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刘派正经20.“政府”应当“小”到什么程度 上一篇谈到,按照正右自由主义的原则,国家(政府)最好甭插手,社会福利之类的德性事务,应当全部交给,民间组织去做,自己只需基于正义底线,发挥监督职能就行了。这样子的主张,肯定不算原创,但遭到的反感反弹,一定小不了,从消极懒惰,到麻木不仁,再到冷血残忍,不一而足。倾盆。 其实呢,一百多年来,左翼均等主义,温和的加上激进的,早已成了全球性的主导理念,以致眼下的绝大多数国度,无论西方,还是非西方的,无论市场体制,还是指令体制的,都在不同程度上,实施了或者实质上,或者名义上的,国家福利政策,集中表现在:通过税收等他律强力手段,收集益品资源,然后发布指令,专门给弱势民众,提供多寡不同的种种福利。 更重要的是,由于类似的缘故,当前的绝大多数国度,无论非西方,还是西方的,无论指令体制,还是市场体制的,也会出于不同的动机,实施国家对经济的,程度不同的种种干预,从长远规划,到产业政策,再到关税壁垒等,以致带有指令经济特色的“大政府”,成了全球性的流行趋势,反倒让古典自由主义倡导的,拒绝指令经济的“小政府”理念,有点像个乌托邦的笑话咧,仅仅在眼下的阿根廷那边,有了点刚起步的苗头,嗯哼。 当然喽,如同14篇批判,哈耶克的“最小限度”论,业已指出的那样子,这种小政府的理念,理论上也有个严重的软肋硬伤,就是由于在政治法律板块,讨论国家的干预作用时,也要瞎胡搞神马“伦理无涉”,拒绝诉诸应然正义底线的缘故,总是讲不清楚,政府为什么应当“小”,又该怎么个“小”法,结果说了半天,等于啥也没说。遗憾。 不过吔,一旦知道了,问题的关键,不在量之大小,而在质之定位,事情那是相当的简单:一方面,既然自由主义政府的根本功能,就是动用强力他律的管控手段,在各个领域,包括经济板块中,严格贯彻不可害人—尊重权益的正义底线,那为了完成这项,分内的本职工作,政府的决定性作用再大,都不算大。 也因此,有必要澄清一个,有点糊涂的笼统说法:“小政府”意味着“小责任”。毋宁讲,在坚持正义底线,惩罚侵权行为方面,政府的责任,一点都不算小,反倒特别重大,丝毫马虎不得,因为这方面,任何不负责任的做法,都意味着纵容甚至鼓励,坑人害人的邪恶举动。 所以吧,一元自由主义的小政府理念,尤其要与美国左均们,打着多元文化主义的旗号,鼓吹的“去警察化”,唱个大大的反调,在尽力阻止和严厉惩罚,包括“零元购”在内的,各种犯罪行为方面,该壮大的一定要壮大,万万不可缩手缩脚,被“小政府”的用词带到坑里,寄己把寄己给坎陷啦,不是? 另一方面呢,一旦进入到其他领域,特别是进入到,并非平等对待所有国民,而是针对部分国民,倾斜性施惠的福利板块,政府的决定性作用,最好就是消减为零,将这些德性层面的高尚活儿,统统交给民间机构去做。严格说,就连基础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全民福利,政府也有必要,尽可能减少直接参与,以免把自己变成了,热衷于指令经济的掌权者;如果由于某些原因,暂时不得不承担起来,规模也应当尽可能小,能有多小,就是多小。 说白了,这才是“小”政府的本来意思:将自身拥有的,硬实力他律权力,严格限制在实施正义,维护权益的特定范围内,不在应然底线的管控领域外,大显发号施令的身手;尤其对各种涉及德性的高尚事务,政府可以并且应当,诉诸软实力的他律权威,鼓励和号召大伙都去做,但无需直接掺乎进去。 否则的话,让当前流行的这种,国家在社会福利、全民福利、经济发展各方面,全方位插足的高调势头,继续不加阻挡地高涨下去,指令经济的潜藏隐患,只会变得越来越严重,乃至最终发展到,没法收拾的烂摊子地步,嗯哼, 此话怎么讲呢?原因还是在于,正当自由主义的,那个性恶论的温和预设:人人都有为了得到,自己以及同伴意欲的好东西,不惜让别个付出,不可接受代价的意志动机,因此一旦机会合适,尤其在自律或他律的约束,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就可能付诸实施,转型成坑人害人的邪恶行为。 倘若将这个预设,运用到政治板块里,自然会得出结论:官员们更容易,在自由意志的启动怂恿下,利用手中掌握的管控权力,侵犯其他人的应得权益,从而造成严重的不义后果。“权力是副春药”的金句,讲的正是这层意思,因此足以与休谟,针对官员的“恶棍”预设,遥相呼应,彼此媲美,不是? 赶紧补上一句:这仅仅是个应然的预设哦,并非实然的描述,更木有借此凭空拉出,特定人伦仇恨的意图:现实生活里,不管哪个国度,都有许多官员,由于自律或他律的缘故,克制了自己将上述动机,落实到现实中的意念,结果使自己的所作所为,停留在符合正义底线的范围内,成为“正派”的官员,就像当年斯密笔下的,“正派”的商人那样子。 俺老汉给出这个,普遍性的预设,目的只是为了,如同那句名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那样子,友情提醒大伙:一方面,应当自律地压制自己,坑人害人的意志动机,哪怕打着大爱无疆、高尚德性的旗号也不成;另一方面,应当时刻提防任何人,特别是强势者们,包括但不限于:资本雄厚的商人,掌握权力的官员,名头很响的教授,水平特高的医生,人数更多的民众等,从事侵犯自己或别个,应得权益的不义行为——无论他们这样子做的目的,是小偷般的损人利己,还是圣贤式的博施济众,嗯哼。 回到正题上来。要是接受了这个预设,下面这一点,就相当清晰咧:撇开均等主义政策,本来就有劫富济贫的嫌疑不谈,任何由政府出面,实行社会福利,干预市场运行的,指令经济做法,都可能由于官员手中的管控权力,造成低效浪费、寻租腐败、侵犯权益的种种乱象,并且这类做法的规模越大,造成的恶果,也就相应地会越严重。 无需说,把权力关进法治笼子的体制,对此也有事后惩罚的补救措施。可是喔,考虑到应然正义总是迟到,甚至还经常缺席的残酷事实,与其求助于,亡羊补牢的事后惩罚,不如事前就采取,干脆不参与,单单凭借正义底线,行使监管职责的做法,来防止这些,由于自己参与,可能造成的不义恶果。 本来嘛,即便在政治板块中,政府动用他律管控的手段,贯彻正义底线,也可能因为性恶论的预设,导致坑人害人的自败后果,所以才有必要建立,把权力关进法治笼子的体制,尽可能减少,权力不受约束的负面效应。既然如此,为啥还要让政府,在实政治板块之外,增大规模,扩张地盘,将看得见的手伸到,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德性领域,从而一边给它戴上,博施济众的圣王桂冠,一边眼睁睁地瞅着,由此造成的悖论恶果,却无能为力,束手无策啊,不是? 所以哦,虽然听起来,未免残忍冷血,甚至还带点,很难实现的乌托邦色彩,但朝着放弃所有非政治指令,不参与福利,不干预经济的小政府方向努力,至少能够守住,防止侵犯权益,这种不可接受之恶的正义底线,不像左均渲染的,大爱无疆、指令经济、全面管控的乌托邦那样子,会把人们带进,坑人害人的血海地狱。归根结底,这才是小政府的诉求理念,得以成立的应然正当理据。 不用讲,这种放弃所有非政治的指令,特别是不参与福利,不干预经济的小政府做法,也会造成这样那样的负面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发展得慢,某些贫穷的民众,过不上体面生活,患了重病,得不到及时救治,甚至不幸死去…… 然而呢,倘若考虑到,人之有限,这个人性逻辑的终极事实,以及好好冲突,这个人性逻辑的要害情结,所有这些后果,毕竟属于需要没能满足的坏之层面,而非侵犯应得权益的不义层面;正因此,应对的方法,也理应是走,提倡高尚德性,鼓励大家自愿帮助的途径,而不是走,严重扭曲正义,强迫各位伸出援手,否则就给剁掉了,不想当圣母,也得当圣母的,霸王硬上弓途径,嗯哼。 说穿了,现实中没有任何人,无论个体,还是团体,能够扮演全能的上帝,或者成为全善的圣贤,一举将所有人,亦即群体,从生老病死的种种苦难中,拯救出来,打造出一个,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不存在缺陷,找不到瑕疵,木有悲惨贫困,通体幸福圆满的理想世界。 相反哈,赋予任何人,超出贯彻应然正义的巨大权力,指望靠他的仁慈指令,就能让所有人,统统过上体面富裕的生活,不仅是个尽管看起来绝对美好,却肯定实现不了的,乌托邦瞎想,而且一定会导致,在权益自由主义的一元底线看来,人生在世唯一不可接受的,坑人害人的不义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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