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 | 談學論術9. 要“科學精神”,不要“科學主義” 都以“科學”為主體,為什麼只要“精神”,不要“主義”呢?這就涉及到鄙人對這兩個詞兒的定義了:同義反覆地說,“主義”是指占據了“主導”地位的廣義“正義(正確,正當)”,“精神”是指人們拿出了“精氣神”高度重視的東西,因而比“主義”少了點壓倒一切的終極氣勢。 這樣子的界定後,“科學精神”就是指:考慮到科學的使命在於趨真避假,對於滿足好奇心有好處,所以應當積極提倡,號召人們在認知活動中直面事實,不帶偏好地揭示它們的真相。不用細說,對於擁有雜七雜八的“優良”傳統,但就是缺少科學積澱的國人而言,這種精神特別值得發揚,不然要想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那不是一般的難,而是相當的難。 相比之下,“科學主義”就不同了,總是以獨斷的口吻要求,人們必須唯科學(特別是自然科學)的馬首是瞻,把它當成了知識的典範和終極的標準,不僅在認知領域裡要用它評判什麼樣的理論方法是“正確”的,值得追求,而且在非認知領域裡也得用它確定什麼樣的事情是“正當”或“正義”的,可以去做。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這不科學”的口頭禪相當流行,就體現了科學主義的這個特徵:不管是什麼東西,也不管是哪個領域,都能拿“科學”當標準來評判;一旦給出了“不”的答案,就等於判處了“這”玩意兒的死刑。 再把眼光投到國外,好像也有類似的現象,不僅比漢語口頭禪的檔次高大上,而且歷史還悠久了許多:某些主義或學說(包括但不限於“科學社會主義”)很喜歡打出“科學”的旗號,以顯擺自己既偉大又光榮的絕對“正確”。 一個最新出鍋,不過同樣高大上的例子,則是美國的某些“官兒”們,靠着自己曾經“學兒”的經歷,振振有詞地宣布:誰要是在防治疫情的事情上,質疑他們的決策,挑戰他們的權威,誰就是“不相信科學”,就是“反智”“迷信”。 俺老漢堅持“自由一元主義(freedomonism)”,只承認“不可害人,尊重人權”這一條正義的底線,對這樣子的科學“主義”,自然是持批判的態度了。說破了,“一山不容二虎”的大白話,就算放到哪裡都不合適,也肯定適用於不同的主義。所以吧,人生在世要想活個明白,最好還是懂得一條道理:你可以提倡無數“精神”,但只能堅持一個“主義”;不然的話,“多元主義”的高尚光環,別的不說,至少會把你變成歷史上那頭最著名的驢,嗯哼。 不過吧,考慮到本系列主要是從實然的視角出發,探討認識論和存在論的問題,所以最好還是把道德方面的規範性批判留給“正義啟明”的系列,在此只用“從內部攻破堡壘”的殺手鐧,依據科學自身的本性,批一批科學主義。 攤開了說吧,科學主義的頭號問題在於:先把“科學”當成“真理”的化身供起來,再把“相信真理”與“相信科學”說成是一回事,卻沒有意識到,這樣子的偷換恰恰只會讓科學主義自己淪為“迷信”,因為同義反覆地說,“迷信”就是稀里糊塗、啥都沒搞明白的胡亂“相信”。 前面說了,“科學(研究)”就是人們以價值中立、趨真避假的方式干的活兒;除了這兩點比較特殊外,別的方面就與人們以價值不中立、趨善避惡的方式干的其他活兒差不多了。所以呢,我們根本找不到什麼鶴立雞群的理由,非要把它與“學問(研究)”“種植(莊稼)”“(處理)行政”“(藝術)創作”等等分離開,放在專門的牌位上,卑躬屈膝地頂禮膜拜。倒不如說,它自身的本性恰恰要求我們,時刻抱着懷疑批判的態度對待它。 最近這幾十年,波普的“證假主義(通常譯成‘證偽主義’,但鄙人以後會解釋,‘假’與‘偽’也有着微妙的語義差異)”一直很有名,許多人把它當成了評判“知識”是不是“科學”的標準。可要是較起真來,它非但沒有揭示科學之為科學的本質,反倒還遮蔽了價值中立的要害。 但撇開了這一點不談,它也有兩個好,比香港記者還多出一個來。頭一個就是顯明了前面說的,科學裡面有不少“假”,並非都“真”,否則的話“證假”又該從何談起呀?總不能是靠着“證”其他東西的“假”,來“成”自己的“真”吧。 第二個呢,就是因此要求人們抱着懷疑批判的心態,隨時留心科學裡面是不是還有“假”,一旦發現了就提出來給“證”了,而不要看到“科學”的金字招牌,就先自罰三杯,把自己變成一隻傻鳥,不管真假都願意胡亂相信的那種。 說穿了,就是對那些越過了波普這道坎,已經“證”了“真”的知識,我們在相信的時候也要留個心眼,提防其中包藏着還沒有發現的“假”。為什麼呢?你想啊,要是人本身就是個有限的東西,他們鼓搗出來的玩意兒,包括“科學”乃至“真理”在內,怎麼可能做到毫無瑕疵的純真無假呀,不是? 這樣子說,未免有點大而化之,那就再給個細一點的論證吧:倘若“事實”就是人們“認知”到的“存在”,那“真理”的“符合事實”,不也就在於人們的“認知”與人們“認知”到的“存在”彼此一致麼? 這個反思有點燒腦,卻足以把真理的美麗粉碎成一地雞毛了。不管怎樣,真既然是屬人的價值,那它就像所有屬人的價值一樣,永遠擺脫不了人的有限性——儘管下面還會說明,有限的人也能通過有限的辦法,努力減少這種有限性。 有鑑於此,在自以為掌握了科學的真理後,我們難道不應當兜頭來上一盆涼水(太冷了怕激出病來),提醒自己別忽略了兩種“認知”的符合一致裡面,可能還有我們搞不清楚的多貓膩麼?所以吧,哪怕在認知的領域內,我們也不必盲目地相信科學或真理,倒應當時刻憑藉求真的好奇心,質疑批判擺在眼前的任何東西。 要是我們連科學或真理都不必盲目相信的話,對那些“以科學為業”的人們(平常說的“科學家”),我們更沒必要當成權威或神靈來崇拜了,彷佛他們一張口,就像曾經的偉大領袖毛主席似的,句句是真理,一句頂一萬句,嗯哼。 倒不如說,如同“以學術為業”“以學問為業”的人們一樣,科學家只是一幫選擇了在認知領域就業的傢伙,與選擇了在其他領域就業(比方說“以種植為業” “以行政為業”“以藝術為業”)的人們之間,根本不存在通不了婚的天差地別。事實上,諸如此類的“職業崇拜”“行當歧視”,造成的危害一點也不比備受抨擊的“歐洲崇拜”“種族歧視”輕,以後找機會再說。 進一步看,與科學自身及其得到的真理比起來,一個個的科學家本人,包括但不限於牛頓愛因斯坦這樣的大牛,由於肉身凡體的絕對有限,出現謬誤、會被證假的概率,不知要高出了多少倍。既然如此,哪怕你與他倆比起來,官銜更大,級別更高,拿的獎更多,又怎麼有資格聲稱,誰反對你,誰就是“不相信科學”,就是“反智”“迷信”呀。 所以吧,哪怕官兒們的初心真是為了民眾好,他們把自己說成是科學真理的“道成肉身”,也已經是瞞天過海的吹牛僭越了。要是他們再打着曾經學兒們的旗號,把自己身為官兒的種種考慮偷運進來,甚至還三不知地藏着掖着商兒們的帶貨意圖,那更是只能用一句聖人之言來形容了:就像發現了大侄子尿炕不上學那樣,嬸可忍,叔不可忍! 正是在這個意思上說,對官兒們的決策敢於提出異議,哪怕他們的確有過學兒的輝煌經歷,今天還頂着博士、教授、專家、院士、所長、主任、顧問、熱被窩獎的無數頭銜,與其說是“不相信科學”的“反智”“迷信”,不如說才是最值得提倡的“科學精神”。 一言以蔽之,科學是最不怕質疑批判的了。也因此,不許質疑批判的“科學主義”,肯定“不科學”,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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