不通的自相矛盾,因为他在讲演里宣布:神学“超出了‘科学’的界限,不是通常理解的‘知识’。……由于神学的缘故,‘科学’与神性两个价值领域的张力是消解不了的。” 这里的头一个说不通是,他主张科学是个“价值领域”,与他要求科学保持“价值中立”,明显冲突:你怎么能让“价值领域”保持“价值中立”呢? 这里的第二个说不通是,他主张神学与科学有张力,指出了一个公认的事实,却回手给了他一耳光,因为西方的神学历来看重逻辑,有着严密的理性体系,到现在还是“学术”的重镇,好多大学都有个神学院。于是问题来了:要是科学在于理性逻辑,神学怎么还会超出“科学”的界限,不是通常理解的“知识”呢? 换个方式问吧:神学号称“theology”,但怎么没有像“biology(生物学)”等等那样,靠着“ology”的后缀成为科学,反倒还与科学闹起了矛盾,甚至到了“消解不了”的地步呀? 要摆脱这个自相矛盾,我们就得拿韦伯的“中立决定论(科学在于中立)”,否定韦伯的“逻辑决定论(科学在于逻辑)”了(不好意思,这是俺老汉惯用的“从内部攻破堡垒”的杀手锏),并且趁机推出本系列的原创性浅见之一(不好意思,只是之一):科学的本质不在于逻辑理性(这是科学和其他学术研究的共同特征),而在于排除非认知需要的干扰,面对所有的非认知价值保持中立,纯粹基于好奇心或求知欲,描述各种事实的本来面目,得到如其所是的真理知识。 这个浅见有两个创新点:一是把韦伯说的“价值中立”修正成了“非认知价值中立”,二是用它取代了韦伯改口说的“理性逻辑”。斗胆宣布一次:谁要是不接受这个浅见,照旧坚持“科学在于理性”的怪论,鄙人只用个绕不过的问题怼回去:神学如此逻辑,怎么不是科学呢?你要是说清楚了,俺老汉认输;要是说不清楚呢,对不起,哪怕你再不服气,还是敬请把那口气憋回去。也是考虑到这类绕不过的问题相当有力,各个系列都会在要紧的关头,提出一两个来。 相比之下,鄙人对这个绕不过的回答就容易多了:除了科学,其他任何学术研究,无论怎样严守逻辑、合乎理性,都不是仅仅出于求知欲,而是另外引入了非认知需要,甚至用它们压倒了好奇心,所以没法保持价值中立,成不了科学了。 拿神学来说吧,明显引入了信仰的需要;所以,它就是再“ology”,也成不了科学,还会和生物演化论(进化论)争得不亦乐乎,因为这门科学描述的事实,有可能危及信仰的基础。科学与神学共享的逻辑理性,非但不足以帮它俩和好,反倒还有火上浇油,下雨加湿的起哄功效,因为它原本就是件趁手的学术工具,不管是谁,都能拿来用一下,为自己的立场辩护。所以多少年来,科学与神学总是很理性地打得不可开交,却又没打出个什么名堂来。 话说到这份上,我们就能从头捋捋“认知(知识)-学问-学术-科学”这根长链条了:打头的“认知”涵盖面最广,构成了人生的五大价值领域之一,包括了人们基于“认知需要”从事的一切活动及其成果,从而与另外四个非认知领域(道德、实利、信仰、炫美)分开了。也因此,本系列“谈学论术”的时候,才不得不探讨认知领域的一系列哲学问题,涉及到了认识论、存在论、逻辑学。 接下来是广义的“学问”,特点是用“综合”的方式追求知识,包括了“学术”和狭义的“学问”两部分,构成了学者们不想干也得干的职业,从而与非学者(普通人)用“零散”的方式追求知识的活动(“日常认知”)分开了。 温馨警示两点:一方面,普通人在零散的日常认知之外,同样会用综合的方式探讨知识,文言又叫“民科”“民哲”,不少学者瞧不起,却不见得总有道理。另一方面,学者们在专门的范围之外,同样会积累许多零散的日常知识,所以倒有必要自我提醒一下:一旦出了“专业”,自己的那些高见,说不定就是不靠谱的“外行”话,也有“民科”“民哲”味道了。无论如何,一味指责别人“民科”“民哲”,却意识不到自己也可能扮演了类似的角色,不太好吧,不是? 然后是“学术”的部分,特点是用“理性”的方式把零散的知识综合起来,从而与用“非理性”方式把零散的知识综合起来的狭义“学问”分开了。前面提到,现实生活中,“学术”与狭义的“学问”总是相互渗透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里就不再啰嗦了。 末尾的“科学”,属于“学术”的一部分,特点是纯粹出于好奇心,用“为知识而知识”的方式追求真理,从而与那些受到非认知需要的影响,在认知的目的之外,还会追求非认知目的的“学术”分开了。 这类“非科学”的学术,除了神学理论外,还有应用技术、社会决策、艺术批评等等,特点都不是“为知识而知识”,而是“为其他(宗教信仰、实用功利、人伦道德、炫美鉴赏)而知识”。换句话说,这类学术的成果虽然也是“知识”,却不是纯粹的“知识”,而是带有非认知“杂质”的“知识” 蜻蜓点水一下:这里原本可以有个示意图,让“认知-学问-学术-科学”的连环套一目了然,可惜浅人玩不转这套高科技,只好作罢。 最后简单说说“学科”与“科学”的关系:“学科”是广义“学问”里的“分科”,主要有“自然学科”“社会学科”“人文学科”三大类,分别指人们围绕“自然事物”“社会生活”“人文现象”展开的综合研究。相比之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则是指人们仅仅基于认知需要,围绕“自然事物”“社会生活”“人文现象”展开的学术研究。 这样子看,我们就没多少理由按照流行的见解,把“科学”说成是“分科之学”了,因为这样子说,又等于将它与“学科”混为一谈了,没有注意到两者之间也有一条分界线,照样在于能不能保持“非认知价值中立”。 如此分类后,会接着冒出个问号来:撇开社会科学不谈,“人文”只是“学科”吧,怎么能叫“科学”呢?这问题牵扯到俺老汉琢磨了一辈子的那个小圈圈,可惜剩下的篇幅有限,所以还是打住,且听下回分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