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刘派正经24. 斯密是抹黑市场经济的摩登第一人 简单回顾了中西两边,资本污名化的心路历程,现在直面正题,看看古典自由主义的重镇之一,写下了经典的《国富论》,全力推崇市场经济的斯密,怎么以寄己反对寄己的悖论方式,居然成了现代经济学中,针对市场和资本,大搞污名化的第一人。 不用讲,这样子的定位,乍一听足够魔幻,蛮像是胡说八道。不过甭急哈,俺老汉酱紫曰,一如既往地肯定有,白纸黑字的文本证据,想抵赖都不成,且听下面娓娓道来,嗯哼。 本来么,早先写成的《道德情操论》里,他开门见山地主张:包括但不限于:恶棍和罪犯等,人人皆有“同理心(共情心、益他心)”,能够约束人人皆有的“益己欲”,防止他们违背了,不可害人的应然底线,逮谁坑谁。 他老兄也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给了理由先:假如木有益他心,发挥约束作用的话,“人性中原初的益己动机,……决不会限制我们去做,任何增进我们利益,却坑害他人的事情。”换个方式讲哈:人要是只有益己欲,缺乏益他心,就会为了自己得到好处,不惜让别个付出,不可接受的代价咧。 无需说,这样子明确承认,益己动机与益他动机,在每个人的内心中,并立共存,相互影响,显然摆脱了《道德元理》讨论过的,西哲史上另一个有名的,二元对立架构:这两种心理动机之间,势不两立,不共戴天,有他无我,有我无他,三爷,你看着办哦……当然咧,三爷他也不太好办,不是? 不过吧,接下来谈到市场的经营者,亦即学界所谓的“经济人”时,斯密却闭口不提,他们的同理心了,一口咬定他们:“天性自私贪婪”“只图自个便利”“唯一的目的就是,满足自己永不餍足的无聊欲望”。 于是乎,一度隐形的二元架构,又变本加厉,重出江湖了:商人企业家们,不仅比恶棍和罪犯,还要残忍冷酷,而且还有木有资格算“人”,都值得怀疑咧:要是人人皆有益他心,为什么他们却连一丢丢也木有啊? 诚然呃,指认经营者自私的同时,斯密又宣布:不知道神马地场,会偷偷摸摸伸过来,一只“看不见的手”,暗戳戳地引导着,天性自私贪婪,只图自个便利的市场中人,通过生产这个、销售那个,给自己带来财富的时候,也增进消费者的益好,以致可以说是,对全体社会成员,统统有好处。事到如今,这个说不出个所以然的见解,竟然也成了个,灰常高大上的理念,备受学界称道。 可是哈,虽然对市场机制的神奇无比,发出了这样子的赞美,他老兄还是没忍住,污名化的抹黑冲动,赶紧又补上一刀,明确指出:这种美美与共的益他后果,完全不是出自经营者的“本意”,因为他们的天性自私贪婪,对于做有益于别个的好事,从来都是“既没意愿,也不自知”滴。 不错哟,你可以回应说:这仅仅是他老人家,早年还没专研,市场经济的时候,随大流形成的偏激之见,不足道哉。无论如何,确有不少学者,远比刘派正经还要正儿八经地论证:大师的前后两部代表作之间,有种扯不清楚的逻辑张力,江湖人称“斯密悖论”,俗话或曰“斯密反对斯密”,不是? 然而呢,后来写成的《国富论》里,他已经开足马力,歌颂市场体制了,却照旧老调重弹,隆重宣布:“任何将资本运用于产业的人(浅人有个小注:就是资本家哦,亲),都以赚取利润作为唯一的目的……一心只想实现自己的益好”,依然木有察觉到,这样子讲,寄己打了寄己的脸,与“人人皆有同理心”的命题,相互矛盾,彼此抵触。 一旦凭借二元架构,从这样子高屋建瓴的视角,指认了经营者,只有益己心,全无益他心,那不管斯密在其他地方,再怎样推崇市场经济,都属于白费力气了,因为贪婪自私的原罪烙印,已经刻在了,经营者的每个交易行为上,无可救赎:他们卖东西,统统只是为了自己赚钱,压根没替消费者考虑……黑心。 要是再引进了,《道德情操论》的那个命题:“人性中原初的益己动机,……决不会限制我们去做,任何增进我们利益,而坑害他人的事情”,局面简直更不可收拾咧:既然商人企业家们,天性自私贪婪,只图自个便利,完全没有益他的意图,那他们用什么约束自己,不去做坑害别个的缺德事呢?处在这样子的自私魔爪下,由买卖行为的细胞组成的,市场经济的有机体,亦即后来叫作:“资本主义”的那个体制,还能有个好吗?妄想。 比这种结局更严重的,大概只有斯密大师的,另一个说法啦:“一切人都要靠交换生活,或者说某种程度上成为商人。”照这样子推呢,顺水推舟的那种,平日不时到店里,买根火腿肠的“我们”,也就搭了个便车,趁机混进了经济人的队伍,因而同样免不了,只有益己心,全无益他心的缺德宿命,结果让“市场”或“商场”,应了那个流行日久,于今更甚的警句,成了尔虞我诈的厮杀“战场”,谁看谁都像头,不知好色不好色,但一定好货的狼。棒棒哒。 前一篇曰过,大概伴随着,商人阶层的历史形成,污名化的萌芽,就开始才露尖尖角了,就连靠着工商贸易,过日子的古希腊,也木有例外。不过哈,前现代毕竟是前现代,这类抹黑大多还停留在,零碎分散、就事论事的浅层表面,没深入到自私本性的骨子里头。 拿柏拉图讲,他虽然要求当官的公产公妻,痛恨贫富分化,甚至看不上做买卖的,但毕竟允许农工商们,拥有私有财产,成为正义的理想国中,少不了的一部分。至于老亚吧,不仅肯定私有财产,反对搞平均化,而且也只是批判了,用“不自然”的方法借贷取息,反倒还鼓励人们,采取商品—货币—商品的自然方式,为自己谋取好处。 再来看耶稣,主要是从维护信仰的神圣性,号召人们既爱上帝、又爱邻人的角度,贬斥了发财致富做买卖,并没有将这些行为,统统归咎于贪婪自私的原罪。后来的基督宗教,也是为了撇清自己,与犹太教剪不断的历史纠缠,才把后者借贷取息的传统,说成是与信仰对立的崇拜财富。 所以哈,莎士比亚一面尽情挖苦了,借贷取息牟利,甚至锱铢必较的,犹太商人夏洛克,一面又热情赞美了,借贷不收利息,注重朋友感情的,基督徒船王安东尼奥,并没有因为后者,经商发了财,就指责他天性自私贪婪,不是? 至于哲学上呢,比小莎晚了一辈,但多活了好些年的霍布斯,在《利维坦》里阐发“自然法”的时候,的确依据益己与益他的二元架构,将自私自利甚至先下手为强,说成是人皆有之的自然本性,从而让“每个人对每个人像狼,一见面就厮杀干仗”的丛林状态,一举拥有了顺理成章的体系化根基。 不过吔,除了目的在于论证,人们为什么要签订契约,把自然权益转让给君主,因此很少涉及市场经济外,老霍这个见解,其实是普适性的,强调每个人亦即所有人,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小贩、诗人、恶棍、罪犯等,统统都是自私自利的,而木有像斯密这样子,单单把工商从业者,挑出来贬一顿,说他们只有益己心,木有益他心,还不如恶棍和罪犯,既有益己心,又有益他心…… 生于荷兰,活在英国的曼德维尔,1714年出版了,名叫《蜜蜂的寓言:私人的劣性,公共的益好》的小册子,拿蜜蜂做比喻,提出了“私恶即公益”的妙论:经营者会在自己,都不知情的心态下,通过自觉从事,追求一己私利,不惜坑蒙拐骗的商业活动,促进广大民众的公共利益,以致可以说:“私人的劣性,就是公共的益好。” 这妙论一问世,立马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以及强烈的反弹,以及严肃的起诉。考虑到影响酱紫大,斯密一面主张,经营者只有自私的动机,一面鼓吹,他们会在看不见的手引导下,以既没意愿,也不自知的方式,给消费者带来好处,应该说也从它那里,受到了某种启迪,不然两种见解,怎么这样子相似呀? 滑稽的是,尽管如此,他老兄在《道德情操论》里,还是花了不少篇幅,跟着当时的主流舆论,严厉指责小曼忽视了,人人皆有益他心的一面,“会让来自其他原因的罪恶,表现得更无耻”,好像木有察觉到,自己的这部前期代表作,隆重推出的市场中人只益己、不益他的命题,有着如出一辙的严重弊端。典型的“批判标准当电筒,光照别个,不照自己”,嗯哼。 温馨警示一句:后来哈耶克同样肯定了,小曼的有关见解。这样子观,大师他不是用“自由”,而是用“自发”,形容自律自行的市场秩序,大概也受到了,“自己都不知情”“既没意愿,也不自知”等说法的影响。不管怎样,确有某些奥派学者,凭借罗斯巴德的立论,把老哈的自发秩序说,绑着小曼的寓言一起,狠批了一顿。 回到正题上来:虽然有曼德维尔的妙论,给斯密大师打头阵,摩登第一人的定位,貌似还是动摇不了滴,理由不复杂:并非小曼那本,饱受抨击的《蜜蜂的寓言》,而是老斯这部,备受推崇的《国富论》,成了现代经济学的头号经典,将经营者只益己、不益他的立论,堂而皇之滴树在了,全体世人的面前。 所以哈,后来者不管是谁,来头多大,只要打算研究市场经济,就绕不过《国富论》去,就不得不向他的立论致敬,同样给经济人贴上,只益己、不益他的固定标签,从而接着他,抹黑市场经济,污名化资本的话头讲,不是? 挺不幸滴,如同下面将不嫌啰嗦,反复唠叨的那样子:从人是理念动物的视角看,这样子强大的表率作用,恰恰为一百多年来,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腥风血雨,助了理念上的一臂之力,不容忽视的那种,你叫浅人如何不批它,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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